2020 年是台灣的脊梁山脈旅遊年,同時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出不了國境的狀態下,台灣人一窩蜂湧入山徑;但你是否想過:為什麼要走進山林?

圖片來源:翻攝自消防署臉書粉專。
現在,登山彷彿是一件容易入門的事情,因為只要有完整的事前準備,你我都能輕易地走進山林;但你能想像,在科技與裝備都不齊的 1995 年,有台灣人成功組隊遠征、從西藏方向登上聖母峰嗎?這幕後的推手就是被封為「台灣嚮導第一人」—— 梁明本。
前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秘書長、現任台灣野外地區緊急救護協會監事梁明本日前接受《BuzzOrange 報橘》專訪,除了透過他的親身經歷與讀者分享「登山險」的重要性外,也點出了台灣山難搜救的責任歸屬問題!

前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秘書長、現任台灣野外地區緊急救護協會監事梁明本日前接受《BuzzOrange 報橘》專訪,討論台灣的山難搜救問題。圖片來源:《BO》編輯徐子捷攝影,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什麼叫爬山?他不知道,所以才會發生山難。」梁明本表示,山難增加的原因不是因為大家變笨,或是技術變差了,而是因為人變多了,所以件數也就變多了。
從內政部統計處的統計圖來看,截至 2020 年 9 月的「山難搜救」累積 100 架次,雖然較 2019 年同期增加 1 倍,不過若把台灣人今年一窩蜂往山上衝的因素加入討論,比例上的差距並不大。

109年第 44 週的內政部統計通報 。圖片來源:翻攝自內政部統計資料網頁。
面對層出不窮的山難事件,梁明本說大多數是發生在沒有相關登山經驗的人身上,因此大眾上山前應該要先想清楚一件事 —— 我要去爬山,我要去學習。
梁明本笑說,有句台灣俗話是:「身為台灣人一定要爬過玉山!」不過,爬山應該「漸進式」的,初學者應先從郊山開始,而不是直接去抽玉山的排雲山屋。
為什麼很多人登山不保登山險?關鍵在於「搜救責任」歸屬問題
比起外國登山運動中盛行的登山險,在台灣卻沒那麼普及!談起此現象,梁明本說,因為現行台灣的山難搜救「責任」被歸到消防單位身上(主要是消防署),所以一般人會想:「我為什麼要保,我不保國家還是會來救我啊!」但是外國不一樣。若是在國外登山發生意外,不論是搜救隊出動或是直升機,都會向你收費;在有風險的狀況下,大家就會投保,讓保險公司去負責。
關於登山險,目前台灣僅用《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鼓勵大家去保,但登山險不是強制險,不像汽車強制險、商業險一定要保,因此梁明本說,目前的合法性是有問題!
苗栗縣、台中、花蓮、南投依地方自治條例要求登山者,申請入山證時一定要保登山綜合險。
此外,另一個大問題是保險項目。梁明本說:「身故項目很多,但搜救的很少,而且沒有『直升機險』。」然而,在搜救過程中直升機卻是最重要的!
磊山保險經紀人業務經理溫心茹接受《BuzzOrange 報橘》電訪時提到,現有的旅行平安險不包含「登山時」發生的高山症、失溫、中暑等事故,因此若要登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或是特定縣市的山須保「登山綜合保險」!
溫心茹簡單分類保旅平險和登山險的時機:
- 出去玩爬山只是其中一個行程(不含 3000 公尺以上高山):旅平險
- 以登山為目的的活動:登山險
另外,依據登山險中的規範,若山友因以下 7 大原因受困或發生意外,登山險將「不理賠」:
-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 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 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 被保險 人於應申 請許可而 未經許可,或於災害防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之警戒區,或於其他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進入之區域所發生之緊急救援費用。但於災害防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劃定前或管理機關公告前,已進入警戒區域或公告禁止進入區域,且非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而留滯者,不在此限。
- 為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生航空器之費用。
- 被保險人超出預定下山時間二十四小時內所發生之搜尋費用
若台灣保險公司有開保「直升機險」,在費用高的情形下,會讓受保人多了一份責任:「保了我就要付錢」,因此在爬山過程中也會變得比較謹慎!梁明本還分享了先前去消防署參加開會時的經歷,他說自己曾向中央政府提過,應制定直升機出動的辦法,不能民眾打電話來就出動,讓社會誤以為「登山人浪費資源」,污蔑了登山人。
民間搜救屬「義務」,但真正會爬山、有受訓的消防員又很少
「消防隊員真正會爬山的很少,只有特搜隊才真正有訓練。」因曾參與搜救行動,梁明本忍不住嘆,現在很多搜救隊員都是臨時出動,上山後很容易發生高山症;又或是說平常沒有背重物(非消防器材)的經驗,所以不了解相關應用,像是上山時背包的重物要在上還下?因此「把山難搜救歸給消防隊很奇怪,搞不好給國軍特種部隊還比較適合。」畢竟,消防隊的專業是救火,非搜救。
此外,梁明本也提到,目前雖然有很多民間搜救團體加入政府搜救,但都是「義務性質」。義務等於沒有責任,因此不乏會在新聞媒體上看到,很多人會在親人發生山難時,用「懸賞」的方式請求協助。有常年在國外登山的經驗,梁明本說,外國很多山難搜救都是當地搜救組織或山岳協會跟政府合作的。
談起過去發生的案例,梁明本說,曾經有個學生參加 UIA(世界山岳聯盟)去吉爾吉斯坦訓練,結果在過程中摔落死亡,而第一個出發去搜救的是當地的搜救隊,為什麼?梁明本說,他們有先打電話給我詢問是否有保險。
梁明本強調,只要搜救隊知道發生山難者有保險,相關費用就能直接跟保險公司索取,在可以省掉很多麻煩的情況下,搜救就會變得很快速。
因此,就台灣現況來說,該如何整合保險公司與救難系統成了首要任務;對此,梁明本提出了「商業型的搜救團體」概念。

圖片來源:翻攝自消防署臉書粉專。
目前台灣的山難搜救是 14 天(7天+7天),但大家都希望能愈快找到人愈好,所以如何加入真正有經驗的民間搜救隊顯得重要;若發展商業型的搜救團體,這就會變成保險公司的責任,因為他們收了保費不能不做事,而是要在第一時間去聯絡搜救隊,爭取黃金時間內把人救出來,讓出事的機率降低。
因為曾任搜救協會秘書長,梁明本說,有想要找保險公司談這個概念,但因為台灣的搜救屬於消防隊的法定責任,保險公司無法跟他們收費;換言之,政府的責任應該是「督導」這些專業的組織,而非搜救。
政府開放山林後,除了山難搜救制度需要解決,台灣大眾的山林教育足夠了嗎?另外,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登山商業團又該如何管理?相關內容請期待《BuzzOrange 報橘》專訪梁明本的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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