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台灣社工界有個不明文的規定:非營利組織扣下政府標案、補助案中規定要給員工的費用,要求員工將薪資「捐給」組織,也就是非營利組織強迫員工捐錢,稱為「薪資回捐」。在這種制度下,甚至有社工出現單月實領不到 2 萬元現象!

社工是被社會高度需要的一群人,但他們的薪資權益、各種勞動條件,有被好好保障嗎?(責任編輯:黃梅茹)

首圖來源:truthseeker08 on Pixabay。

感謝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承諾會將新制的勞動權益納入「社工人力教育訓練課程」,讓更多社工能充分瞭解自己的權益。

可惜的是,關於薪資回捐制度的陋習、無訂定書面契約和專服費請領表時數無照實填寫等問題的稽查考核,社會處並沒有提出比過去更積極的方案。

為什麼我如此在意社工權益?

若持續強迫社工自帶功德值,只會流失社工人才

因著長期對社會議題的關懷,我認識很多在社福團體、公益/非營利組織工作的朋友,超時工作不說,薪資往往得不到理想的待遇,自帶功德值。

在地方上,常常接獲陳情,一個個案轉好幾個社工,甚至就這麼被遺漏了,「高風險、高工時、高流動率」一直存在。僅燃燒社工對公益的熱誠,卻沒能給予足夠支持,是讓三高居高不下的原因。

看見行政院今年 9 月提出「建立社工專業人員薪資制度專案」,表示從明年開始要為社工人員加薪。我是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因為中央喊得快,地方政府卻未見明確作為。

我認為社會處承諾將勞動權益納入教育訓練只是第一步,未來還要全面公開受調薪方案與對象,不要讓社工要頂著壓力開口問,要讓社工清楚掌握自己權益,社會處要作為第一線社工的後盾,真正去落實社工加薪方案。

同時,薪資增加代表著非營利、公益機關團體的行政成本增加,社會處也必須去考量到這樣的負擔,切莫以刪減機關團體預算的方式來挖東牆補西牆,反而可能助長薪資回捐狀況。

每個人都要生活,若是第一線社工都沒能有好的支持,反覆消磨終將流失社工人才。社工不等同志工,道德不該被用來勒索。唯有承接者有健全的支持機制,受幫助者才能獲得更好的改善和服務,這才是善的循環。

也請告訴你的社工朋友新制的存在,有任何擔心和疑慮都可以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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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 時代力量新竹市市議員廖子齊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社工是專業,唯有全面提升勞動品質,才能更周全的去承接社會安全〉。首圖來源:truthseeker08 on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