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擇這篇文章?】
香港警察在 8 月 25 日「反送中」示威運動中,首次開槍(實彈)示警抗爭者而惹議。面對外界批評,香港警方高層在 26 日記者會中說明,當天開槍警員受近 100 名「暴徒」襲擊,警員只好在人身安全受威脅下拔槍警告,還稱鳴槍合法,也是「勇敢面對困難的表現」。
而台灣警察還原港警 825 開槍現場,點出港警的「英勇」三件事,諷刺這完全是警界處理群眾運動的「最負面示範」。(責任編輯:黃梅茹)

825 反送中示威當天,因一名港警掉槍,才會出現其他員警在現場開槍鬧劇,首圖來源:作者提供。
文/石明謹(台灣警察、知名足球球評)
為什麼警察處理群運動時,除了攜行裝備(烏龜裝、盾牌、警棍同捆包), 不帶槍也不帶無線電?主要是靠旗號、哨音、口令來指揮,關於這點已經有很多警界的先進,質疑過香港警察為何在群眾運動中,都是攜槍械執勤。
民眾可能搶槍、警員掉槍!警察根本不該在群眾運動配槍
最大的原因其實是確保自己的安全,先不要說群眾會不會搶走你的裝備,在激烈的身體對抗過程中,這些裝備很有可能會掉落,而一旦槍掉了,可能立刻成為群眾的武器,無線電掉了,整個指揮系統立刻被群眾掌握。
面對示威群眾攜帶槍械一點意義都沒有,槍是最好的一對一優勢武器,但是對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群眾,是很危險的,有一部電影中演著一名警察拿槍對著一群持棍的群眾,帶頭的對警察說:「你有六顆子彈,但我們有兩百個人,你可以開槍最多打死六個,但你也不用想活了。」
很多人以為開槍有威嚇效果,但是後果可能很嚴重,首先是會造成立即性的傷亡,其次是非常容易激怒群眾,很可能收到的是反效果,除非你打定主意要用殺人來解決群眾問題,否則,攜帶槍械是非常不明智的行為。
警察在群眾運動中要保護自己的安全,最重要的一件事,其實是不要落單,這才是最危險的,警察的人數本來就通常少於示威群眾,但是警察有裝備、有組織、有訓練,只要在陣型之中,就能確保自己的安全,你單獨闖入幾千人中,就算你帶著衝鋒槍也沒用,你能開槍嗎?開完槍也差不多死定了。
香港警察在當晚做了 3 件事,成就處理群眾運動「最負面教材」
昨天(《BO》編按:8 月 25 日)香港警察開槍的例子就是最佳負面教材,據目擊者還原過程,首先是一組大約八到十人的小隊,不知道什麼原因,單獨的跟一群民眾產生衝突,被群眾用雨傘及木棍攻擊,脫離大隊是第一個缺失,接下來就是致命雷包出現,其中一名警員在撤離的過程,槍掉了槍掉了槍掉了(因為很雷所以要說三次)。
但是群眾早已經圍上來,以十個人左右的警力,不可能用身體力量讓群眾後退,所以旁邊的兩名員警掏出槍要群眾後退,讓這名掉槍的員警能夠回去把槍撿起來,所以才出現了警察開槍的這場鬧劇。
香港警察的「英勇」表現在三方面:
一、不該帶槍的場合帶槍
二、幾個人脫離大隊
三、槍掉了槍掉了槍掉了
縱使只是對空鳴槍,在混亂中誤擊旁人的可能性還是極高的,一旦用槍出現傷亡,整個局勢將會更加不可控制,香港警察昨(《BO》編按:8 月 25 日)晚的演出正好是最好的負面示範。
補充說明
下午稍微調查了一下,對於事情有多一點的了解,首先,東亞幾個主要國家台灣、韓國、日本、香港,還有英國(前東家當對照組),處理群眾運動都是不佩槍的,等等,香港不是有佩槍嗎?據調查後發現,香港警隊原本是不佩槍的,是在今年 6 月 10 日之前才宣布,跟反送中運動有關的勤務,一律佩槍。
然後昨天(《BO》編按:8 月 25 日)為什麼這幾個警員會落單?原來是這支衝鋒隊本來要支援另一個地區的勤務,因為塞車塞在車陣中,有幾個示威者跑過來,用雨傘跟木棍擊打車輛,從畫面上來看,衝鋒車是防爆玻璃而且還有鐵絲網,被擊打之後沒有太大的損失,幾個在後座的員警看起來也沒事,此時副駕駛座疑似是指揮官的人突然下車,開始追打剛才擊打車輛的示威者。
看到指揮官下車,後座的四五個人也跟著下車追過去,然後跑到前方轉角一個右轉之後,發現剛才只有六七個示威者,但是這邊路上有幾百人,反過來向他們投擲雨傘與棍棒,於是幾名員警就開始往後撤退,途中一名員警發現他的槍掉了,要過去撿,但人群一直湧過來,旁邊的兩名員警要掩護他,就拔出佩槍,其中一人向斜上方開了一槍。
過程中有一名大叔,看穿著是街坊,走過來跪在地上,叫員警停手,但是員警一腳把他踹開,但是他又站起來張開雙手擋在槍口前,員警撿完槍之後,一群人開始撤退,但是已經回不到衝鋒車停的位置。群眾一直逼近,幾名員警只好一直退到一棟大樓的樓梯間,然後呼叫支援,最後在大批支援警力及救護車到達之後,將他們護送出大樓並前往醫院。
延伸閱讀
【蔡政府群起響應 Eye4HK】陳其邁、徐國勇挺香港上傳「遮眼照」:全世界都願意當香港的右眼!
【推特、臉書停權 20 萬帳號】反制中共抹黑香港!社群媒體為反送中大砍「帶風向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