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雖然台灣已經立法禁止使用捕獸器七年半,但野外動物被捕獸鋏傷的事件仍頻傳,甚至台灣黑熊、石虎等保育類動物也遭殃,捕獸鋏成為山林的奪魂鋸。究竟法規、執法上有什麼漏洞,讓山林的捕獸器依舊氾濫?(責任編輯:謝佩如)
文/余筱菁(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竹縣議員)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人類的自私打造動物的危險家園
大家有在街上看過僅剩三腳的流浪貓、流浪狗嗎?不只是一般市民朋友,在街上有可能看到過,許多喜愛野外運動的朋友,也能親睹殘肢斷掌的野生動物,其中更是步伐保育類的台灣黑熊或石虎等。這都是被非法的捕獸鋏所傷害;動物賴以為生的山林因人為的陷阱,變成動物最危險的地雷區。
今年6月才發生台灣黑熊因中山豬吊陷阱而斷掌的事件,而這並非丹特例;因為今年4月在新竹縣的飛鳳山中,也曾發現沒有了後腿的石虎,經研判認為是因為被捕獸鋏傷害而截肢;這種在山林間的無差別殺害持續進行中。動保法已立法9年,但動物仍然一直受傷,顯示法律的規定與執行出現了極大的問題。
現行制度有什麼漏洞?
捕獸鋏的法源依據是根據動保法第 14-1 條、14-2條 的「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這條法律在2011年7月通過。但在2019年7月9日時,我在露天拍賣以關鍵字「捕鼠」做搜尋時,出現了201個販售新式捕獸夾網頁。這僅是針對最新型的塑膠型強力爪齒捕獸夾做搜尋;大多網頁顯示399元可以有5、6個,存量為99,代表可以持續供貨並且不間斷,而這種捕獸夾上的網頁圖片大多標示簡體中文,顯示是由中國所訂購。
琳瑯滿目的的各項精巧的捕獸用具,其中也包含了陷阱類的「山豬吊」。即使多少保育動物遭受傷害,山豬吊至今仍是合法的捕獸用具;在野外生存動物們,如果因為山豬吊而截肢,很可能因為無法生存而死亡。
政府被動執法,釀成動物悲歌
如果毒品不得販售,警察在執法上不可能允許毒品在網路上可以買的到;那為何捕獸鋏是非法商品,在執法的鬆懈上卻顯而易見? 目前新竹縣的家畜防疫所與台灣各地的動保處等單位,在執法上均已被檢舉再去查緝。我們都明白在立法與實際執行上的落差,若是在全台動保人士努力多年之下訂出的動保條例,無法由地方政府確實執行的話,那就無法有積極的效益。
我們還能做甚麼?
- 各縣市應主動訂定《動保自治條例》明確規定—不可持有獸鋏,並確定罰鍰,以補足動保法的漏洞。
- 統一網路檢舉單位,目前在網路上發現的獸鋏賣場必須分縣市做檢舉,應以中央層級單位主動向各網路平台直接宣導與取締,對於明顯違法事項必須主動舉報。在地方舉報方面應統一檢舉單位,減輕舉報困難度與後續追蹤案件進度之難度。
- 應加強實地抽查,根據新竹縣家畜防疫科提供資料,目前農委會請各縣市動保單位每月兩次抽查五金賣場與小型店面,應加強次數抽查,確保店內未販售獸鋏。
守護台灣山林,綠黨從不缺席
目前已有許多民間動保團體注意到獸鋏的嚴重影響,也越來越多民眾開始關心動物的安全。
綠黨長期以來關注動物保育與權益,綠黨議員劉崇顯所在的新竹市,於2019年已成功推動《新竹市動保條例》;內容上不僅對飼主有更明確的規範,也同時寫明:「禁止持有獸鋏」。我們將持續推動在綠黨公職所在縣市推動地方性《動保自治條例》期望未來能夠讓獸鋏與山豬吊從台灣山林消失,未來一年我們也會嚴加檢舉網路販售,希望與台灣各縣市的動保團體一起積極檢舉守護動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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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 綠黨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明目張膽的違法情事、誰還在乎毛小孩安全?〉。首圖來源: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