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13 萬香港民眾上街頭「反送中,抗惡法」遊行,首圖來源:影片截圖。

4/27, 4/28 週末,當台灣忙著關注 2020 年總統大選候選人,香港正在進行他們可能的最後一次遊行;13 萬人走上街頭,為一個與台灣、香港都息息相關的惡法抗議:《逃犯條例》。

為什麼這個惡法與台灣相關?

「如果你曾經在網路上發文罵過習近平、罵過中共,你都有可能某天去香港就被抓起來」,這是外交官劉仕傑日前在《報橘》製作播出的 Podcast 發出的重大警示,用白話示警香港《逃犯條例》的惡,「若這條法律通過,不僅會矮化國格,台灣將會被視為中國一省分。」

可能促成香港「最後一次遊行」的惡法

2019 年二月,香港政府藉由一件在台灣發生的犯罪案,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男子陳同佳 2018 年初涉嫌在台灣殺害隨行女友後逃回香港,因為港台沒有司法引渡協議(目前香港與 20 國簽訂「逃犯移交」協議,但並不包括中國、澳門、台灣),讓案情停擺。

香港政府為了處理引渡事宜及補強現有法令漏洞,決定在今年 2 月修改逃犯條例,以個案方式與台灣和中國安排引渡;立法會將在 4/30 召開第二次《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港政府預計在 7 月完成《逃犯條例》立法。

目前這項法律最有爭議一點在於,將來決定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為只要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不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就能將逃犯移交給中國,而香港特首事實上為中國政府指派

這代表著在香港工作、投資,甚至單純只有過境的人,都可能因為該法讓中國政府隨意要求引渡政治犯。

香港泛民主派( 主張公民提名和直選特首,反對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人權團體,甚至連親中的商界人士都反對《逃犯條例》修法。儘管港府不斷強調政治、宗教性質犯罪不會移交,也會要求申請國保證不會把犯人判處死刑,但各界並不買單。

圖片來源:中央社

也因此,香港泛民主派 3/31 動員 1.2 萬人參加「反惡法」遊行,但港府無動於中,於是他們再度於 4/28 發起「反送中,抗惡法」遊行,要求政府撤回修訂。

4/28 遊行當天,香港文化評論人鄧小樺在臉書形容,這可能是香港人最後一次遊行:

發起方泛民主派宣佈有 13 萬人加入遊行,警方卻稱當天最多僅 2.3 萬人,招來香港網友批評「警方刻意低估人數 2.3 萬,無非想打擊士氣」,並讚「今日遊行好多有良知的市民站出來」。

圖片來源:香港獨立媒體粉專留言區截圖。

為什麼第二次的遊行人數,比三月底那次增加十倍?

最主要的原因是,2014 年香港雨傘運動(當年香港發生一系列爭取真普選的公民抗命運動)的發起人「佔中 4 子」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等人,在 4/24 分別被判入獄 8-16 個月,而他們在入獄前後不斷呼籲港人能代替他們上街反抗《逃犯條例》,守護香港的兩制不被一國吞噬

不少遊行的民眾的確是受到佔中四子感召並表示,他們擔心修法會破壞「一國兩制」精神,導致政治犯被引渡到司法制度落後的大陸,所以站出來抗議。

為什麼台灣人應該關心香港的《逃犯條例》?

台灣人應該關心這場遊行與《逃犯條例》的原因很簡單:如果《逃犯條例》通過,只要身為台灣人的你,曾在網路上對中共政權、習近平發表負面批評,即便只是入境香港,都可能變成「李明哲」而被逮捕。

《大紀元時報》報導,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提到:

「對所有要途經香港或前往香港旅行的國人,它會形成一個不只是寒蟬,它可能會變成一個禁令。

到香港,不管他是想到香港旅行、或在香港轉機,有可能會因為,不清楚這樣的風險存在,成為下一個李明哲。」

台灣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也表示,《逃犯條例》若通過,將對台灣造成的影響:

「包括你在台灣網站上,跟李明哲一樣發表言論,聲援中國民主運動,或對中(共)國政府的違法事證,協助提出抗議這種聲音;你都可能被中(共)國政府檢控,然後再透過香港的引渡規定,引渡到中國受審。」

對此,台灣政府的應變措施是什麼?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三月底曾說,為了維護國人在香港安全或相關權益,政府會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對香港發布旅遊警示。

香港立法會將在明天(4/30)進行《逃犯條例》第二次審議,為了台灣人、香港人的人權與民主自由,請你也讓香港《逃犯條例》的事情讓更多人知道!

延伸閱讀

為何台灣都該把香港的「惡法」當一回事 —— 7 個你不可不知的《逃犯條例》Q & A

參考資料

《上報》
《關鍵評論網》
《中央社》
《大紀元時報》
《報橘》
香港獨立媒體 粉專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