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Forsaken Fotos,CC Liscened。
現行《刑法》規定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得假釋,針對此條規定,根據自由時報,立委林岱樺、陳雪生等人有鑒於目前監獄超收問題嚴重,提出刑法第七十七條修正草案,欲降低假釋門檻,讓有期徒刑為「初犯」且「再犯率低之罪」,執行刑期逾三分之一者即可申請假釋。
根據自由時報,林岱樺表示,目前台灣的監獄普遍超收問題嚴重,而超收又會衍生出許多問題,例如獄政管理負擔壓力甚鉅、囚情日益嚴峻,甚至導致去年高雄監獄挾持典獄長、集體自戕的事件。
林岱樺:監獄的用途不是關到死
林岱樺並說,監獄應該是矯正的機關,讓犯人在有悔意、修正行為後,可以重新回歸社會,而不是讓犯人都被關到死,失去監獄原有的意義。他並強調,此次修法只限定於「初犯」且「再犯率低之罪」,已經排除了性侵、吸毒、竊盜等罪行,希望外界多了解法案之後再做評論。
根據自由時報,依據法務部自101年到106年10月的統計資料顯示,再犯率最低的罪行包含了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選罷法、貪污治罪條例、瀆職罪等,而再犯率最高的罪行則為竊盜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電信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與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未來針對何謂「再犯率低之罪」,要交由法務部來討論並決定。
鄉民:有錢亂花,沒錢蓋新監獄?
針對這個法案,PTT八卦板鄉民一致反對,並用林岱樺之前「放生非棄養」的事件嘲諷「這是放生,不是假釋」:
許多鄉民也質疑:什麼叫做再犯率低的罪?應該要先規定清楚。
還有鄉民說:既然有錢亂花在別的地方,為什麼沒錢蓋新監獄呢?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Forsaken Fotos,CC Lisce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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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自由時報》〈監獄人滿為患 林岱樺提案下修「刑法」假釋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