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獨立建國的公投盟架設在立法院外長達10年的帳篷,為何在一夕之間遭到拆除?面對獨派支持者提出種種行政程序的瑕疵,市府則拿出「依法行政」的萬能擋箭牌,但不管公投盟是沒路權還是沒建照而違法,政府依法行政的同時都有違反比例原則的疑慮,比例原則是什麼?簡單來說,就是不要拿大砲打小鳥啊。

帳篷被拆,是路權還是建照的問題?

一、路權爭議:帳棚沒路權變違建?公投盟明明借到路權仍被拆

帳篷被拆毀的那天,多家媒體都報導,因為公投盟沒有路權,所以帳篷被拆毀,話只說對了一半。路權雖然是大愛憲改聯盟的,但是人家早已同意公投盟使用!

3月20日,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的公文認定公投盟帳篷是違章建築,要求公投盟自行拆除,但未寫明自拆期限以及拆除日期。公投盟當天立即聯絡台北市政府新工處申請申請3/26、27兩天的路權並完成繳費,工務局告知公投盟若完成申請則將暫緩拆除

不料,3月23日中午,市政府新工處的公文指出3/26、27的路權已經被其他團體申請,警告公投盟下午三點前若未完成自拆,將逕行強制拆除。在執法人員的包圍下,公投盟的人也要求工務局出示該份強拆公文,工務局拿不出公文,仍讓中正一分局的警察架走公投盟成員,並搗毀帳篷。事後,申請到這兩天路權的大愛憲改聯盟表示已將路權出借給公投盟,但帳棚為何仍被搗毀?

https://www.facebook.com/xiao.s.feng/posts/2170374562978549

二、建照問題:所以到底為什麼拆人家帳篷?市府給兩個字「違建」

對此,工務局表示公投盟的帳篷屬「違建」,依照「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的管理辦法將其拆除。問題是公投盟當時並沒有路權,無法申請建照,當擁有路權的大愛憲改聯盟下午4點補完建照的手續時,公投盟的帳篷早已被搗毀。

照這樣看來,公投盟的帳篷被搗毀,問題的確出在建照上,但不管從哪家媒體的報導,建管處的說法都導向「因為沒有路權,所以才拆除」這樣的論述,讓人不禁疑惑執法單位到底有沒有搞清楚狀況再拆。

退一步來講,公投盟因為沒有路權,架設的帳篷被建管處認定為違建,自然是無可厚非的。再假設建管處真的知道自己依哪條法在行政好了,從比例原則來看,要拆除被視為違建的帳篷,明明只要放平就好了,況且已將路權借給公投盟的大愛憲改聯盟也正在補辦手續,直接用電鋸鋸斷明顯不是侵害最小的手段

一切依法行政,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小孩子亂丟玩具,為了要讓他知道這是不對的,你可以用講的,也可以學宥勝把玩具撕爛,依法行政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講得無聊一點,所謂依法行政應符合比例原則,其中包含三個要素:適當性(亂丟玩具不對)、必要性(用講的就好,沒有必要把玩具撕爛)、衡量性(讓結果利大於弊)

所以我們看到柯P事後強調的「依法行政」,先不論程序上的諸多瑕疵,就算真的符合法規,執法手段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政府依法行政很棒,但請不要拿大砲打小鳥。

推薦閱讀

台中也「好好拆」?配地訴訟還沒打完就強制拆屋 ,台中自辦重劃區重演大埔事件
下一個大埔案再現》從豐勢快速道路案,來看林佳龍執政的粗暴可惡
靠夭現在才發現大埔案算什麼!我們都「欠」劉政鴻一聲 Sorry

參考資料

公投盟攤位恐被拆 自由台灣黨號召守護「建國基地」
公投盟搭帳篷多年現在才拆?北市府給2個理由
立院旁公投盟帳棚屬違建 北市府強制拆除[影]
北市府自導自演製造理由 拆毀公投盟十年帳篷事件始末
Re: [新聞] 北市府強拆獨派帳篷 公投盟:柯文哲配合
20180323公投盟基地遭台北市政府強拆事件聲明
公投盟帳篷遭拆除,台北市府:明後天800壯士借走了濟南路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中央社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