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該學,什麼不該學?這個問題是誰說了算?是反同團體號召的家長、是講台上的老師,還是真正坐在書桌前的學生呢?

「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公投案,希望將同志教育從中學教育中移除,他們以家長的名義為號召,以公民的權利為武器,期望在教育的場域沿續對於性少數族群的打壓,以及限縮學生學習的自主權。

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盈說:「同志教育內容,不適合中小學,不是不能談這些教育,而是要適齡。」先不提幸福盟把「性別平等教育」與「同志教育」畫上等號,到底是政治手段,還是該聯盟本身就對性平教育一知半解。反同團體決定提公投案干預教育,表示他們眼中的民主就是比人數,這種程度的理解根本比不上高中生。

而學生在這個關於教育的公投案中,竟是權力最小的族群,他們在政府眼中沒有投票權,在家長面前沒有話語權,儘管如此,他們仍不放棄表達意見的機會。

針對「國民教育階段不應實施同志教育」公投案,中選會將於3月13日舉行聽證會。當大人揮舞選票、高呼口號的同時,學生正埋首於法條、公約中,包括建中、北一女等高中以社團、班聯會名義聯合發出一份高水準的聲明,希望能以利害關係人的角色對公投案表達反對意見。

全國中學生權益研究會於3月9日的聲明稿中指出:

教育部早已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而教育部又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在推行性別平等的路上,並非於法無據,而是推動性別、性取向等的認同,促使學生之間的相處平權,讓學生互相尊重,弭平性別歧視。

此外,在另一份聯合聲明中,他們要求以利害關係人的身分出席聽證會。說來弔詭,學生是學習的主體,但是對教育這件事,學生卻因為沒有投票權而沒有置喙的餘地,讓教育隨意的被大人的各種意識型態宰制。

在此次討論中,未滿十八、沒有投票權的我們的聲音沒有被聽見。然而,直接受到影響的卻是我們和所有教育現場中的學生。

於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中,第32點明確指出:「政府應採取有效的立法及行政措施,確保兒少於相關行政及法律程序中的表意權能被落實,包括確保兒少知道自己發聲的權利, 並得到支持以有效發聲。」

對於這份聲明,許多名人跳出來力挺,如知名評論員溫朗東,在臉書上分享這份聲明,並說:「現在的高中生實在很了不起」

作家楊佳嫻更說:「『下一代幸福聯盟』這種整天想延續家長權威、操縱下一代的人生、把性別教育變成刻板簡答題的組織,遭到下一代的反撲了。」

在教育議題中,學者專家、家長,或是學生,到底誰的意見重要呢?也許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但大部分的人應該都認同學生是學習的主體,話雖如此,當教育演變成意識型態的鬥爭,學生往往都是被忽略的一群人,畢竟,投票權在大人手裡,話語權操之家長。台灣社會,可曾真的尊重過學生的意見?

推薦閱讀

宥勝撕爛女兒玩具怎能算「教養」?華人教育是寡頭獨裁,小孩終究會把爸媽當騙子來看
台灣考試為什麼不能用 Google 找答案?這位教授點出我們的教育盲點
「同志幹嘛愛在公園公廁打野砲散播愛滋?」當整個社會都屬於異性戀,同志能去哪裡

參考資料

獨/全台明星高中生等組織 聯合反「反同教育公投」
幸福盟提出「適齡性平教育公投」 完成3,078份連署書送至中選會
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粉絲專頁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 首圖來源: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粉絲專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