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挑選這本書:《記者不是你想的那樣:蕭彤雯的新聞現場》】

曾擔任壹電視主播的蕭彤雯,寫下 20 年來從業的精華,有不少身為記者的困難與驚險,也看見新聞從業人員的態度。今天她要分析「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這句話——當大眾罵電視臺總播些無聊、沒營養的新聞時,有多少人知道,我們並非沒試過做國際新聞或重大新聞的追蹤報導,但收視率都不佳?「新聞的墮落」始終都是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究竟是不長進的新聞媒體讓閱聽人只有這些無聊的新聞可看?

(責任編輯:余如婕)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對於許多公眾議題,我們要提出針砭與批判;對於弱勢族群,我們更要去察覺他們的存在。為什麼我要特別提出這點?因為許多新聞記者入行久了,看過、經歷過太多新聞事件,漸漸地變得過度冷靜、麻木,甚至給人冷血的感覺。

在討論新聞工作者的理性與感性時,我一再強調:一則報導,在理性的外衣下所包覆的核心內容,應是很多溫暖與關懷,簡單地說,就是社會責任。那才是新聞最重要的價值。

如何把這些不同面向的內容,妥善地結合,與其說需仰賴新聞工作者的智慧,不如說是取決於新聞工作者的心態。心態會影響做新聞的方法,若能兼具理性與感性、智慧與關懷,加上自己所受的新聞訓練,把所有想傳達的元素融合在一起,對我來說,就是一則好報導。

看起來,新聞記者該是個崇高的行業(至少我這麼覺得)。曾幾何時,記者雖還不至於像過街老鼠那樣人人喊打,但也好不到哪兒去。社會上開始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

第一次聽到這句話,說實在的,我笑不出來

胸口彷彿遭人重重一擊。這個我從小的志願,努力不懈、時時自我警惕的工作,怎會遭人如此鄙視?我仔細去探究原因,發現不外乎兩種狀況:

第一、記者素質不佳。在發問場合問了被人認為「很愚蠢」的問題。這通常是知識、常識不夠,肇因於自我充實不足。

第二、記者沒有同理心。同樣是在發問場合問了「不適當」的問題。這種情形最常發生在災難場合。

當我還在華視當記者時,曾被臨時調度去採訪一起社會案件。那是一場火災,發生在夜裡。

原本只是小火,女主人手被燒傷,男主人將火勢撲滅後,急著把太太送去醫院,沒想到再回家接兩個孩子時,卻發現全家陷入火海。原來餘火未盡,在他離開後又燒了起來。男主人衝進火場想搶救兩個孩子,結果三人都葬生火窟。

這則火災因為發生在半夜,包括起火等主要畫面都由大夜班的記者所拍攝,主管要我重返火場做「人」的故事。確實,若沒有「人」的元素在裡面,這則新聞很容易淹沒在一整天大大小小的車禍、火災稿單中。所以我銜命前往事發現場,看到的就是已經燒燬的房子。人呢?這家就只剩女主人一個,而她還躺在醫院的急診室。

我到了醫院,與公關人員聯繫(依照各醫院規定,記者要拍攝任何畫面,都必須經過公關核可)。在表明來意之後,公關說無法讓我進入急診室,我們最多只能停留在門口。我請教值班醫師受傷女主人的狀況,他說沒有生命危險,只有四肢燒傷。我再問

「請問她知道先生和孩子的事嗎?」
「她還不知道。目前還沒有其他家人來看她。她剛剛有問我們,她先生有沒有再來?她可能覺得奇怪,先生怎麼過了這麼久都還沒來。我們不敢告訴她,其實她的先生和孩子都走了。」

我聽到這裡,不禁鼻酸。如實回報給臺內主管,我得到這樣的指示:「太好了!這是個好故事,妳一定要訪到她。」

我不可置信地問:「訪?你要我問什麼?問她『妳先生跟孩子都死了,妳現在心情如何』嗎?你自己不會想想,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全家人都死了、只剩你一個,你心情如何?」然後,我就把電話掛了。

我不能違反醫院規定混進急診室,更不想由我來告訴這個傷心的太太與母親,她的先生因為急著送她來醫院,沒注意到火勢尚未全滅,導致最後他和孩子都罹難。我一點都不想問她的心情,因為我知道若換做是我,除了悲痛,更會一輩子懊悔。

但我還是必須做出這則報導

我請攝影記者站在急診室門口,遠遠地拍,完全不拍她的臉,只拍她被包紮的四肢,沒有任何人能從這個畫面分辨出她的身分。我看到她滿是紗布的手,微微舉起,好像想叫什麼人,但遲疑了一會兒,又緩緩放下。

我的文稿這麼敘述著:「遠遠的,我們看到她纏滿紗布的手,微微地舉起又放下。她或許想找人問:『我的先生在嗎?我的孩子們還好嗎?』但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沒有人忍心告訴她,他們都不在了。從現在起,四口之家只剩下妳一個人了。」

這則沒有當事人訪問的火災新聞,當天被放在晚間新聞的前段播出,因為李四端主播覺得這新聞打動人心。沒有任何人因為我拒絕採訪唯一的倖存者而怪罪於我,因為我證明給大家看:只要有同理心、只要夠細膩,就能同時兼顧新聞內容及人性,做出有溫度的新聞。

可惜,願意花心思從這種角度出發的記者愈來愈少,所以我們總是看到在各種災難的現場,罹難者家屬被握著麥克風的記者追著跑:「可以跟我們談談你的心情嗎?你是不是很難過?」別說觀眾反感,就連我在看新聞時,也常忍不住開罵。

新聞工作真有倫理與道德?

當我就讀政大新聞系時,系上開了一門課叫「新聞倫理」(現在更名為「倫理與新聞媒體」),當時年輕的我們只是去上課、做筆記、考試,並不明白這門課的重要性。甚至出社會,跑個三五年新聞後,我們都會開玩笑地說:「應該建議學校這門課不必再教了。」

因為當你真正進入業界,開始了新聞的實務工作,會發現這個圈子好像根本沒有「倫理道德」可言。但十幾年過去,我終於真正瞭解為什麼這堂課該是新聞系學生的必修課。

回顧剛入行的頭幾年,為了生存,大家只顧著往前衝、只想著如何表現自己,想盡辦法跑到獨家,那時會覺得不論這新聞是怎麼跑出來的,只要他是一則好的獨家新聞,就比什麼都重要。

在那種「人人想出頭」的情況下,我們在工作中所感受到的一切,真的毫倫理道德可言。

但隨著時間過去,當我不再是新聞圈的菜鳥,歷經許多新聞事件及親身採訪之後,我總會不時想起當年這門在學校曾經上過的課;也堅信新聞採訪有其倫理及該守住的原則,但這當中分寸很難拿捏。例如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必須徵求受訪者同意,才能錄音錄影。

但十多年前興起了「踢爆式新聞」,也就是民眾檢舉,記者再帶著針孔式攝影機到現場偷拍。這種檢舉新聞若是正大光明帶著攝影機、堵上麥克風,絕對拍不到真實狀況,非偷錄不可。如何界定這是否違反新聞倫理與道德?一般我們會認為:公眾利益應大於個人隱私。但若只為了做出獨家新聞就把所有這樣的行為都定義成是為了公眾利益,即便有些根本只是扒糞,就有擴大解讀之嫌。

還有些記者為了搶獨家,會出賣很信任他的受訪者,這其實犯了記者大忌,因為保護消息來源本來就是我們的職責。當彼此私下閒聊,對方在放鬆的狀態下將這些事告訴你,是出於對你的信任;當你心裡明白這些內容一旦被揭露,大家都會知道透露的人是誰,就更該保護你的消息來源。然而,我常看到有人抗拒不了獨家誘惑,不但出賣了當事人,斷了彼此關係,也斷了其他消息來源。因為大家都會擔心下一個被你出賣的,可能是自己。

遙控器掌握在觀眾手中

對於記者個人而言,「獨家」是種績效,所以有人為了跑獨家,拋棄倫理道德。而對於新聞臺或報社來說,「收視率」及「閱報率」也是績效。當大眾罵電視臺總播些無聊、沒營養的新聞時,有多少人知道,我們並非沒試過做國際新聞或重大新聞的追蹤報導,但收視率都不佳。

當電視臺主管發現,只要做娛樂新聞、羶色腥的社會新聞,收視率一定衝高時,他們自然會要求記者去做這些簡單又受歡迎,就是 CP 值較高的新聞。至於媒體該負的社會責任與倫理道德,也就被遠遠拋諸腦後。

所以「新聞的墮落」始終都是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究竟是不長進的新聞媒體讓閱聽人只有這些無聊的新聞可看?還是媒體不得不做這些垃圾新聞,博取收視率?被收視率牽著走是商業電視臺的宿命。若你真的恨透臺灣的電視新聞,請用你手中的遙控器影響他們的收視率,留下真正優質的節目。

(本文書摘內容出自《記者不是你想的那樣:蕭彤雯的新聞現場》,由時報出版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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