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Wikipedia切換語言,日本語「在來種」,中文是「原生物種」。但「在來種」這詞,在台灣,卻似乎有不同意義。台灣最常用「在來種」形容的在來米、鳳梨和芒果,其實都不是這島嶼的原生物種,而是文獻可考的外來植物、農作物。

台灣的原住民種植、食用的是小米Setaria italica。小米在古代中國又叫粟、梁或稷。就是「黃梁一夢」那個梁、「國家社稷」那個稷。早在新石器時代,就開始種植,主要分布於長江以北(稻、大米,在長江以南,宋代才從越南引進高產量品種)。

台灣的原住民為什麼跟北方中國一樣種粟吃粟,而且品種繁多、早年在東海岸幾乎一座山頭一個品種,不可考,也十分耐人尋味。

台灣的大米、稻米,肯定是南方漢人引進的。

因為在日本統治以前,台灣只有秈米,沒有稉米。稉是圓的、黏的。是日本、中國北方吃的米。秈是長長的、鬆鬆的,越南、泰國、馬來西亞、中國南方的米。

在荷蘭來台灣時,台南早有上萬漢人、日本人落腳。如果台灣最早的米,是日本人引進,那應該會是稉米;實際上卻是秈米,所以推斷是廣東、福建的南方漢人引進的。

在1926年磯永吉引進稉稻,在陽明山竹子湖培育出稉秈混血的「蓬萊米」之前,台灣人種的、吃的,都是秈米。

相對於「蓬萊米」,台灣原有的秈米被稱為「在來米」。

所以可以說,「在來米」是一個日本殖民觀點的名稱:在日本人來台灣的時候,台灣這地方既有、在地的稻米品種。

「在來」一詞,在台灣並不指原生物種,而是指日本人來台灣時,本島既有的在地品種。跟在來米一樣,台灣的「在來種芒果」(土檨仔),應該是17世紀荷蘭人自爪哇引進。而「在來種鳳梨」(土鳳梨),原生於南美洲,則最遲19世紀中葉(日治前),已在南台灣普遍種植。

日本統治台灣時的「本島人」,也類似這個「在來種」的概念,指的是1896年以前就生活在台灣島上的既有住民。

本島人的概念,包括來自廣東或福建的南方漢人,以及平埔原住民(熟蕃)。很奇怪的是,卻不包括山地原住民(生蕃);他們另稱「高砂族」。這樣的區分,大概和統治台灣的前一個政權大清國,實際只統治這島嶼三分之一土地,其餘稱為「蕃界」、視為境外有關;日本人繼承了清國這個概念。

至於在1896年以後來台灣的大陸人,不管南方、北方,日本人則一概稱為「支那人」。

日治時期「本島人」的概念,在1945年中華民國統治台灣後,演變為「本省人」。相對於大陸上的各個省的人被稱為「外省人」,稱為「本省人」。

「本島人」或「本省人」的概念,卻並不為一些台灣意識強烈的政治領袖所接受。
他們自稱為「台灣人」。

按照台獨教父史明的說法:

「台灣民族是自台灣總人口除去第二次大戰終結之後跟蔣政權逃亡過來的二百萬中國人之外的, 所謂「台灣人」為成員,並且,它的內部構成包括著漢人系台灣人和原住民系台灣人的兩大種族系統。」

他又說:這些漢人系台灣人,卻又是「從華南移住過來的漢人開拓者及其後代…並和原住民共同居住,而吸收它同化它」。

可以說,「本島人」、「本省人」、「台灣人」的概念,和「在來種」的邏輯,其實很像。

但這樣問題又來了:1945年/1949年移民來台灣定居,已經七十年了,這些「第二次大戰終結之後跟蔣政權逃亡過來的二百萬中國人」,已經在此繁衍了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大概只有1949年以前出生、68歲以上的人,才有中國經驗,1980年以後出生的,普遍連「籍貫」都搞不清楚。他們和「台灣人」一樣,到中國,一樣要拿台胞證。

針對這樣的變化,有先見之明的政治家李登輝,在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時,高舉馬英九的手,發明了一個名詞「新台灣人」。把出生「英」屬「九」龍的馬英九這類外省人,巧妙納入「新台灣人」範疇。

差不多與此同時,台灣開始大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越南籍、印尼籍…配偶通婚。
「新住民」來了。他們是「台灣人」或「新台灣人」的一份子嗎?目前還沒有學者或政治人物公開定義。不過新住民䌓殖的第二代,其中已經不少有投票權了。

說了這麼多,我其實要說的是:「在來種」、「本島人」、「本省人」、「台灣人」、「新台灣人」…這些概念,其實都不是「絕對」的,而只是「相對」的概念。

我們在抱怨「外來種」、「改良種」的芒果、鳳梨愈種愈多,以至吃不到香濃的「土」芒果、買不到「土」鳳梨做鳳梨酥的同時,也應該記起:台灣的芒果是荷蘭人從爪哇引進的、鳳梨可能是從菲律賓來的。

(本文經專欄作者陸之駿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首圖來源:bryan…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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