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不只是寫給底層勞工,還有那些因為父母加班沒時間,導致家庭關係走向緊張的人。為什麼這次勞基法修法與我們息息相關,因為它直接衝擊到了我們與最親近人之間的關係。
這位作者用自身經驗質問修法的政府,一個人下班可以擁有多有自由時間,才是合理的?(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iampigto
現在 PTT 八卦版、立委、勞團反對修法的理由,主要都是短期間集中的工時以及沒有充足的休息時間會導致過勞,這確實是最嚴重也是最重要的點,但是如果身邊沒認識經常過勞的醫護朋友或低階勞工,或許難以理解。
我想試著從另一個角度聊聊。
這個說法是勞陣孫友聯秘書長來演講時聽到的,就是身為一個自由人,一天或者一周有多少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是合理的?
我對這樣的說法很有感觸。因為我的雙親都是勞工,他們隨著我年紀的增長,約從國小到國中這期間工作所需負的責任也越來越重。
對!雖然是加薪升官,但我只看到他們壓力越來越大,而且這還是成年後才看到的事情,成年以前,我是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我爸媽無時無刻都得去公司。
國小時每到周末,是很期待我爸帶我們一家到學校打球跑步,當時PS正流行,做完功課可以玩一下,但是周日下午都一起出門。
後來功課完成了,但是經常看到的是父母疲憊的躺在床上,於是我與我哥便打開PS自己玩去了,再後來,甚至假日還有一半的時間,我爸還必須到公司一趟,而最後的結果,是當我爸有心力關心他兩個孩子時,我們卻都只專注在電視電腦遊戲上。
當我父母提出哪天想一起出門玩的時候,得到的是我厭煩的臉。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他們平常都不多關心,真的出門了,也不知道怎麼和父母互動,總是臭臉出門回家。
這是我的經驗。我父母確實也有因為超時的工作,而讓身體出現問題。但是最讓我扼腕的是我和我父母的關係當時會這樣破裂,以前總認為父母為了工作犧牲我們,懂事才清楚是為了我們才那樣拼命地去工作。
而我父母,恐怕最難以接受的是拼命為我們工作以後,卻無法得到孩子的諒解。
再拉回最前面講的,到底有多少我們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是合理的?賴院長和林部長一直辯駁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但是身為一個人。
對!如果你們還有當勞工是人的話,我們除了休息之外,還剩下多少時間是可以去陪陪家人的呢?為什麼修兩次法都不重視工時過長這個問題呢?
這句也是孫秘書長舉的例子:「就像橡皮筋拉到最大綁在罐子上,綁久了它的彈性也回不來了」我一樣也感同身受。因為當我父母沒心力來維持親子關係時(我相信他們很努力)我們的關係也回不去了。
當然可以反駁我叛逆期本來就是這樣,但我想說,在國小我就已經得不到足夠的關懷了,國小應該還是很依賴父母的時刻吧!親戚師長都說我是獨立的小孩可以自己做很多事情,但誰不想和其他同學一樣,有家人來學校接回家,然後在路上聊今天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父母覺得孩子被電腦搶走時,我反而認為我爸媽被公司搶走了。但是,天底下哪有不想多陪陪小孩的父母呢?
我沒認識低階勞工,我有一些護理師朋友每次碰面都覺得很疲憊。我父母屬於中產階級的勞工,經常加班開會那種,我爸媽的時間被搶走已經回不來了,但我不希望以後我有小孩的時候,我必須犧牲陪小孩的時間來休息或加班。
我想說勞基法是惡法,它的確限制了勞工工作的時間,讓勞工沒辦法無限加班賺錢,
但那是必要之惡。因為他為了你的身體健康、社會交際、家庭關係,要你暫時離開工作崗位,作為被繁重工作戕害過的家庭,也為了身邊許多護理朋友,我堅決反對任何可能增加勞動負擔的修法。
勞工加班是必要的?把人當作賺錢機器的資方和勞動部長要被換掉才是必要的。
(本文經原作者iampigto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Re: [新聞] 林美珠:勞工加班是必要的〉。首圖來源:Bianca Moraes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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