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勞基法修法引發爭議,學者、工會成員紛紛針對內容展開批評。然而,這些批評都比不上真實故事來的深刻。
本文作者用好幾個故事和一首詩告訴你,當代年輕勞工面臨的,是連作夢都不敢的困境。(責任編輯:黃靖軒)

圖為示意圖,跟本文無關。(圖片來源:chia ying Yang CC licensed)
文/林莊周
我不知道我會不會結婚,或者是會不會有小孩。但我已經到了認識的人,紛紛在結婚和生小孩的年紀了。
和我一起在歸仁長大的朋友,去年生了一對雙胞胎,2/29生的,四年才一次生日,多年來,我們好幾次說要在台北約,卻屢次不成,最後總是在過年期間的歸仁見面,直到那對雙胞胎出生。我們帶了護身符給她們,希望她們平安長大,但她們拿了護身符就只想塞進嘴巴。
少七天假,也不過就是少七天能看著孩子長大
我大學同學,南部的孩子,宿舍和消夜的朋友,現在已在高雄工作,他的公司,原本有優於勞基法的周休二日加十九天假,後來因為修法,公司就順著說法律既然只剩十二天,我們也就照著法律走吧。
我試著幫他處理到後來,也沒有結果。有一次打電話給他,他說算了,只好這樣,反正放假在家也是要顧小孩,也是跟工作差不多啦,但我知道,那是無可奈何的反話,少七天假,就是少掉七天能看著孩子長大。
我大學一起打球的劇場文青同學,最近和我另一個大學同學在一起了,是我最近聽到最感傷又開心的消息,因為有些心思藏了快十年的時間還能實現。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結婚,會不會有小孩,但如果有這麼一天,我會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孩子出生後,他們都面臨被解雇的危機
我認識的幾個工會幹部,這一兩年都生了小孩,一個是孩子出生後,兩次都面臨到要被解雇,最後索性都活了下來,一個是生完小孩回來推罷工,推到最後變成是工會的秘書,還有一個是罷工時還挺著肚子在現場忙。
他們是辛苦的,但也是幸運的,因為他們是台灣不到7%有工會的勞工,有著還能夠一搏的機會與權利,更何況,他們還有團體協約。
在台灣,登記有案的公司大概有近70萬家,受雇勞動者大約近900萬人,但有勞動部統計的團體協約數卻只有698份,如果只算企業工會甚至只有161份,只佔全台公司企業的0.1%和0.02%。
所以,勞基法成為台灣絕大多數勞工在勞動條件上的唯一依歸,可以說,台灣的勞基法,就是一部超大型的團體協約,這也顯示在,對很多勞工來說,勞基法並不是底線,而是他們如果夠幸運沒有被七折八扣的話,所能得到的上限。
與其說勞基法是保護我們的父母,不如說他更像需要我們保護的孩子
在勞基法的歷史上,從1984年實施勞基法時的單周48工時,到2000年通過雙周84工時,過了16年,從2000年雙周84工時,再走到2015年的40工時和2016年的一例一休,又是另一個16年,每一次的工時縮減,都讓一整世代的孩子成年。
我是在勞基法實施不久後出生的人,現在和我同年的人,如我一開始所說,大多都在工作,或多或少的在勞基法的規範中活著,但對於我這個世代的勞工來說,勞基法是在我們出生之前,在我們逐漸成長到意識到這個社會是甚麼樣子的時候,就在那裏存在著的東西,大概就像是我們的父母親那樣,我們大概也像對父母親那樣,認為那個勞基法就會在那邊,就像我們出生以來一樣。
但是,後來我理解到一件事情,與其說勞基法像保護著我們的父母,不如說,他更像需要我們保護的孩子,法律只有在人的實踐中才能成長、茁壯、長成我們希望的樣子。
多加班沒關係,為了家人和小孩,也只能這樣
去年,有一次我在講拒砍七天假和一例一休工時勞教的時候,有一位工會幹部在最後問答時說,他覺得多加班沒關係,為了家人,為了小孩,也只能多加班賺錢,我當下有一種,非常不知道該說甚麼,非常難過的感覺,我記得,後來我是這樣回答他,所以,我們更該要求薪資要調高,或者是加班費率要提高。但我跟他都知道,這並不是真的回答。
這個周末,或許是因為最近勞基法修法,加班上限提高又再度成為爭議的焦點,我回想起來當時的難過,我現在稍微理解,這種為了家人和孩子要多加班賺錢的說法,與我爸會跟我說的一模一樣。
那個幹部,不只是在以工人的身分,也是在以父親的身分,在試著跟我對話,就像我回家的時候,我爸也會批評一例一休,他是個典型的黑手變頭家,一個塑膠射出成型的小工廠的合夥人,標準的中小企業,到最後只有他和他合夥人,有急單時就找家人或臨時工幫忙,我是中小企業的孩子。
而現在,我知道那個難過是甚麼,我知道,那是對孩子的愛,但或許,上個世代的台灣勞工沒做到,而現在我們更該做的,不是讓自己加更多的班來養家,來給孩子更好的未來,因為在崩壞的勞動環境中,我們都沒有未來。
我們能做的,是讓孩子不用加這麼多班也能活下來
或許我們真正該做的,是想辦法建立一個讓我們的孩子進入職場工作後,不需要加這麼多班也能活下來,然後能結婚,有他自己的生活,能有他的孩子的未來,能生產更多的孩子,可能是詩,可能是任何甚麼讓人活得像人的事,但如果要這樣,我們就得在現在,擋下這次要下修的勞基法版本。
這是我們上個世代的台灣勞工沒有做到的事情,在勞基法從1984年實施上路以來,台灣的經濟奇蹟式的成長,但發展至今,台灣勞工的實質薪資不只到退回到2000年的水準。
甚至,我們會發現,實質的經常性薪資,從1983年的90.92%,一路下跌到2015年的最低點79.94%,而實質的非經常性薪資,則從1983年的9.08%,到2015年一舉突破五分之一達到20.16%,2016年則微幅降回19.58%。
凍漲而追不上物價的薪資,加上平均近五分之一的非經常性薪資,不只讓加班成為要多賺錢的唯一選擇,也讓選擇不加班的懲罰,包括時常跟著配合度連動的考績或年終獎金,共構台灣高工時的薪資結構基礎。
這,正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台灣勞工在面對,並試圖改變的困境,前些日子,我看到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以某種曾經是左派的過來人口吻,講說左派、馬克思是年輕人的理想,但進入政府,做任何決定都會影響千萬人,不能有「左派幼稚病」,接著以一種抒情浪漫的風格敘述台灣中小企業的彈性與競爭力。
我害怕作夢,夢見我不敢生的那個兒子
這不僅讓我想到蔡英文在去年受訪,提到勞工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那一塊時,也接著以抒情的口吻談起中小企業的困境與需求,但這樣的抒情風格,都讓我害怕,這會不會是一種政治的美學化,若真如此,我們的工作,或許就是要生產一種相應的美學,並且建立讓這種美學能夠生長出來的條件。
朋友最近寫了一首詩:
三十歲以後,我比別人更害怕做夢
夢見一間公寓與一輛休旅車
夢見我不敢生的那個兒子
在午夜的搖籃裡哭泣
還有我不敢娶的那位新娘
說他想要個家
他也出了詩集,那首同集名的詩作,讓我想到何佩珊,也想到很多人,但重點,或許最後都只在,我們能不能在還有條件的時候,擋下這次即將修惡的勞基法,像守護孩子一樣的守護他,給我們這個世代的孩子,更多一點長大成人的可能。
(本文經原作者林莊周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請見連結。首圖來源:chia ying Yang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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