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42 歲的李明哲擔任過民進黨黨工,現為文山社區大學職員,他長期關心中國民主發展,也和中國異議人士交流多年,但今年卻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歷經 177 天在昨天(11 日)開庭,庭訊歷時超過 4 個小時,李明哲當庭認罪,法官宣布擇期宣判。
這 177 天發生什麼事?
3 月 19 日,李明哲自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
3 月 29 日,大陸國台辦於記者會中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大陸有關部門調查。
4 月 10 日,李凈瑜抵達桃園機場準備赴陸時,發現台胞證已遭陸方註銷,無法登機。
5 月 18 日,李凈瑜於美東時間 5 月 18 日出席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非洲、全球衛生、人權與國際組織」小組聽證會,向國際求援。
5 月 26 日,大陸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9 月 6 日,大陸國台辦證實,李明哲案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9 月 10 日,郭秀秦、李凈瑜、陸委會聘請的法律顧問以及海基會、民間團體陪同人員順利入境中國大陸。
9 月 11 日,李明哲案上午 9 時 30 分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庭訊在下午 1 時 40 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場還押。
因為中國威權的統治,李明哲夫婦經歷了 177 天活在恐懼、看不到明天的日子,如今李明哲「被認罪」,這是比一場「比刑求還恐怖的審判」。
時代力量立委 黃國昌 在臉書上說,其實可以合理預期,李明哲將會公開「被認罪」,但沒想到,整個審判簡直比公然刑求還要恐怖。「到底是如何的一個威脅控制體系,竟可以讓一顆原本追求自由民主的心,被迫一次又一次地在法庭背誦『我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中國現行政治體制與中國政府』的制式文句,不僅認了『顛覆國家政權罪』,更讚揚中國的進步發展、文明辦案與人權保障。」
自由撰稿人 趙思樂 也說,李明哲案絕對不只是「中國的事」、「咎由自取」,中國人沒有把台灣當外國,你不理中國不代表中國不會理你,習近平都放話說要在任內「解決台灣問題」,北韓核武危機更提供了讓中國和美國聯手合作的絕佳舞台,李明哲案只是台灣被中國統一的開始。
如果你也覺得李明哲案是中國「咎由自取」,不妨看看自己和中國網友有什麼差別:「是該教教他們(指台灣)怎麼做人!」、「正好可以殺雞儆猴」、「李明哲居然還是這麼胖,應該讓他吃殺威棒(古代將發配充軍的犯人打個十棍、二十棍挫銳氣的刑罰)」、「不要亂來,不然大陸分分鐘教你做人!」
中國把罵毛澤東、習近平,提到六四、劉曉波的帖子全刪了,這些帖子為什麼都留著呢?中國人還不是只有罵人權工作者的時候才不會被刪文,這種國家到底在秋什麼秋?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李明哲庭訊影片截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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