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最近新聞指出,蔡政府將要開放中資來台購屋一人一戶,許多人氣憤這種作法根本就是「賣台」,狂酸「習大大:原來統一這麼簡單~要買哪13億戶呢」、「這次中資真的能買下台灣了」。不過根據這篇文章的分析,實際上從法規來看,蔡政府的規定其實是比起馬英九時期更加嚴苛,修法方向反而是避免炒房。原來是我們誤會了嗎?

(責任編輯:林芮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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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wozai 

 這篇資料比較多,主要會提到:

1、2002年扁政府開放中資來台買房的背景
2、馬英九政府如何進一步開放中資來台
3、今年蔡英文政府做的調整的是什麼

應該能替今天的許多謠言解惑, 但因資料比較多,文章略長,請見諒。

中資來台買房的故事要從2002年說起。

確實,開放中資來台買房的確是從2002年扁政府時代開始的。

但有很多9.2趁機在扯: 「開放陸資買房是扁政府開放,所以民進黨才是陸資炒房的元兇。」這句話只說對了前半。

事實上,扁政府確實在2002年8月開放中資來台購買不動產, 也就是當年2002.08.08發布實施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但9.2別急著高潮,當年之所以開放是因為: 「2002年台灣加入WTO以後, 政府為了對WTO履行市場開放之承諾, 才有開放陸資企業來台投資政策規劃」。簡單來說,台灣要繼續加入WTO這種國際組織, 就不可能完全排除中國,因為中國對於台灣來說,也是「其他國家」

但當年阿扁玩了一個取巧的方式: 就是:「我雖然對你開放,卻故意限制一堆,幾乎等同於沒開放」。

阿扁當年對中資設了三大門檻:

一、資金來源 不能貸款,要百分之百自有資金,還要提出資金來源證明。
二、身分限制 阿扁時代沒開放中資來台灣投資開公司,所以只有「自然人」可以買。
三、權利不完整 可以登記所有權,但你買了房子也不能天天來住, 一次來最多只能停留10天,一年停留累計不能超過一個月。

所以在扁政府的規定下 想來台灣買房的中國人, 首先必須很有錢,完全不靠貸款,還要提出資金來源證明是百分之百自有資金, 再經過幾個月的審核許可以後才能買, 然後買了也不能天天來住,一次最多住十天,一年最多只能住一個月。 所以阿扁執政八年,以中資名義來買台買房的人數少之又少,當年的房地產相關業界都罵阿扁在搞「只能買不能住的假開放」 ,而且一天到晚吵著要政府鬆綁。

時間一晃眼到了2009年馬政府時代。

2009年7月,馬英九下令經濟部正式宣布開放陸資來台。從此,在台灣投資的中國企業, 可因需要而申請取得商辦、廠房、自用住宅等不動產。 同時, 馬英九將扁政府時代「中國人每年只來台居住一個月」的限制放寬為四個月, 貸款成數從不能貸款改成五成。

因此,當年在馬英九大力向中國靠攏,引中國資金來台灣拚經濟的情況下, 的確為台灣的房地產市場增加了一股助力。

時間來到2017年,這次蔡政府針對中資來台買房,其實要做的是:

一、將一人限買一戶明確入法

過去雖然慣例上中國人一人只能買一戶,但沒有實際寫成規定, 這次蔡政府的做法是將規定明確寫向,讓中資買房有所遵循,以避免炒房。

二、陸資買房應檢附文件規定更明確。

過去中資買房只要求附上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居民身份證, 但這次要求要一定要附上「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 因為這張卡的內容包括職業及服務處所, 可方便在審查時辨認有無黨政軍人士,以利實務審查。

三,針對大陸地區人士取得不動產若經法院拍賣, 由台灣地區人民得標,大幅簡化程序,不需內政部逐案個案審查許可。

簡單來說,中國人來台買的房子如果被法拍,被台灣人買走, 需要的程序比以前少,否則以前買中國人被法拍的屋子,程序一堆,一般人意願不高。

四、事後控管機制明確化。

如果中國人違反房屋使用相關規定, 比如說將自住用的房子拿來出租或作營業商店使用, 將直接撤銷中國人的許可,並且要求中國人一年內將房屋移轉, 若不移轉將要求縣市政府逕為標售,這項辦法上路後將加強查核。

從蔡政府做的這四點來看,今後的限制反而比以前更多。 所以我覺得比較難將這次的陸資買房入法連結到今天許多鄉民所說: 「蔡英文親中賣台、垃圾不分藍綠」 「蔡政府開放中國人來台灣炒房地產」 「房地產業者要高潮了!房價再創新高!」 之類的結論。

希望這篇說明能幫助大家理解這次限制中資來台買房的情形,謝謝。

(本文經原作者wozai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爆卦] 開放中資來台買房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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