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在臉書po文,痛批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在報導中故意曲解她對「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正提案,企圖做政治抹黑,林淑芬並公開要求「自由時報更正,曾大記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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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韋禎在28日的報導中寫到「林淑芬所提的『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可再利用、重新提煉的爐渣與轉爐石都定義為廢棄物,將重創高雄地區的煉鋼產業」。

對此,林淑芬表示是不實指控,她是為了解決中鋼「轉爐石」,鋼鐵業的「爐渣」,焚化爐的「底渣」等……產生的「假產品,真棄置」,導致農地、魚塭和水源區汙染的問題, 因此新增「廢棄物清理法」第2之1條修訂, 將前述的「產品」納入廢清法管理。

原本經過「衛環委員會」審查一致通過的林淑芬修法版本,卻被拉下來協商,而最終定案的版本為:

「事業產出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論原有性質為何 ,為廢棄物。
(1)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已失市場經濟價值,且有棄置或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2)違法儲存或利用,有棄置和污染環境之虞者
(3)再利用產品未依本法規定使用,有棄置和污染環境之虞者」

不論是林淑芬個人原始提案的版本, 或是經過衛環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版本,
都是框定這三個要件, 違反法律才會被列為廢棄物,納入「廢清法」管理 。

林淑芬表示;「環保署上下一致支持我的修法,甚至有事務官對我說,這是民國63年以來廢清法最需要也最重要的修正,這樣做是對的。」,對於自由記者曾韋禎的報導,林淑芬反擊「曾韋禎如果看過立法院公報 ,還做這種曲解不實報導, 有資格叫做記者嗎?」,而這種抹黑剛好跟不肖業者「假產品,真棄置」的利益不謀而合。

好死不死,全國最大焚化爐底渣再利用處理廠映誠公司,昨天(28日)被媒體報導違法傾倒未經處理的、含重金屬的有毒底渣在台南市多處魚塭,污染水源與土壤,總重達十四萬多公噸,面積五萬多平方公尺,約七座足球場,相當可惡。

林淑芬也發文呼籲政府正視爐渣、底渣的違法傾倒問題,這些都不是「個案」,而是整體結構性的問題:政府還在假裝中鋼「轉爐石」,鋼鐵業的「爐渣」,焚化爐的「底渣」是可利用的產品。但事實是,沒有人願意買,沒有市場需求,所以違法棄置就是必然,要解決這個環境問題,最根本的辦法就是修法將它們納入「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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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先進國家如日本、歐洲等都有煉鋼爐渣再利用的經驗,但國內廢爐碴再利用卻一再出問題,汙染魚塭、農田,甚至進到建材成了「爐碴屋」(松菸文創園區就是一例)。

台灣的廢爐碴、焚化爐底渣等屢爆弊端,撻伐聲浪高,導致再利用產品的通路受阻,業者也面臨不少壓力。廢爐碴亂倒,固然是不肖再利用廠商所為,但身為源頭的電弧爐煉鋼業者只顧成本,將爐碴交給不肖廠商,也難辭其咎。

 

參考資料來源:

  1. 《中央社》:〈亂倒爐渣14萬噸獲利近4億 南檢起訴9人
  2. 《自由》:〈蔡總統︰改革起頭難 明年五、六月會轉好
  3. 《蘋果》:〈夭壽 14萬噸爐底渣 濫倒魚塭
  4.  林淑芬Facebook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擷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