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為什麼製作這個影音內容:聽苗博雅談「反媒體壟斷」
我們每天看到的電視頻道,都是由系統商(有線電視業者)所把持選擇的。以台灣來說,系統經營業者被凱擘、中嘉、台固、台灣寬頻以及台灣數位光訊掌控,所以當初旺旺要買下中嘉時,才會有這麼多的爭議。
因為,人們擔心旺旺透過這方式操縱媒體控制輿論,甚至幫助中國「統戰」台灣——人們擔心,財團太輕易能夠透過經營媒體,而洗腦我們。
❮BO❯ 希望透過製作《聽苗博雅談「反媒體壟斷」》影音節目,提醒反媒體壟斷的修法討論不能停止,提醒國會務必嚴肅看待、修訂媒體併購規則!
第三段影音內容我們要提醒修法內容的對象,不能只對中資用特別嚴格的標準,嚴格標準必須「通用」所有對象。(責任編輯:鄒家彥)
[youtube]https://youtu.be/UIKhUvmMeFE[/youtube]
只對中資用特別嚴格的標準是沒有用的,嚴格標準必須「通用」所有對象
張育寧(以下簡稱「張」):接著可以談一些中資購買台灣媒體的重要案件回顧嗎?
苗博雅(以下簡稱「苗」):一般來說中資是不能明目張膽的進來,但它可以化身成港資或太平洋某個小島的資在進來來台灣,這是全球化資本流動一定會有的現象。像旺中案,旺旺中時也說他們是百分之百的台灣人,但這些說詞在台灣是不容易說服人的,因為它有太多生意在中國了。
張: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事?
苗:對我而言到底是不是中資除了要看資金從哪來以外,真正要關心的因素是紅頂商人,其實在台灣的紅頂商人他大可以用純台資來買任何的電視台與系統台,可是當他的利益是中國利益時,一定會有問題,畢竟中國對台灣是明確表示有敵意的國家,所以如果只對中資用特別嚴格的標準是沒有用的,因為它可以用任何一種方式來買媒體。
不然旺旺中時買不成的話,那給遠傳徐旭東買好不好?所以對我來說從旺中的中嘉案到遠傳的中嘉案,其實本質都是一樣的,不管是來自何方的資,都應該要有同樣的標準,比如說凱擘現在是富邦的,大家覺得沒問題嗎?其實以我的觀點來看也是有問題的,因為你除了富邦金控,有沒有黨政軍的股份在裡面?富邦金控的老闆未來有沒有可能跟蔡衍明一樣成為紅頂商人?那我們到時候又要用個案的方式去處理嗎?這樣不是法律的準則,在媒體業與大財團的合縱連橫和訊息的多元性之間,我們很明確的選擇要保有多元性,所以我們會去阻止企業的綜效,去避免企業併購成一間超級大財團,因此不論是什麼資都應該要有更嚴格的審查。
張:那最近台數科買東森的案子是怎麼回事呢?
苗:也許你今天才聽過台數科這間公司,在他官網有寫到他已經是全國第五大的多系統經營者,而官網左邊可以看到他旗下有非常多的有線電視台,今天我們有帶來一張關係圖,圖的左邊有台數科,下面有凱月公司,凱月目前有個投資案打算在買兩間系統台。在下一張投資架構圖中,最上層是凱月,也就是台數科最大的股東,如果他的投資案成功的話,市占率勢必會再往上提升,它的重要性也許就跟中嘉和凱擘差不多,所以除了投資這兩間電視台以外,他如果成功買了東森,它不僅有了系統台,它還有電視台,東森除了有購物台還有新聞台,市占率也很高,代表它的垂直整合要完成了,這樣的話它跟當初蔡衍明買中嘉的差別只差在他沒有報紙媒體而已。
他會不只掌握了中部的系統台,還掌握了很重要的電視台,那即使她不是中資,難道這就不會是嚴重的事情嗎?我個人認為非常嚴重。因為這代表我們有一個本土的垂直整合巨獸出現了,不知道各位觀眾了不了解系統台和電視台的影響力,我舉一個案例,曾經有某個電視台惹了系統台,而且這系統台的市占率還不是很高,系統台就將這個節目調到80幾台甚至更後面去,那觀眾隔天打開電視發現那台不見了,它可以換其他台看,但對於電視台來說收視率一定有影響,所以電視台只好找NCC求救,NCC雖然說不能瞬間調整頻道的位置,這樣有失公平性,但這也代表系統台還是能透過一定的程序來調整頻道,所以對於電視台來說,系統台開不開心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台數科買東森的新聞當然不會熱。
張:這陣子台灣的一些反媒體壟斷的運動者有提到關於系統台業者退場機制的事情,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苗:系統台業者的退場當然是更複雜的,尤其是現在政府正在推行數位化,那數位匯流要靠誰協力呢?就是要靠這些業者的協力,他們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當然不可能現在用一把大刀砍向這些業者。
張:那我們有什麼做法是可行的?
苗:我覺得還是要回歸到法規上有清楚的限制,像本屆時代力量提出來的草案,其中第九到十一條都有規定媒體合併的實質條件和審查程序,第十一條有特別提到,訂戶數佔全國總訂戶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系統台,跟無線電視、廣播、日報是不可以結合的。比如說某家系統台業者市占率已經超過三分之一,則不論是廣播電台、無線電視、報紙媒體都不能購買,這遊戲規則的界線一畫下去就很清楚了,你要把系統台做大就專心做大,要做大電視台就專心做大電視台,但是你們不要全部結合在一起。
而我們剛剛提到的草案中第十二條,他有說明這些併購案要納入哪些因素來審查,因為現在的審查並沒有明文規定清楚的規範,這草案的規範有提到關於公共利益總共有十三款,包括會牽扯到中資的國家安全、言論自由、意見多元性、文化多元性等等總共有十三款,當你對這些要審查的事項規定得很清楚的時候,主管機關的處分才會更有憑據,也降低被財團打敗的風險。
延伸閱讀/觀賞
第一段:也許你覺得我又不看電視,但媒體壟斷還是跟你們息息相關!
第二段:媒體可以被併購,但遊戲規則別讓國會最大勢力說了算
第四段:英國新聞看 BBC,日本看 NHK,那台灣的你會想看「公視 13 頻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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