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一例一休爭議已久,當網路上一片痛批民進黨立委的同時,我們也許能夠從經濟的角度來看看這個問題。
作者認為,現在直接調整法規為周休二例、拉高勞基法門檻,很可能反而是欲速則不達、害了勞工,而不能真正幫助所有勞工——就讓我們聽聽作者從市場經濟角度分析究竟為什麼是如此吧!
(責任編輯:林芮緹)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文/真暴民的時事筆記
最近兩例一例的話題喧囂塵上,尤其在民進黨團快速將一例一修版本送出委員會之後,陳一分對張半分等等攻訐挖苦、刷滿我的臉書(沒辦法,誰叫我年輕的時候是個左派呢)。
各種負評之中,有張照片拍到了主席台前的整排民進黨立委,並且一一點名。其中被點到的,包括台灣公平貿易的先驅推手,不分區第八位的余宛如。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4533174928232&set=a.10150130164818232.303741.575728231&type=3&theater [/facebook]
許多人就不明白了,公平貿易,不是都在談勞動條件、勞工權益,甚至環境友善的嗎?余宛如應該要支持更低的工時、更好的勞動條件呀!怎麼可以一手推公平貿易,一手擋二例放行一休?
會這樣說的人,沒有搞清楚目標和方法之間的落差。也無法理解,並不是目標夠高大上,用什麼方法都是可行的、正確的。而同樣在追求改善勞動條件,推動公平貿易和拉高勞基法規定這兩個方法,正好可以作為對比。一邊是市場路線、一邊是法規路線,而我很篤定地說:前者是對的,後者是錯的。先鞭後者。
正視法規的禁令本質
首先,某些勞團、國民黨和時代力量(當然還有社民黨),口口聲聲說自己在代表勞工爭取權益。但他們沒有認清,或者故意不說清楚:拉高勞基法規定這件事,本質上只是在拉高法律禁止的勞動條件,沒辦法確保法律規定的勞動條件能夠落實。
相較一例一休,二例條款的說詞和立意當然高大上:說要讓所有勞工都能縮短工作天。但從法律規範的本質來看,它實際上只能起到禁止第六天加班的作用而已。這個禁止不因為受罰的是雇主,就沒有限縮到勞工。就好像不論是罰嫖不罰娼還是罰娼不罰嫖,禁止性交易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
我知道有些人看到我把第六天加班說得好像一個權利似的,已經老大不爽。但那是因為他們沒有理解,權利的本質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對想要多賺點錢的人而言,第六天可以上班,那就是他們的權利。有人想要多放點假,可以拒絕第六天上班,那也是他們的權利。
每個人的偏好、需求、條件不同,不是給哪邊冠個奴性標籤,就可以說這些選擇沒有正當性,應該用法規來禁止它的。休息日開展出的,正是大家可以各取所需的彈性。二例把這份彈性給抹煞掉,等於禁止加班,憑什麼呢?
而一旦我們看清楚法規的禁令本質,我們就會明白,這是先界定了某種生活方式才是體面的,然後禁止人們用不體面的方式生活。但是,禁止人們用不體面的方式生活,並不會自動讓人們能活得體面;想要人們活得體面,你得要幫他能夠活得體面。
脫離現實的法規是行政濫權的溫床
更何況在現實世界當中,跨國的生產競爭、特定產業的生產流程、排班機制,都讓二例不是想不想做的問題,而是做不做得到的問題。缺乏休息日的彈性,企業就算寧可出加班費,卻連想要合法經營都做不到。(參考這篇,我不是慣老闆)
同時間,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是:台灣既有的勞基法規範,和職場中的現實環境,本來就有很大的落差。不同行業、不同崗位之間,待遇、工時、工作環境、執勤狀況天差地遠,硬要用勞基法來框限所有人,本來就是緣木求魚。
更糟糕的是,不顧現實狀況,一味把法規標準拉高,等於把更多既有的勞動合作,劃進非法地帶。於是老闆只能選擇硬著頭皮非法經營,或者摸摸鼻子退出市場(不必考慮卯足勁遵法經營的狀況,做得到的話,拉高前早就做了)。
而非法經營的狀況越多,行政、司法選擇性執法的空間就越大。如果你是官員,企業名單一攤開來,隨便找家公司都知道查得出東西來,你會怎麼辦?你認為自己很好心,秉公處理要找最惡質的開刀,結果你找誰打聽呢?還不是看報紙、從身邊的人問起嗎?
更何況多的是有關係的人,打著同業競爭、上下游挾怨報復的算盤,找上門來爆料。這麼一來,不還是越有關係,越佔便宜嗎?你想「秉公」,其實免不了偏聽徇私,只是自以為的正義而已。
這還是好的狀況,多的是整個體系藉此擺官威、向業者要好處。這些年來警方勾結賭毒色,大規模地集體收賄,官僚民代勾結廠商索賄,不知道被踢爆多少次,如今依舊是公開的秘密。
為什麼查不勝查?就是因為非法的範圍越大,行政、檢警、司法體系,可以上下其手圖謀的利益就越多。不顧現實狀況,照著自己的理想來訂定法規,結果只是讓有關係的權貴佔便宜、讓國家機器變得更加跋扈而已。
拉高法律門檻對優勢者有利、弱勢者不利
你可能會說,至少拉高法規能讓某些慣老闆摸摸鼻子退出市場,這樣一來好的廠商就能脫穎而出。這個主張我部份同意,但我得要把圖像畫清楚,畫清楚了,你再想想看你是不是同意這樣的狀況。
單拿實體商店而言,它的收益很倚賴網絡效應和規模經濟,越多實體店鋪、越大的採購量、越高的來客數,才能創造更大的獲利空間。拉高遵法經營的條件,第一個吃不消的肯定不是連鎖超商賣場,而是欠缺規模經濟效果的獨立小商家。到時候會發生的,是小商家退出市場,連鎖店趁勢補位。而這是我樂見的,因為社會資源的運用效率因此提升,但這也是你樂見的嗎?要喊壟斷之前,拜託先讀完薛兆豐的《商業無邊界》。
不要因為出來喊的是大老闆,就以為痛的是他們,他們只是媒體聲量大而已。他們會做生意,不代表他們理解市場經濟運作的邏輯。他們就算心知肚明,照樣可以得了便宜還賣乖,反正大家都不懂。事實是法規門檻拉得越高,對已經佔優勢的人越有利,大老闆還請得起律師來確保法遵,其他人請得起嗎?
另一方面,市場是動態的,不是永遠只有那塊餅在分,會有各種新需求、新機會不斷發生。所以光看退出市場不夠,拉高法規門檻,同時會阻止新的投資發生。而這就是我不同意的地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針對白領外勞的高薪門檻。想做跨國生意的人,就算找到願意接受低薪的外國夥伴,也會因為付不起高薪而打退堂鼓。而這些投資,就因為高薪門檻胎死腹中,原本可能帶動的外銷商業機會,也因此難以實現。再一次地,誰可以把這盤生意接起來做呢?肯定還是資本雄厚、既有優勢的人。
就更不要提在撤除投資、精簡成本時,逐漸被辭退、放無薪假、轉兼職、難以進入合法市場的勞工,肯定都是最弱勢、最沒經驗、最可替代的。這也就是所謂邊緣性失業的問題。凡此種種,都說明了拉高法律門檻,遠非政治人物和某些勞團所聲稱的,會幫弱勢謀福利。恰好相反,不論立意再怎麼良善,它實際上起到的作用,是讓優勢者更加坐大、弱勢者因此倒楣。
小結
從法規的禁令本質開始,我細數了法規路線將如何醞釀行政濫權,讓強者更強、弱者更弱。而這一切適得其反,都是因為禁令只管禁止那些不體面的勞動條件,卻沒有處理「誰來為體面的勞動條件買單?」這個問題。
而就像我前面說過的:想要人們活得體面,你得要幫他能夠活得體面。光禁止他活得不體面,是遠遠不夠的。
有些勞團相信這個問題可以透過更多的政策配套和政府支出來解決。勞動檢查、職涯訓練、就業輔導,都是這個思維下的產物。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公帑投資,都是政府先用徵稅、舉債、通貨膨脹,從人民身上搞出錢來,才有辦法實現。
而你只要仔細觀察,這些計畫最終總是成為形式主義或裙帶溫床。因為決策資源分配的人和行政官僚又不靠消費者吃飯,而人是經不起誘惑的。在看不見的地方拿公帑虛應故事、養養自己人,也是人之常情。
稍微有點成果的,肯定得要朝向企業合作,或者直接面對市場。因為企業得要在市場上面對消費者,賠的是自己的身家。除非確定你的體面還能確保我的永續經營,否則沒有實益的投資,那肯定是不幹的。
這就把我們導向公平貿易的路線:一條幫人活得體面的道路。
市場路線為什麼對?
公平貿易這個概念,事到如今已經勾連上太多政治正確的高大上詞彙。但在剛開始,其實就是個素樸的正義感:有些人的勞動環境差到我無法理解的地步,我可以怎麼樣幫助他呢?到這裡為止,是公平貿易的市場路線,和我在上篇狂幹的法規路線,相同的起點。但接下來的路線,就是差之千里。
回到公平貿易的本質來看,就是我知道我一個人的力量幫助不了更多人,於是我要連結更多人來幫助更多更多人。怎麼樣串連呢?光是單向的捐贈好像難以永續,於是我開始找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用我們認為合理的代價,向那些生產者購買商品。每一筆消費,都是在確保生產中的各個環節,工作者有得到合理的對待。
在這個基礎上,公平貿易不斷疊加了新的價值上去:支持者不再只是身邊的朋友,於是得要建立種種驗證機制來取信於消費者;生產者在技術上難以突破,於是加強生產技術上的訓練協助;覺得婦女就業環境有困難,於是就把性別議程納進來;發現環境汙染也是個重要的問題,於是要求綠化生產流程;怕掌握生產器具的少數人欺負其他人,於是發展生產線上的民主決策;社區裡有些教育、工程問題需要解決,於是提撥社區發展基金。
這層層疊疊的價值,往往比當地法規走得更遠、更進步,但不變的是:每一分的進步,都是站在「有消費者願意買單」的基礎上,逐步拓展出來的。這才是市場路線可行的理由。不是禁止人們活得不體面,而是一步步幫助人們能夠活得體面。到最後,生產者的技術進步、品質提升、生活條件改善,消費者也買得安心。這就叫培力。
市場路線的確不完美,但那是因為世界本來如此
因為市場路線沒有擴大非法範圍,所以能免除掉法規路線的種種副作用,比方說不會有導致行政濫權的疑慮(總不能把當地政府的腐敗,都算在公平貿易頭上吧),也沒有邊緣性失業的問題。
但有些人不明就裡,會認為公平貿易雖然改善了部分生產者的勞動條件,但卻排擠了其他生產者,而那些被排擠的,往往是更弱勢的生產者。在他們看來,這些人的被遺落,本身就是公平貿易這個概念的罪狀。
他們沒有想清楚的是,公平貿易的本質,是在商品的品質上頭,疊加種種勞動條件、環境友善、社區團結的元素,好讓在意這些事情的消費者,能夠在市場當中選購符合自己需求的商品。公平貿易並沒有禁止任何人,用低於公平貿易標準的勞動條件,來和其他人進行生產、交易。而只是務實地面對自己的限制:有多少消費者願意進行有倫理的消費,才有多少生產者可以被納入公平貿易的系統當中。
有人被遺落,單純反映出世界的現實:許多人不在意這些事情,只想要商品來滿足自己需求。而每個人的條件、需求、優先考量不同,這本來就無可厚非。公平貿易的存在,只是讓倫理消費有實現的可能,不保證這世界就此煥然一新,更不保證所有苦難就此終結。到頭來,還是得要一步步解決問題,更多人行有餘力之後,倫理消費的力道才會帶來更大的改變。
會用這種思考方式來對市場中的解決方案求全責備,背後其實是一種理解世界、思考進步的方式,那就是理性建構論。也就是相信人類的理性,是可以推演出一套完美的社會運作模式,來讓所有事物各就其位,一勞永逸解決所有問題。
但現實世界裡,新的解決方案總是連帶著新的問題:公平貿易讓跨國交易更能課責,徵信的問題就接著浮上檯面。哪可能有什麼靜態的、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呢?
這種認知方式,同時也反映在對於法規路線的崇拜中:相信這世界的進步,是靠著更完美的規定和計畫來實現的。最極端的例子,就是上個世紀宣告破產但至今陰魂不散的社會主義妄想。
但法規路線的種種適得其反,上篇已經帶過,不贅述。與理性建構論相對的,是保守推進論:也就是認為我們不可能也不該想要打造一個烏托邦,真正的進步是在解決眼前問題的時候,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而市場路線,本身正是保守推進論的具體落實。
市場經濟的本質
在這裡我們要盪開一筆,談談市場經濟的本質是什麼,它的對立面又是什麼?市場經濟的本質,是用利益和交易,來調動盡可能多數人的知識和技能,配置有限資源,滿足各種需求;它的對立面則是從部落神權到君主權力,一脈相傳的靠權威(許多時候,其實就是暴力)和理性,來決策資源分配的政治權力模式。這樣講有點抽象,打個比方。
假設這裡有一塊地,要拿來蓋佛寺還是教堂?這就是個資源配置的決策問題。在君主時代,決定這件事的,是君主和他身邊的大臣。佛教團體和基督教團體要競爭這塊地的使用權,就得向這群人佈道、示好,甚至暗地裡攻訐對手。但從市場角度出發,它們就得比誰拿得出更多的錢,而錢來自信眾的認可,於是它們的競爭就轉向爭取信眾。
這樣一來,首先教團討好的對象,從握有權力的少數人,轉向各有偏好的廣大民眾,確保了利益向大眾而非少數菁英流動。每個人信什麼教、捐多少錢,這些零星的決策堆疊起來,才形成「誰能使用這塊地」的最終結果。過程當中,多數人的知識和判斷,加入了最終決策,而不是只有君主和少數大臣的判斷才算數。
看清楚這個圖像,就會明白市場機制追逐的利益,表面上看起來充滿銅臭,背後其實是人們的需求。而市場正是透過交易,來分散決策,將各種人不同的偏好和需求,反映成有利可圖的新興市場,從而完成資源調動的決策。
市場和權力,各自的限制是什麼?
因為靠的是利益和交易,市場路線總是傾向保守推進,把資源導向最有利可圖,也就是需求最殷切的地方。問題解決得差不多,無利可圖的時候,才會再往下一個地方邁進。這幾十年來從Intel、微軟到google,電腦產業龍頭推陳出新,正是這個模式的完美演繹。看起來總是緩不濟急,這是市場本身的限制。
但是人們不耐心一步步解決問題,而要訴諸政治力一步到位的時候,這種逐步推進的機制,往往就會被打斷。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台灣的2到3歲托育班,在兒保團體的簇擁之下,用法規訂定了師生比、樓地板面積等等嚴苛的經營規範。但是市場上的真實需求,總是先求有、再求好的,不是每對父母都花得起錢購買這麼好的托育條件。於是潛在投資者怕做不起來不敢進場、家長需求無法滿足、社會分工無法進一步發展,社會運作的效率當然也就難以提升。
人們面對這種需求明明存在,市場卻不去滿足的狀況,往往草率地認為是市場失靈。但如果不是人們訴諸政治力強制,既求有、又求好,消費者選擇和資訊流通,本來就會迫使市場發展出多樣規格、不同價位的托育服務,來滿足人們不同的需求。用法規來劃出理想、進步的界線,初衷是希望所有人都能享有夠好的服務,結果卻讓低價位的業者退出市場,弱勢的家長反而連托育服務都一位難求。
欲速則不達,這是權力本身的限制。
市場和權力最好的合作模式
了解它們各自的限制,我們就更容易看清楚,該用什麼態度面對市場路線和法規路線?我們心中理性建構的衝動,和保守推進的智慧,又各自在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而答案和大多數人的認知,是完全相反的。
說起政治,總是充滿了改革世界的理想性格。但如同上篇所言,用「自己心中的理想」來訂定法規,那是要出事的。面對權力,我們最好的期待就是要它保守一點,亦步亦趨地跟在人民的後面走。
把法規的界線畫在「大家幾乎都做得到」的地方,並且專注在法規的落實上頭,成為社會進步的止漏閥;而不是畫在「許多人做不到」的地方,希望大家都能做到,硬是要用法規禁令來把不盡理想的現象給掃到檯面下,結果倒楣到最弱勢的人。
可是我們心中對世界有種種不滿、眼中看到了各種苦難,這股想要打造一個更好世界的理性衝動,又該安放到哪裡呢?它最好的出路,不是政治或者國家機器。因為一旦打著公共利益的名號,把調動資源的權力交到少數人手上,各種蚊子館、浮濫工程、煙火型活動肯定就層出不窮。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好官我自為之,人性是禁不起考驗的。
理性建構的衝動,反而應該擺放在市場機制當中,成為引領社會進步的力量。不只是公平貿易、倫理消費,還有種種改善既有系統的數位化革新,只有在天性保守,以需求為基礎的市場機制當中,才能看得清楚這是不是消費者想要的,有沒有人願意為此買單。
因為創業者靠的是消費者的支持、押的是自己的身家,各種資源的浪費和誤擲,都會時刻受到有限資源的拉扯,而必須要迅速修正。這比官僚科層的層層問責、互踢皮球、敷衍搪塞,要來得有效率得多。
回到一開頭,為什麼在追求勞動條件的進步上,市場路線是對的,法規路線是錯的?法規路線是錯的,是因為法規禁令被用錯了方法。它不該被當成劃定理想狀況的工具,那是罔顧現實的傲慢,只會欲速不達。
推動公平貿易的市場路線是對的,因為它確保了有人為理想的狀況買單,能讓改變一點一滴發生。看清楚這一層,就不會執著在透過政治力來推動改變,而可以看到生活中的每一次選擇,是怎麼樣形塑了我們所處的世界。
反過來說,只要擺對位置、用對態度,法規也不是毫無存在的意義。只要用保守推進的智慧約束政治權力,避免政治力治絲益棼,法規還是能扮演確保社會進步的止漏閥。另一方面,理性建構的衝動應該遠離政治權力的誘惑,進入市場機制接受考驗,改善既有系統的不完美。
這,才是市場和權力最好的合作模式。
(本文經原作者真暴民的時事筆記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我看主席台前的余宛如─上篇〉〈我看主席台前的余宛如─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