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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頻道,都是透過頻道代理商授權給有線電視業者,再播送到我們眼前。全台灣目前只有七家頻道代理商,隸屬富邦集團的凱擘、隸屬安博凱基金的全球、隸屬練台生的佳訊,光這三家市佔率就逾七成,因此他們等同決定了那些電視頻道可以讓消費者看見。

調查發現,這三家代理商今年對新舊業者「差別待遇」,導致新進業者必須負擔更重的授權費用,公平會因此祭出重罰,一共罰了三家代理商1.26億。這也是公平會史上對有線電視頻道代理業者罰最重的一次。(責任編輯:黃靖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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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公平會表示,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及佳訊視聽等頻道代理商,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嚴重影響市場秩序,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表示,這是公平會有史以來對台灣有線電視頻道代理業者罰鍰最重的一次。

公平會今天決議通過,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中嘉)、佳訊視聽3家頻道代理商,就其代理頻道2016年度授權,分別對於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競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屬無正當理由差別待遇行為,除令凱擘、全球、佳訊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1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外,並分別處4100萬元、4000萬元、4500萬元罰鍰,合計罰鍰金額1億2600萬元。

根據公平會調查,凱擘、全球及佳訊就其2016年度代理頻道授權,與2015年起開播的系統經營者(包含全國數位、大豐跨區、新高雄、北都、數位天空)的交易條件,是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Minimum Guarantee,簡稱MG)用來計算授權費用,但最低簽約戶數,經查均為各2015年新系統經營者實際訂戶數的數倍。

不過,凱擘、全球及佳訊與既有經營區的原系統經營者所簽訂的頻道授權契約,實際上卻以實際訂戶數的為數不等的折扣作為簽約戶數,導致新進與既有系統業者負擔的授權費用有極大差異,而在競爭上有顯著差別。

編按:據自由報導,新進電視系統業者剛進場,實際訂戶數根本不到最低簽約戶數,但還是得以最低簽約戶數做基準,造成新進業者成本拉高、限縮經營空間。然而這三家代理商針對原有的系統業者卻格外優厚,以實際訂戶數打六至七折來計算授權費用。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說,公平會以雙方條件計算後發現,凱擘、全球及佳訊等三頻道代理商藉此獲得的不法利得,一年下來每家都在一億元上下。

邱永和指出,公平會考量市場供需情況、成本差異、交易數額、信用風險等因素,認為凱擘、全球及佳訊的差別待遇行為,並不具正當理由。凱擘、全球及佳訊在頻道代理市場具有相當之市場力,且所代理頻道不乏極受觀眾喜愛的主流頻道,若系統經營者未取得該頻道授權,將難爭取消費者。

公平會表示,凱擘等頻道代理商藉由新進及跨區系統經營者對其代理頻道需求,以差別待遇行為,不當墊高新進及跨區系統經營者的經營成本,對新進或跨區業者形成競爭障礙,甚而可能使其被逐出市場,對競爭的限制與斲傷至鉅,惡性重大,嚴重損及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市場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因此予以重罰。

(本文經合作夥伴中央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凱擘3業者被控差別待遇 遭重罰1.26億〉。首圖來源:Sinchen.Lin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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