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奧運賽事期間,台灣體育協會與網協、羽協都鬧出不少爭議。而田徑協會理事長蔡辰威疑似是對各協會被罵到臭頭不滿,不僅個人向體育署請辭,還號召其他所有單項體協理事長跟進。
然而,辭職就能解決問題嗎?除了鬧出問題的網協和羽協外,這位在在教育界30年,帶學生與選手參加過各種賽事的老師指出,「全國游泳協會」才是最該被檢討的對象。為什麼他會這麼認為呢?(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葉益榮
這次里約奧運過程中,很多奪牌重點的單項運動協會被輿論提出來檢討與檢視 。
其實 ,最該被檢討的是「全國游泳協會 」,可惜媒體們的眼光焦點都沒看到 。
游泳與田徑 ,可以說是所有「運動之母 」,本應該很扎實、很全面的從小推廣與培養 ,很可惜近二十年來 ,身為國內游泳運動領導者的全國泳協 ,幾乎看不到長遠的中、長期計劃與目標 ,卻是常看到一些負面與不堪的消息上媒體 ,各項規定也常讓基層教練無所適從 ,難怪台灣游泳運動與國際越離越遠 。
特別一提的是全國泳協主辦的「各層級」盃賽 ,有一條極不合理的規定 :選手參賽除了要繳高額註冊費與報名費之外 ,選手「比賽動作犯規」與「成績未達標」還需被另外「逐項」罰高額金錢 (包含小學選手),沒按時繳罰款者 ,泳協還會出公文到學校催討 ,催錢效率令人咋舌 。
試著想想 ,在田徑場上短跑選手若提早起跑 ,除了被判失格外 ,會被罰錢嗎 ?在台灣泳協的比賽中 ,提早入水除了失格 ,還要被罰錢 。再想想 ,棒球場上投手在投手丘動作錯誤 ,除了被判投手犯規保送對手一個壘包外 ,會被罰錢嗎 ?在游泳賽中 ,無論蝶、仰、蛙、自、轉身…稍有一動作錯誤 ,就得繳罰款 。
個人在教育界服務近三十年 ,帶學生與選手參加過各種協會主辦的運動賽事 ,個人也在好幾個單項運動協會參與實際運作 ,就只有全國泳協有這種規定 。
游泳在基礎選手層級 ,不就是要以「推廣與鼓勵」當教育理念嗎 ?這樣的泳協 ,能有多少父母能負擔 ?能有多少孩子會選擇進入游泳這領域 ?這種規定 ,選材的「面」會廣嗎 ?
回頭看看奧運為台灣舉重奪牌的那幾位選手的家庭環境與成長背景 ,如果他們當初是走游泳這條路 ,早就走不下去了 。
再看看台灣棒球選手 ,有多少選手的成長背景 ,是處於文化不利環境中的孩子 ,如果也像泳協這樣玩 ,台灣會剩下多少成棒選手 ?可能在少棒階段 ,就被斷了路 。
主管體育的官員與媒體記者朋友們 ,亮亮眼 ,查一查吧 !
(本文經原作者葉益榮授權轉載、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貴族的比賽—-阮兜散赤比袂起(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