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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勞檢至今成效斐然,目前針對責任制產業進行勞檢,而預計下一波將針對房仲服務業、社會福利機構、保全業等產業。且各項產業過勞比率都超高。
然而這些產業也同樣迎來企業的不滿,尤其保全業情況最為嚴重。企業認為回歸勞基法將會使成本提高又難以施行,勞工代表則認為直接加薪就有辦法改善問題。
勞動局局長賴香伶勞檢馬不停蹄,自由時報報導,北市府勞動局繼六月針對醫院、私立幼兒園和保全業者進行專案勞檢後,接下來將會針對「責任制產業」以專案規模進行勞檢。而下一波勞檢,將會針對房仲服務業、社會福利機構、保全業等產業展開檢查;超時工作、與勞工協商例假是否確實給予等,都是勞檢的重點。
責任制是否繼續適用引發抗議
勞動局2日就提出將全面檢討現行列入勞基法第84條之1、也就是適用「責任制」的相關行業是否繼續適用,勞動部指出,責任制並非雇主說了算,實務上常出現雇主自行約定責任制,屬違法行為。
現行勞基法規定,正常工時為八小時、一周工時40小時,加班時數、例假日也都有規定,以保障勞工權益。
而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可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勞雇雙方勞動條件依雙方約定辦理,即所謂「責任制」。
新頭殼報導,保全工會、電資工會等勞團7日上午集結在勞動部前,抗議台灣國勞情形嚴重,要求訴求廢除俗稱「責任制」的《勞動基準法》84-1條。台灣保全產業工會秘書長羅添福指出,勞動基準法雖訂定每日工時8小時、每7天至少休1天,然而又在第84條之1中允許經過勞動部核定的產業,工時可由勞資雙方約定,等於為資方開了方便之門。
聯合報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表示,適用於責任制的勞工,從民國80幾年最初的122項工作者,逐步排除後,目前剩下67項,其中又以保全、空服員和工程師希望能夠被排除的聲浪最大,但職業類別的排除並無法訂出明確目標,會朝逐步縮減責任制的適用行業數量去努力 。
責任制產業過勞比例超高
中國時報報導,《勞基法》84-1條規定,允許部分職業雇主與勞工可約定工時,再向地方主管機關核備,被勞團指是「過勞元凶」,近來要求廢止的聲浪不斷。北市去年就有2萬6353名勞工簽訂約定書,又以保全業最多、占78%,其次則是房仲業。
今年六月北市府勞動局針對「保全服務業」、「醫療院所」、「私立幼兒園」等向市府核備「責任制條款」的業者以專案規模進行勞動檢查,發現超時違規方面醫院高達百分之六十七、保全百分之五十、私立幼兒園百分之三十。
勞基法適用了,機構沒跟上
自由時報報導,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對此表示,從民國九十八年社福機構適用〈勞基法〉以來,政府補助社福機構卻沒與時俱進地提高人事補助員額和加班費。
涂心寧說,目前政府社福機構幾乎都委外交由民間經營,可是補助照顧人員的名額少又加班費也不足,只能靠募款在支撐。尤其是全日住宿型的老人照顧機構、收容受暴婦女和青少年收容中心應該會在這波勞檢受到最大衝擊。
她說,「前線人員要符合〈勞基法〉勞動條件、產業又要作到全年無休,勢必得讓政府提高對社福機構的補助才行。」
住商不動產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許多房仲從業人員會自願在上班時間外處理工作,例如在下班時間後帶客人看房、簽約,或是在電話上與客人溝通,但成交往往都在客人一念之間。勞檢的部份,業者表示會配合,只是希望能考量到房仲業的特殊性。
勞檢不合格,取消責任制資格
保全業者已擬定於月底與勞動局展開協商。若協商破局,勞動局將會廢止違規保全業者責任制的資格。
勞動局職業衛生安全科長李進欽解釋,「北市府有對責任制按產業類別去做工時規定,例如保全連加班一個月工時上限就是二八八小時、空服員上限是二四〇小時;違反〈勞基法〉的業者我們經協商不成,會廢止八四條之一的約定書,取消該業者責任制的資格。」
自由時報報導,「八四條之一約定書」是業者基於〈台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審查基準 〉向勞動局核備其勞雇契約的約定,勞動局會檢視業者的勞雇契約,合格者才會給予業者責任制的資格。下月開始的勞檢,若有業者被發現違反〈勞基法〉,其責任制的資格就有被取消之虞。
保全業低薪、競爭激烈,資方勞方兩樣說法
中國時報報導,1名大型保全公司管理幹部表示,一旦有員工廢止約定書,回歸《勞基法》規定工時,就必須增聘人手,等於最少要增加2萬元成本,且該名員工也只能領到2萬元基本工資,根本太低、也不可行。
他說,此舉增加台北市保全業者的經營成本,現在保全公司多,競爭又激烈,未來和設籍其他縣市的保全業競爭標案,對北市業者不公平。也因此有綁全業者高呼要出走其他縣市。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祕書長林名哲說,科技業中僅資訊服務業少部分員工適用責任制,但幾乎所有公司員工都「被適用」。華信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吳彥賢說,工時「都是資方在講」,如真要依《勞基法》,資方可能人力不足面臨倒閉。
台灣保全產業工會祕書長羅添福則認為,許多保全是因薪資低,迫於無奈才加班,就曾有會員上完夜班又兼白天班,再上自己的夜班,連續36小時沒有休息,1個月就上了400小時。一般保全月薪約25K,加上約定工時加班上限48小時,上288小時才能有30K。
台灣保全業產業工會祕書長羅添福說,保全業納入責任制導致全面低薪化,他接獲投訴,有保全四月只休一天、工時達三百四十八小時,五月也只休三天,還有不肖公司要員工填不實班表。
羅添福也提及,從事保全的勞工多是經濟、年齡或教育程度較弱勢,往往發生職災也找不到能求助的地方,或被業者「四兩撥千金」解決,沒有得到應有保障。他認為,除廢《勞基法》84-1,更應從調高基本工資做起,保全員就也不會再過勞。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北市擬廢責任制條款 保全業嗆出走 聯合財經:責任制 適用行業將檢討 自由時報:「責任制產業」勞檢 北市下波鎖定房仲、社福機構 新頭殼:勞團籲廢止責任制條款 勞動部:彈性非不受限制 蘋果:「廢責任制」勞團祭過勞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