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行政院會昨天《電業法》修正草案出爐,引來台電員工抗議、網路一面倒反對聲浪。根據修改後的版本,未來電業將分成發電業、電力網業不同公司。台電之後被歸類成電網業,一樣要負責全國電力調配,然而所有除了核能及發電量大的水力電廠之外,其他發電業務全部開放民營,台電不能持有電廠。
對此,網友和台電員工一致痛批,電業法修法等同是不准讓目前負債一千八百億的台電賺錢,但台電卻一樣要負責發電穩定和供電業務,等同變相壓榨台電、圖利財團!一起來關注,影響層面廣大的電業法修法。(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plkoi
電業法修法,真的是該討論的重大議題,其影響層面是環境、物價及人民的荷包!
1.開放電業=市場競價=電價調降?
先看一下這資料:「各國電價比較」。台灣民生/工業用電已是世界第三/第四低,而其中民生用電每度8元的不乏他們口中說 「自由化成功」的國家,台灣電價成本93%左右是燃料,你覺得沒有生產任何發電燃料的台灣,民營後電價會漲還跌?
後果必然是全民承受……
2.電廠才是台電賺錢的根本,103年賺了139億,104年賺了618億,就這樣賣給財團讓財團賺飽飽,不賺錢的線路要政府繼續搶修,這怎麼看都是圖利財團的做法,而且目前林口、 通霄、大林、興達、南火…等火力電廠均投入大量金額進行設備更新,卻將更新後更賺錢的發電廠賣給財團賺錢,電業法中的台電不能持有電廠,立法原因究竟是不與民爭利還是不與財團爭利?人民到底得利在哪?
3.穩定供電的義務勢必還是台電要負責,但電廠都是民營的,以各自的營利為主,這樣沒發電廠的台電你覺得穩定供電做得到嗎?
4.目前台電電廠的營運績效高於民間電廠,且電價的公式都是公開的資訊,開放後而民間電廠以營利為目的,電價勢必較台電高,如此維持電廠國營能有效控制電價,受惠的還是民眾,若民間電廠電價較台電低,更不用怕台電競爭,反而是將台電電廠均售給財團後, 電價即是他們說了算,如此硬要將國營電廠售予財團目的為何?
5.開放發電業!?發電廠除核能外,以燃煤最賺錢,若開放你覺得財團會不會蓋一堆燃煤電廠?若不蓋燃煤,則發電成本大增,會有降電價的機會?如此造成的空氣汙染誰要承受?
政府一方面大推綠能,注重空污,又跟你說台電民營電價「有機會」降,仔細想想這不是全然矛盾嗎?你覺得降的機會有多少? 再怎麼看台電民營後都是電價漲、空污變多(民營會因pm2.5高就降載?)、民生物資變 貴,物價上漲,既然這樣為何還要悶著頭去拼民營化?特別還將原本賺錢的部門賣給財團?
開放民間電廠不是全然不可行,但事前的規劃、民營後的電價計算、可開放的電廠種類、 各電廠的供電責任…都還沒個譜就說這會期一定要通過,三年後就要賣電廠,甚至急著月底前開公聽會,請問是急著這一屆內就要吃乾抹淨嗎? 誠心建議這法案大家應該要有更多討論,影響層面必關乎全體人民!
(本文經原作者plkoi授權轉載,並同意BuzzOrange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請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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