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0_094629

文/人渣文本

什麼叫歧視女性呢?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但是要接受「血淋淋」的答案,需要排除許多成見與迷信。別以為你書讀的多,思想科學又先進,就一定跨得過。輔仁大學的許多教授,讀了一個缸子書,也是各學術領域的賢達,卻依然參不透其中的奧義。

輔大近日又掀起一波女學生的抗議,主旨是女宿遲遲不肯引進電子門禁管理系統。有些朋友或許會質問這不是之前吵過了嗎?沒錯,高效能的輔大校方,經過七年,在這方面還是毫無效能。

高層雖然強調這規定是基於對學生的關愛(這麼愛學生,但是就在我寫本文的此刻,女宿同學表示依然沒熱水),是基於家長的反對(但問卷調查有 80% 家長支持電子管制),是基於男女有別的實情(這個就是本文主旨要談的),絕對非基於「性別歧視」。

但仔細一看,講話的大教授們,或許是學界各方的重鎮,卻沒有研究或教「歧視」相關理論的。也就是說,他們對於歧視的理解,其權威性和路旁榕樹下阿伯差不多,我們也就沒有必要認真看待。

那歧視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最廣被學界接受的「歧視」定義,是「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像是規定黑人不能在某公園內野餐,就是歧視,因為「膚色黑」這條件,和在公園野餐這事,沒有任何必然的因果關係。

主管機關如果主張,是因為有很多黑人在此犯罪,或帶有傳染疾病,或是不知野餐禮儀,可能造成公園管理與其他使用者的困擾,而定出上述的規則;那麼我們可以進一步質疑他,依照其理由,應該禁止的是具有「曾在此犯罪」「有傳染疾病」「不知野餐禮儀」這些條件的人在此野餐,而不是有「膚色黑」這條件的人。

因此若以「膚色黑」這條件去排除野餐者,就可能會排除「守法」「健康」「有禮」黑人於此活動的權益,並且放入一批「曾在此犯罪」「有傳染疾病」「不知野餐禮儀」的其他人種,反而會破壞管理方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說,歧視黑人,不但造成黑人權益損失,也會造成園方的損失。

因此,「膚色黑」就是與管理主題「不相關的條件」,以這個條件排除某些人的野餐「機會」,就是歧視。只要有一個人因此受害,就是應該痛批的歧視。

不妨就把這定義放到輔大女宿的門禁問題來看。如果「門禁」是基於「易受到性侵害」「父母不放心」等等的理由,那麼「生理女性」就不是相關條件,「易受到性攻擊」與「爸媽寶」或許才是相關的條件,那某些男性也應該受到門禁限制才對。

但輔大校方卻早早就讓男舍取消門禁並改用電子管理,這如果不是代表輔大校方在照顧男同學方面「失職」,就是代表他們認為「易受到性攻擊」與「爸媽寶」並非需要特別關心的條件。

所以這象徵什麼呢?第一,輔大這些決策者的倫理立場一團混亂,在學術上無法成立,最後只能退入信念的層次,拒絕理性溝通。第二,輔大這些決策者有明顯的歧視,他們以不相關的條件排除了女性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

這種決策在道德上就是錯誤的,也是鮮明的不正義。這無從狡辯,也不容狡辯。

有些校方管理者因此會脫離倫理學的戰線,走入習俗論的立場,主張:「女宿門禁是來自輔大天主教信仰傳統,不爽不要住,自己出去外面租房子。」

這說法看似有理,但有的只是歪理。習俗只適用在小圈圈,而像「反歧視」這類倫理主題,因為涉及正義與多元文化,還會具有跨社群的特質。這代表就算你有此習俗,可是這習俗對抗了大社會共通的道德原則,那這習俗就應該修正。你要向輔大小圈圈之外的人招生,獲取國民稅金的補貼,那就要照大社會的道德標準走。

一間大學宿舍的管理規則,當然可以對應設立者自身的價值,但前提是不能逾越或對抗大社會的倫理原則,否則就不只是「不爽不要住」的問題,而是連這所大學是否應該存在,都應該好好審思。

試想一個特殊的群體,有新進者必須幫所有成年男子口交的入會習俗,若這個群體辦了所大學,外來新生要入住他們宿舍,就必須幫所有住宿生口交,否則「不爽不要住」。雖然有些人可能特別想入住,但你認為台灣整體社會能接受這樣的大學和宿舍嗎?別以為沒有這種群體,去翻人類學或社會學課本。

更何況,天主教傳統與教理,根本就沒有「女宿應設下門禁,和男性管理方式不同」這樣的信仰或相關內容。如果有,去找出來,是在天主教教理的第幾卷第幾條。不要自己發明信仰,又擅自貼上天主教招牌。

所以,當輔大校方允許男舍採用電子卡片管理系統的那一刻,就已經宣告自己在道德戰場上完全失去正當性了。要禁就男女一起禁,要放就男女一起放,一放一禁,歧視就出現。

女宿門禁,就是倫理學和科學管理的問題。倫理學上,門禁只禁女不禁男,就有歧視的錯,那就要改,不改,就等著被貼上歧視女性的標籤,被大社會排擠,不然就是等著被學生告上法庭。有那麼多理念,去對法官說吧。

科學管理上,就先試辦幾間女宿電子管理,看成效數據如何,不就得了?男宿要不要把幾間改回傳統門禁,也可以試辦呀!不都是學術界的人嗎?科學問題,科學解決。

該做的事不做,一堆大教授老坐在那邊幻想,幻想自己很有愛,最沒有歧視,最瞭解天下父母心,最能堅持良善的價值……。

自以為義人,才是最值得注視的惡。比女生晚上十二點前回不來宿舍還邪惡多了,她頂多傷害自己,而你傷害的是社會。

(本文由人渣文本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首圖來源:蘋果日報


延伸閱讀:

台灣的大老闆可以坐擁三妻四妾,政府卻規定外籍配偶不能「違反善良風俗」?請問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

無處不見的性別、種族歧視──無論妳再怎麼專業,都只是「任何」一個亞洲女人

沒有人說過不能批評身障者的婚外情,但會拿「沒手沒腳」做文章,就代表我們仍活在一個歧視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