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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0)日,黃國昌在質詢法務部長羅瑩雪時,提到於今年 1 月發生的菲律賓遣送台籍嫌疑犯時。羅瑩雪聲稱,當時是直到台人上飛機前一刻(4 月 14 日)才收到消息。但黃國昌提出法務部自己的資料打臉:「法務部於 2016 年 1 月 12 號收悉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通報,我國國人某某某因為在大陸地區涉有詐取商業違約金罪嫌,經大陸對其發布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

經過還原調查發現,當時原本要遭遣送至中國的台人,在陸委會和外交部的緊急處理之下送回台灣,法務部卻在台人要上機前 20 分鐘,通報中國公安部到機場去抓人

在今年 2 月 16 日,法務部召開了一個「外國政府遣送國人至第三國或大陸地區接受司法偵查或審判之相關事宜」的會議。與會人員除了法務部之外,還有陸委會以及調查局人員。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的歐陽專員在接受質詢時提到:「在 2 月 16 號的會議上,我是提到當初就是說菲律賓遣返事件以後,公安部港澳台辦公室的一個宮姓處長曾經向我提到,在 1 月 14 號遣返的時候,法務部曾經在飛機起飛前的 20 分鐘通知公安部,那公安部這個宮處長他覺得這個在 20 分鐘前通報,公安部還要走各種固定的程序,他們實在是很難處理。」

 調查局歐陽專員(圖片來源:自由電子報)

調查局歐陽專員(圖片來源:自由電子報

陸委會、外交部千方百計要去營救台人,卻被自家法務部扯後腿。黃國昌在質詢法務部時,無論是部長羅瑩雪或是戴副司長,卻沒有人知道打給中國公安部那通電話是誰打的。在 4 月 14 日質詢時,戴副司長針對菲律賓事件的案子就說:「當時是有紅色通緝令在,所以這個案子回到台灣我們沒有管轄權。」因此法務部對這件事情的立場就是,即使把人送回台灣,我們還是要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跟中國要求卷證資料。言下之意就是,與其如此那不如直接把人送去中國審判

所以難怪肯亞案爆發的時候,法務部的立場一直都是「罪犯有人權嗎?」、「台灣要成為犯罪天堂嗎?」、「受害的都是大陸人耶!」。法務部不但沒有積極參與營救肯亞案遭送至中國的台人,還利用國家機器煽動人民情緒。認為犯了罪就是沒人權,反正送回來台灣也只是草草放人,不如送去中國嚴懲。

  • 「然後他就死掉了」恐再一次發生

黃國昌表示,即使陸委會、外交部當時的立場是要儘速將人救回來。但只要當我們政府三個部門的立場不一致的時候,就會嚴重拖延救援的速度。會不會再發生一次台人從巴拿馬遣送至古巴「然後他就死掉了」的悲劇?很難說。若是法務部的立場一直都是站在中國、嚴刑峻法的立場,而不是站在人權、台灣的立場上去做思考。那麼哪怕是在國外犯了小罪的人,都會被法務部推向中國去做審判,樂得他們一身輕。

(首圖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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