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溫朗東
法務部這篇有可能會是有史以來點閱率最高的新聞稿,此刻已經很多人看到了。引人注意的主要是「小編式」的行文語氣,竟然可以成為政府官方新聞稿的風格。如果這是駭客入侵,那表示法務部的資安無能(似乎也不意外);如果這是刻意的設計,那就是低估了網路使用族群的智商--以為把這個話題繼續炒熱,有利於鞏固部會立場。
我們先不要管口氣是不是小編了,來用更細密的方式來拆解為何這篇新聞稿令人火大(引號【】內是法務部新聞稿原文)。
【大家都知道,兩岸關係錯綜複雜,不是我們說什麼對方都會接受,如同在台灣,教授講的學生也不會全聽。】
這段的亮點在舉例,竟然是拿「教授講的學生不一定要聽」作為說服的例證。觀察前後文意,應該是認同「學生不需要全盤接受教授意見」。然而,句法卻是帶有一種「你們這些學生平時也沒在聽教授講話,現在為甚麼還期待中國聽台灣法務部的話?」(註一)
這是嚴重的類比不倫。
中國是「教授」,台灣法務部是「學生」?
教授會幫學生打分數,所以台灣法務部的分數是中國打的?
此外,這還是預設了說服族群是「學生」,也就是預設了「反對法務部立場的」是學生,而且還是不聽教授話--不夠服從權威、叛逆、聽不進建言的學生。
這嘲諷可開大了。
【依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是「單軌多點」下的聯繫窗口,舉凡犯罪情資交換、合作恊查、共同偵辦、交付證據等,皆需經兩岸討論協商,才能進行,法務部無權片面決定。】
這段還算正常(跟其他部份相比),說穿了就是一句話「談判要時間,大家請給法務部一點耐心。」
【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奇怪了……立委催促法務部有錯嗎?這跟「不分青紅皂白」有甚麼關係?事發沒有馬上採取行動,導致台灣人從肯亞被送到中國,罵不得嗎?
【法務部一面努力說明,一面積極與大陸聯絡,還沒談出結論,人就送回來了。相關事證全在大陸方,法務部主動去要,刑事局也去聯繫公安,都尚未取得。不得已,只好先放人再繼續蒐證。】
人被送到中國了才來想說詞,被罵很奇怪嗎?(對了,現在一些親藍的法律人士開始講些「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七條,詐欺罪太輕沒辦法取得管轄權,只有先讓中國管轄之後再用兩岸司法互助來處理」……我只想問:政府要保護台灣人嗎?政府相信中國司法嗎?如果要保護台灣人免於中國司法的侵害,有甚麼積極的作法?
沒提到這些的法律意見,基本上只是政治意見而已。不如直接談政治來得坦率。
【見國人一片罵聲,這些立委又把責任推給法務部,指法務部消極擺爛。好像只要法務部開口,大陸就會遵命照辦,完全不顧協商需要雙方願意且需時間。這些立委一面痛罵大陸,製造對立,激發仇恨,一面要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一面説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大聲講無罪推定,不可像大陸隨便押人,一面又説這些人沒被收押是法務部擺爛。】
所以罵中國司法是不對的嗎?法務部說這是「製造對立、激發仇恨」,意思是中國司法不容污衊囉?這種對一黨極權專政國家的司法信心從何而來?
【這類操弄民粹的作風,真的會害慘台灣。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臺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
說服不了民眾就說是民粹,也不是頭一遭了。有這樣的政府,真是人民的悲哀。
我很希望法務部出來公開說明:
一、如果這新聞稿是帳號盜用,請問為何政府機關有如此嚴重的資安漏洞?
二、如果這新聞稿真的是法務部所發,請問是誰寫的?還是這就代表整體法務部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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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經網友指正
註一:我把「教授」跟「學生」的類比寫反了,法務部可能意思是把中國當學生,把自己當教授……話說回來,這種把自尊心特強的強國政府當學生,態度不是更「製造對立、激發仇恨」嗎?
註二:這可能是在講馬來西亞案,而非肯亞案……不過新聞稿寫成這樣,解讀起來有疏漏,請多多包涵。
(本文、標題由溫朗東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首圖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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