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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懸而未解的大巨蛋案,終於在昨天的仲裁中有一點小小的進展。根據仲裁結果,遠雄提出工程展延 459 天,仲裁認可 110 天,遠雄指出,這證明造成工期延長的確不能歸責遠雄。另一方面北市府指出,就算能夠延長 110 天,從規定完工的 2014 年 12 月 28 日開始算起,遠雄仍應該在 2015 年 4 月 17 日完工,仲裁結果反而證明遠雄巨蛋公司明顯違約。

回顧大巨蛋爭議,到底趙藤雄和柯文哲是怎麼結下樑子的?一切得從郝市府時代說起。遠雄在 2014 年以「棄土清運」時間經環評同意延長,向當時的郝市府申請工期延 459 天,希望能到 2015 年 12 月完工,但柯文哲上任後否決,遠雄隨即在 2015 年 4 月向台灣營建仲裁協會聲請工期展延,同年 5 月,都發局則以遠雄違反建築法第 58 條,已有「公安疑慮」發函遠雄勒令停工。

接下來的日子裡,遠雄和市府就不停在「公安」兩字上作攻防。目前雙方僵持不下的最大原因在於,遠雄的大巨蛋規劃設計圖一直不符合北市府認定的公安標準,而遠雄方又不願修改圖說,市府更不願退讓,雙方都動不了,才造成今日僵持局面。

不過,就算仲裁結果下來只判給遠雄 110 天的延長期,遠雄也還有後路。目前還有兩項申請等待判決結果,分別是「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與樓高變更」以及「路樹遷移及路型變更導致延宕」,如果這兩項申請通過,遠雄將再獲得 1582 天的展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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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而針對目前仲裁的判決,幾位律師也有不同看法。律師詹順貴認為,既然仲裁只給 110 天,遠雄確實必須要再 2015 年 4 月完工,遠雄當時依舊沒完工,就代表遠雄輸了。至於遠雄再提 1 千多天的展延,詹順貴認為那是未來的事情,目前市府在法律上已站住腳。柯文著現在要做的應該是向大眾說明未來如何處理後續事宜,而非選擇用 i-Voting 當最後手段。

 

而律師鄭秀惠認為儘管仲裁決定大巨蛋只能展延 110 天,但仍須謹慎檢視仲裁判斷書,確認工期展延到底是從哪一天開始算起。另一方面,律師林石猛則有不同解讀,他認為完工期展延到 2015 年 4 月 17 日,市府卻在同年 5 月 20 日勒令巨蛋停工,等同遠雄工程只延宕 1 個月又 3 天,但依照過去慣例工程延宕應該是先罰款再限期改善,而大巨蛋又是幾百億元的工程,理當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緩衝空間,市府若主張解約,完全沒有道理。

 

而對於大巨蛋爭議,網友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柯文哲近來爭議不斷,民調又大幅下滑已經變「黑」,仲裁結果恐怕是輸定了。另一方面,也有人看了遠雄的申請後,覺得以路樹遷移和道路拓寬為由要求工期要延長 700 天「超無恥」。不論柯文哲和趙藤雄間的鬥爭誰勝誰負,只怕這場爭議,最後吃虧的都是小市民。

(首圖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