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導讀:立委洪慈庸在日前總質詢中針對外籍看護血汗勞動的現狀要求張善政表明立場,卻遭網友酸說「外勞過太爽」。但看完這篇之後,你會發覺台灣仲介對外籍看護在台灣工作的短短三年有什麼「貢獻」─ Nothing!這還沒算上無良的台灣雇主把看護當佣人在使喚,甚至扣押護照等惡行。同樣是人,為什麼外籍勞工就活該被歧視,被仲介吸血?
文 / Yueh Chou
前幾天才跟家裡的看護閒聊。因為她三年居留期限已滿,我們家為幫她省掉給仲介的費用,自行跟政府申請續聘手續,好奇問了細節,結果聽到不少想翻白眼的消息。
「我們家這樣自行申請,妳真的會省錢嗎?」畢竟也是有好仲介的吧?我想。多少有點擔心會不會少掉什麼服務或權益,忍不住問 Siti。
「會!很多!」她停下封箱的動作開心地說:「我們來台灣,第一年每個月要繳 $1,800,第二年繳 $1,700,第三年 $1,500,很貴。」
「那仲介有給妳什麼服務嗎?比如教你們中文,或是給你們資料什麼的?」總不可能沒事收人錢嘛,我想。
「沒有,都沒有。」她認真說:「我們來台灣,需要在雅加達做一次健康檢查,來台灣要再做一次。然後申請 Visa 也是必須在雅加達弄,再到台灣跑很多地方,還有身分證(居留證)、健保卡,很複雜。」她在空中比手畫腳,表達行程的繁複。
「可是這些,通通都是我自己去辦的。連需要什麼手續,也是先來過台灣的朋友教我的,仲介只會坐在那邊『嗯嗯嗯… 好好好…』,就這樣,沒了。」生性樂觀的她大笑著當笑話說,我卻忍不住驚呼。
「那他憑什麼收妳錢啊?那如果萬一,假設我們家是壞人,欺負妳,他們會處理嗎?」如果台灣人找代辦出國打工遭到這樣的對待,不發文幹到死才怪!
「不會。」她擺擺手,我追問那要怎麼辦?她只是聳肩。
「而且,只有台灣規定滿三年一定要離開,不可以留著,所有的程序都要再來一次,還要健康檢查。像我家離雅加達很遠,坐車要一整天,申請完又需要兩天,然後 再去健康檢查還有跑很多地方,必須住在那裡一個禮拜才辦得完。可是其他地方,像是馬來西亞、香港和新加坡,當地申請就能夠續約。我的朋友在香港,要待五年、六年都可以自己決定,只要有申請就好,不用回去。台灣不行,一定要回家鄉辦理,而且一定要離開。」
她繼續說:「像是交通跟住宿還有申請,那些費用通通是我自己出,仲介不會幫忙,而且等我再來台灣,還是要繳錢。不過每個月只要 $1,500,會比較便宜喔!」
尼馬的我真心不敢看她講這句話時那天真無邪的笑容。
「等等,妳說申請的費用都自己出?那到台灣之後的健康檢查,還有那些有的沒的流程費用呢?」拜託不要說也是自己出。
「我自己出哦!」她笑。台灣人!這太丟臉了!我在內心瘋狂大喊。
「不過在馬來西亞、香港和新加坡不一樣,去那邊的話,所有的費用都是雇主要負責,像是保險啊、Visa 啊還有身分證,都不需要我們來負擔。台灣比較不一樣啦……」大概是看見我皺到要打結的眉頭,她有點倉促地中止話題。
「妳知道我們雇主也要繳錢給仲介嗎?」我問。她點頭,表示很清楚這件事情。
「收錢卻不用做事,這真荒謬……」我低語。想到一堆雇主對看護嫌東嫌西,還當傭人使喚照護以外的工作,不聽話還隨時可以要求仲介『退換貨』,甚至還認識被扣押護照強制她們服從雇主等種種行為,頓時胃裡一陣翻騰。
「那為什麼要來台灣?明明有更好的選擇啊!」我想這樣的勞動條件,在國際上應該也是有名的後段班才對。
「呃,」Siti 掩嘴偷笑:「因為英文好難學啦,中文比較簡單。我試過學英文,可是好複雜我沒辦法,所以就放棄了。」她再度哈哈大笑。
喔,我秒懂。若是跟中國比起來,我們可能稍微「友善」一點。而別的華語地區,確實都需要良好的英文能力。
不過,今天讀完洪慈庸這則貼文(http://bit.ly/1Ryiyi1)的下方留言,我想我從此再也不敢嘲笑哪個國家的文明比台灣還落後了。
#龜與鱉的關係
#准許富人好上加好卻不許勞動者跟自己一樣好的社會
(本文由Yueh Chou授權刊載,未經允許請勿轉載。更多移工權益資訊可參考四方報、TIWA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挺移工社團。首圖來源:wishmebehappy,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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