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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導讀:

上個月,有英國國民發動連署,要求英國要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如今英國出面表示,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在這樣的國際困境中,台灣接下來如果要在國際舞台上成為抬頭挺胸的主權獨立國家,應該要怎麼做?

文/TheRock

這是英國的回覆:

The long standing position of Her Majesty’s Government is that we do not recognise Taiwan as a state.

吾國政府長久以來的立場是:我們不承認台灣是國家。

The 1972 Joint Communique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hina set out that: ‘The UK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aiwan is a provi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cognises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在 1972 中英聯合公報中指出:「英國認知中國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省』的立場,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這是在 2014 年國會報告中明白指出「台灣地位未定」為其立場的美國在 1979 中美聯合公報中的用語:

2.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7.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美國政府認知中國「只有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立場。換句話說,英國與美國對於「一個中國」,以及「中國對台灣主權主張」的立場是一致的

一個中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對台主張:認知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立場。

所以,英國的答覆打了誰的臉呢?是主張主權未定可自決建國的人嗎?並沒有。

因為英國的說法跟至今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的美國是完全一致的。是主張台灣獨立的人嗎?可以說有,也可以說沒有。

如果單看英國的回覆,不去深究其回覆內容與主張台灣地位未定的美國的完全一致,則其認知但未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的措辭,是可以解釋成台灣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因此,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的主張是說得通的。

但如果將英國與美國立場的「完全一致」拿進來思考,那麼英國對於台灣主權狀態的認知可能是一樣的,即「台灣地位未定」。則在此情況下,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的「台獨」主張就顯得有些奇怪。

是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的人嗎?有,而且很響。英國開宗明義就說不承認台灣是國家,所以說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朋友就直接掰了。再加上英國明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所以就連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中華民國統一中國派也GG了。

結論:

1.英國不接受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的說法。 

2. 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3. 英國認知中國的「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立場。

4. 英國的說詞跟迄今主張台灣地位未定的美國完全一致。

附帶一提:

造就「台灣地位未定」空間的舊金山和約草稿就是美英兩國提出來的。以為台灣地位未定論被英國回覆打臉的人,要不要再多思考一下?

再來一提:

不要以為 recognize 跟 acknowledge 只是無聊的文字遊戲,在法律與國際關係的世界裡,差一個字就差很多。

要不然,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UNCLOS) Itu Aba Island 究竟要算岩礁 (rock) 還是島嶼 (island) 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最後一提:

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能在國際舞台上抬頭挺胸的主權獨立國家,最重要的是意志與信念。

法理論述是建國工具,是像台灣這樣的小勢力可以要求美國這樣的強權「給個說法」的依據。

從法理論述出發來追求台灣的國際法地位,所要表達的是「我們講道理、我們講邏輯」。無視或輕視法理論述,一廂情願地認為只要自己把口號喊得夠大聲別人就會把台灣當一回事,跟中國五毛黨成天在那裏跳針說台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也沒甚麼本質上的差別。

在國際舞台上,實力當然很重要。但實力的強弱並不足以決定一切。強者如美國,雖然足以左右國際規則,但國際規則一旦形成,除非打算與國際為敵,否則不論實力再強也都必須遵守規定。而精通這些國際規則,就是可以扳倒大國的支點。

為什麼巴勒斯坦的旗子在世界第一強權的反對下能飄揚在聯合國?因為巴勒斯坦把聯合國的規定摸得一清二楚,走了一條美國無法阻擋的路。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 1971.10.25 可以把中華民國政府踢出聯合國?因為她摸清了聯合國的運作規則,然後執行了可以利用運作規則達成目標的計畫。

對台灣建國、成為主權獨立國家這個目標而言,「台灣主權地位未定」所代表的,其實就是一連串有利於達成目標的運作規則。

「台灣主權地位未定」的意義是讓台灣人可以名正言順地行使自決權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並將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臺灣治理當局的關係定性為國際法關係,避免中國武力併吞台灣被認定是中國內政,使國際的介入與援助不會違反主權完整性原則。

而也正是因為「台灣主權地位未定」有這樣的效果,所以會有人致力於傳述及主張這個論點。而這也意味著如果「台灣主權地位未定」的主張被證明對台灣建國、成為主權獨立國家這個目標沒有任何幫助,「台灣主權地位未定」將沒有任何意義可言,屆時也就不會有人再捍衛這個論點。

降中派、統派、台灣屬中派如果想要阻止台灣建國的步伐,該做的不是在外國政府表示台灣不是國家時在一旁幸災樂禍,或擺出UCCU的表情,那只會讓建國獨立派的人擺脫包括中華民國在內的中國的意志更加堅決而已。

了解更多: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本文、標題由TheRock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首圖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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