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長照壓力,將中風母燒死推下排水溝的女子,被檢方聲押了。
不是第一次有這樣的悲劇發生,不是第一次為了長照悲歌靠腰政府擺爛的政策跟婚家制度的暴虐。但這次,特別有感觸,特別的不捨。她,跟我年齡相仿,可能,還有更多相似之處。
我忍不住想,如果不是擁有這麼多幸運(狗運)、不是出生在這個家庭、不是這樣的社經背景、不是用力掙脫了某些環境,那精神耗弱、必須放棄自我、放棄人生,最終成為人們眼中弒親逆女的殺人犯,會不會就是我?
有人說,她不懂得求助。有人說,社工單位怠惰沒有即時察覺高風險家庭。這麼說的人,你們真的有查過政府給長照的資源有多少、能申請多久?真知道第一線社福工作人員的個案負擔有多大?現行許多補助條件苛刻,一般無法獨立負擔長照的勞動階級家庭,有棟遮風避雨的房子很可能就會被排除在外,拿不到需要的額度,即使是請的起專業照顧者的家庭,華人文化也習慣於將照顧責任交給家族中最弱勢的親族,特別是女性,既為省錢,也是「孝道」。
我沒有進入過婚姻,我從很年輕就知道,婚姻不是在台灣生活的我有「資格」考慮的選項,如果我一直堅持我的家更重要、如果我認為保有自我和獨立是不可妥協的人生核心價值。不管你遇到的人夠不夠相愛,不管對方是否進步開明,他仍活在這個社會結構裡,你要反抗的,那看得見的「敵人」,就是對方的家人,甚至就是你所愛的人的腦袋。在戰火下,還能有多少愛,真需要老天憐憫。
但我沒有因為不結婚,就逃過婚家制度無所不在的壓迫。不管我對家人的照顧是否出於愛,這個社會並沒有給我說不的選擇權,否則,我就是不孝。判我道德刑罰的人,甚至不會問我的家人跟我關係如何、待我好不好、是否真有「養育之恩」、關係是否平等、有沒有情感勒索。如果我說了不,我就是巫,就是不仁不義的人渣。
不結婚,也沒辦法免於被這個崇尚婚家的社會壓迫。對那些在婚家裡的女人,妳是她們身邊潛在的單身公害(拜託女巫也挑菜的好嗎),而婚家裡的男人,偶爾還誤以為妳是可以隨意輕薄的對象。「剩女」、「敗犬」,「眼睛長頭頂、難相處」,各種能想到的標籤如影隨行,想把妳嫁掉的婆婆媽媽,教訓妳就是不夠成熟、太愛自己的長輩,還有人要酸妳:單身多自由阿日子多好過阿!從小說、戲劇、愛情電影到廣告,整個資本主義都在教妳:婚姻事業兩得意才是成功人生。
如果不是生命裡許多幸運,如今的我,很可能就是長照黑暗角落裡,一個喘不過氣,等著哪一天上社會新聞版面的女性。如果不是那些光靠努力也得不來的家庭背景、社經地位,我可能沒有選擇,必須逼自己早早進入婚姻裡,學會那些關係裡的權力拉拒,或是也相信經營家庭是一個人所能擁有最大最滿足的成就。我可能沒有機會在這裡靠腰政府的長照政策,我可能必須要自我欺騙的悍衛著讓我可以求生的婚家制度。
我在這裡敲著鍵盤,而她進了監獄,被檢方認為惡性重大,可能被求處重刑。分隔我們的是什麼呢?讓我們有如此不同際遇的關鍵是什麼呢?我比她更愛我的家人?我比她道德更高尚?我比她更懂得家庭倫理?
去它的人倫。那是什麼樣的家族背景和階級,才有條件唱的高調?
我沒有要否定人的愛,我也深信人與人之間互相扶持是值得珍惜的,但是,我們真的都有那些「愛」和「扶持」的條件嗎?當你拿著那把愛的量尺時,有想過,那是被誰塑造出來的標準嗎?那真的是適合所有人的「福音」嗎?
這樣的愛,不就跟護家盟一樣殘忍嗎?
PS:我沒有要戰婚姻平權的意思,我支持婚姻平權,特別是此刻,它作為平等權的一個重要象徵,那是無論如何都必須要爭取到的標的。除非我們的國家願意全面撤出對國民私人生活的管制跟協助,否則,沒有人應該因為性傾向被排除在外。但婚姻平權不是萬靈丹,我們永遠該記得,不是每一個同志,都活在結的起婚的階級。當你把同志放進婚姻,也代表他們一樣會有自己版本的「婆媳問題」,一樣要承擔著「對方的家」、那個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想要、或承擔的起的重擔。平等權是他們應該擁有的權利,但是對婚家的壓迫說不,也是他們的權利。
(本文由Josephine Hsu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首圖來源:Ivy Chung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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