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3 月 18 日,因不滿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 30 秒內將《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交院會,引起多數民眾與學生反彈,認為有黑箱作業之虞,因此於 3 月 18 日發起佔領國會議場運動,開啟為期近 24 天的太陽花學運。而 3 月 23 日行政院下令驅逐,民眾、學生皆與警察起嚴重流血衝突,同時於 4 月 11 日的號召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台北地檢署於昨日偵查此三案做結,認為學運涉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昨三案起訴陳為帆、林飛廷、黃國昌等 119 人 (名單在此)。

中時報導,北檢指出,占領立法院案,立法院未提出無故侵入建築物、毀損的告訴,檢方起訴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 22 人;攻占行政院案,檢方起訴魏揚 93 人;路過中正一分局案,檢方起訴洪崇晏等 4 人。

檢方強調,違法須受法律制裁,不能為違法行為合理化,只要自認其理由合理、正當,就動輒包圍政府機關與官署,法律秩序恐將盪然無存檢方舉例指出,彰化地院讓魏應充交保,引起輿論議論,那麼群眾是否就可以包圍彰化地院,迫使法院再度羈押魏應充?

聯合報導,林飛帆等人供稱是行使公民不服從、抗議代議制度失能、行為沒有違法;黃國昌則承認占領立法院是他提議的。魏揚等人則否認是占領行政院行動的首謀,也非活動發起人;洪崇晏等四人否認辱罵警方。

自由時報導,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團昨發表聲明指出三一八是反抗政治不義的公民覺醒運動,肯定所有參與這場運動而遭起訴者,勇於承擔法律責任,痛批檢察官只追訴參與學運的民眾,卻怯於追究握權者所行使的國家暴力,對於警察施暴濫權,至今未見主動偵辦

蘋果報導,至於太陽花提出退回《服貿協議》、先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立法再審服貿等多項訴求,《服貿協議》因王金平宣示監督機制未立法前不協商,遭擱置至今;而《監督條例》草案共七版本,去年四月遭國民黨團提復議,同樣被擱置。

學運領袖們昨多坦然面對遭起訴,但領袖之一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對學生也成司法追殺對象,感到荒謬與遺憾,並抨擊:「該接受審判的應該是馬英九跟立法院內的打手們!」陳為廷則透過臉書要求對施暴者究責。魏揚強調:「我以做過這些事為榮。」洪崇晏也說:「很榮幸能分擔一部分法律責任。」

 

太陽花三大案 起訴 5 大寇 (中時)

太陽花學運 起訴廷、帆等百餘人 (聯合報)

追殺太陽花學運 3 案起訴 111 人 (自由時報)

太陽花學運 帆廷 119 人起訴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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