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3 月 18 日,因不滿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 30 秒內將《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交院會,引起多數民眾與學生反彈,認為有黑箱作業之虞,因此於 3 月 18 日發起佔領國會議場運動,開啟為期近 24 天的太陽花學運。而 3 月 23 日行政院下令驅逐,民眾、學生皆與警察起嚴重流血衝突,同時於 4 月 11 日的號召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台北地檢署於昨日偵查此三案做結,認為學運涉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昨三案起訴陳為帆、林飛廷、黃國昌等 119 人 (名單在此)。
中時報導,北檢指出,占領立法院案,立法院未提出無故侵入建築物、毀損的告訴,檢方起訴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 22 人;攻占行政院案,檢方起訴魏揚 93 人;路過中正一分局案,檢方起訴洪崇晏等 4 人。
檢方強調,違法須受法律制裁,不能為違法行為合理化,只要自認其理由合理、正當,就動輒包圍政府機關與官署,法律秩序恐將盪然無存。檢方舉例指出,彰化地院讓魏應充交保,引起輿論議論,那麼群眾是否就可以包圍彰化地院,迫使法院再度羈押魏應充?
聯合報導,林飛帆等人供稱是行使公民不服從、抗議代議制度失能、行為沒有違法;黃國昌則承認占領立法院是他提議的。魏揚等人則否認是占領行政院行動的首謀,也非活動發起人;洪崇晏等四人否認辱罵警方。
自由時報導,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團昨發表聲明指出,三一八是反抗政治不義的公民覺醒運動,肯定所有參與這場運動而遭起訴者,勇於承擔法律責任,痛批檢察官只追訴參與學運的民眾,卻怯於追究握權者所行使的國家暴力,對於警察施暴濫權,至今未見主動偵辦。
蘋果報導,至於太陽花提出退回《服貿協議》、先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立法再審服貿等多項訴求,《服貿協議》因王金平宣示監督機制未立法前不協商,遭擱置至今;而《監督條例》草案共七版本,去年四月遭國民黨團提復議,同樣被擱置。
學運領袖們昨多坦然面對遭起訴,但領袖之一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對學生也成司法追殺對象,感到荒謬與遺憾,並抨擊:「該接受審判的應該是馬英九跟立法院內的打手們!」陳為廷則透過臉書要求對施暴者究責。魏揚強調:「我以做過這些事為榮。」洪崇晏也說:「很榮幸能分擔一部分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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