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EC)在收到多家公司針對蘋果營運 App Store 與 Apple Pay 的抱怨後,於本周二(6/16)宣布,已展開正式的調查,將探究蘋果實施這兩項服務的手法,是否違反了歐盟的競爭法令。
蘋果疑壟斷市場,再次受公審
其實早在 4 年前,歐盟以蘋果在愛爾蘭獲得非法稅收的優惠為由,下令蘋果補繳 130 億歐元(約新台幣 4,340 億元)的稅金。
而這次蘋果會再次成為歐盟調查的標的,是因為全球串流音樂龍頭 Spotify 與一家電子書平臺於 2019 年的 3 月及 5 月,相繼向 EC 控告,指控蘋果排擠競爭對手,對 App Store 裡未使用 Apple Pay 的 App 施加限制。
Apple Pay 目前仍是市場上唯一可存取 iOS 裝置所內建 NFC 快速付款機制的行動支付程式。歐盟委員會的最主要顧慮是,蘋果強制開發人員採用蘋果的程式內購買(in-app purchase)系統,同時不允許他們將 iPhone 及 iPad 的用戶引導到行動程式之外,將削弱消費者的選擇權。
而在 App Store 方面,一些相當受歡迎的應用程式如 Tinder 和 Fortnite,兩者的母公司 Match Group 和 Epic Games 透露,蘋果會向使用 App Store 的 App 抽取 30% 的營收,這樣一來,不僅會減少他們的利潤,也可能讓消費者必須付出更多的費用。
看來,蘋果似乎違反了公平競爭原則。
歐委會:公平競爭是市場運作守則,蘋果若違反,將會重罰
負責歐盟競爭策略的 Margrethe Vestager 表示,行動應用程式改變了人們存取內容的方式,蘋果替 iPhone 與 iPad 用戶選擇性地建立遞送行動程式的規定,事實上扮演了「守門員」的角色。
EC 表示,歐盟為了確保蘋果的作為不危害市場競爭,會仔細端詳 App Store 的規定,以審核它們是否符合 EC 的競爭法令、妨礙遊戲和雲端服務的市場競爭;若歐盟認定最後蘋果違反競爭,將對其開出多達年營收 10% 的罰款,同時要求蘋果改變其商業行為。
然而,蘋果對於這些調查似乎展現了不在乎的態度,並猛烈抨擊其競爭對手,稱他們提出的都是毫無根據的控訴、只是想「佔便宜」,強調 App Store 僅是平台方,實際上和消費者產生交易行為的是應用軟體開發者,蘋果不應該承擔這些責任。
但,蘋果真的能拍拍手不管就走人嗎?如果沒有開放其他第三方行動支付系統、為它的抽成制度提出詳細的解釋,恐怕很難抽身吧!
參考資料
- Techcrunch|Apple Pay and iOS App Store under formal antitrust probe in Europe
- Washingtonpost |Tinder and Fortnite criticize Apple for its ‘App Store monopoly’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