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新法:保障 Uber、Lyft  司機的勞動權,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帶薪病假都有

美國加州通過新法:平台應保障 Uber、Lyft  司機的勞動權。

有「Uber 條款」之稱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103-1 條在今年六月通過,經歷四個月的緩衝期,原訂 10 月 6 日將展開執法,但交通部 10 日宣布會再給 Uber 司機一段緩衝期,引發今(11 日)的 3000 台小黃包圍行政院的事件。

與此同時,地球另一邊的美國加州參議會通過新法,禁止 Uber 繼續用承攬制度規避責任,應給予平台司機「正式員工」的勞動待遇。

美國加州通過新法:平台應保障 Uber、Lyft  司機的勞動權

綜合外媒報導,美國加州參議會週二(10日)通過新法「Assembly Bill 5」,要求Uber、Lyft 等網路交通公司不能將司機列為承包者(contractor),應保障他們的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帶薪病假等。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目前已簽署「Assembly Bill 5」,並表達支持。但法案還要在參議院表決通過後才會生效。

新法「Assembly Bill 5」尚需經過眾議院表決通過,並由過去曾表態支持此法的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生效。英國巴克萊銀行(Barclays)預估,網路交通公司至少產生 2.9 億美元(約新台幣90.2億元)的成本。

對此,Uber 與 Lyft 都表達強烈的反對。而 Lyft 更表示,公司將和新法對抗到底。

零工經濟背後的勞工困境

「零工經濟」指的是由工作量不多的自由職業者構成的經濟領域,主要包括群體工作和經應用程式接洽工作。在網路普及的今天,零工經濟遍佈全球。

美國學者黛安娜·馬爾卡希在《零工經濟》(The Gig Economy: The Complete Guide to Getting Better Work, Taking More Time Off, and Financing the Life You Want!)一書中這樣描述零工經濟時代的工作方式:用時間短、靈活的工作形式,取代傳統的朝九晚五工作形式,包括兼職工作、個體經營、副業,以及通過自由職業平臺找到的短工。

其中,生活中常見的 Uber、Lyft 司機和 Foodpanda 美食外送員都是該經濟模式的一員。消費者獲得更便利的服務、民眾賺外快、平台抽成賺錢,三者形成完美循環。但這些平台上的司機、外送員都不是正式員工,只是一群無法獲得勞動權益保障的承包者(contractor)。

零工經濟時代的勞動權益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因為不只是傳統業者, Uber、Lyft 這樣的創新服務也有責任為提升勞動環境而努力。

參考資料來源:
1. 《 TechCrunch》:〈Gig worker bill, AB-5, passes California State Senate
2. 《CNBC 》:〈Uber says drivers aren’t part of its ‘usual course’ of business
3. 《Yahoo》:〈不滿Uber條款緩衝期又延長 3000輛小黃包圍政院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Flickr,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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