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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在台灣經歷風風雨雨,被稱為「Uber 條款」的 103-1 條款引發巨大爭議,甚至引來美國政府關心,日前交通部釋出善意,期盼 Uber 留在台灣,還說明交通部意識到「必須有一套對網約車的通用規範」,這會是 Uber、政府、小黃三方找出最終答案的關鍵嗎?
我們要如何解讀此次 Uber 條款帶給我們的啟示?「創新」與「法治」是不是一場零和遊戲?又,政府該怎麼吸取這次經驗,讓台灣轉型成為數位創新型國家?
從前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所成立的「集智台灣平台」在 18 日舉辦的 Uber 議題直播,來看創新如何在台灣找到長遠立足點。
由前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成立的「集智台灣平台」在 18 日舉辦了 Uber 議題直播,主題為「以 Uber 條款 103-1 之困境,來看創新要如何能在台灣找到長遠立足點」,由張善政擔任主持人,與談人包括創業圈意見領袖翟本喬、流線傳媒創辦人暨社長戴季全、時力科技長蕭新晟、前法政政委蔡玉玲等人,共同對 Uber 議題進行了討論。
翟本喬:Uber 條款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針對此次 Uber 條款在台灣社會引發的討論,翟本喬指出,很多人都只看到 Uber 與小黃之間的對立、交通部修改了 103-1 的法規讓 Uber 在台灣無法生存下去,他認為這件事情在他看來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翟本喬說,交通部修改 103-1 是因為計程車司機的抗議,但政府應當把事情的層級再拉高,去思考:如果 Uber 真的這麼不好,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創投願意砸大錢去支援 Uber ?
翟本喬繼續拋出一個問題:Uber 真的是靠「開車」這件事在賺錢嗎?他說,其實開車無法替 Uber 賺多少錢,反而能夠掌握大量使用者行動的數據,才是最有戰略價值的。「也就是你知道哪個人、在什麼時候、去了哪裡,從這些數據分析中就能掌握很多的商業行為,做廣告或賣東西都可以有很大價值。」
面對新興行業帶來的衝擊,台灣政府應要有所改變
翟本喬說,從這個角度來看 Uber,它就不是小黃司機口中的運輸業,也非 Uber 自己所說的資訊業,而是所謂「運輸資訊業」,是一個全新的產業。
那麼,這種掌握了大量運輸數據、掌握大量個資的 Uber 需不需要管制呢?翟本喬說,「要!但絕對不是 103-1 這種作法。」
翟本喬認為,台灣需要改變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作法,來面對新興行業對傳統商業模式、甚至是對國家造成的改變。
Uber 爭議中最重要的聲音其實是「消費者」
流線傳媒創辦人暨社長戴季全則指出,Uber 爭議涉及了政府、不同類型的司機,以及提供司機跟乘客媒合的平台,以及最重要的「乘客」。
而乘客想要的其實很簡單:一、「要叫車時,可以叫得到車」;二、「能叫到安全的車」以及三、「在眾多車裡面挑到比較好的車」;對政府來說,重要的是「稅金」,並且提供一個好的法律平台讓業者能公平競爭;對司機而言,則是希望能有更多的薪水。
戴季全說,雖然在 Uber 爭議中消費者沒有一個代表可以發聲,但他們的喜好反應在他們的消費行為上:他們--尤其是年輕人更喜歡叫 Uber,也就是創新有沒有價值,最終是給消費者驗證的。
時力科技長蕭新晟則點出,Uber 的核心仍是「科技」,55688 也有一個 App 可以叫車,Uber 也有,那麼在哪裡不一樣呢?答案就是「浮動費率」。
蕭指出,這背後是透過大數據和 AI 去掌控每一個駕駛、乘客的位置與需求,來調整費率的:有需求高的區域,司機就會湧過去,這讓消費者可以不用等太久,司機又能賺到較多的錢,讓市場供需達到完美平衡。
政府應利用 Uber 帶來的刺激,轉換思維助小黃轉型
前法政政委蔡玉玲接著說,Uber 事件給政府的提醒是:現在可能已經是一個好的時機,去檢討計程車費率管制是否過時,導致計程車服務僵化、沒有進步,「因為費率是死的」。
翟本喬提到台灣大車隊在王景弘(TonyQ)加入後,App 服務、技術方面已與 Uber 相差不多,但現在還是做不到「浮動費率」。
翟本喬說,計程車就算有春節、夜間的加成也是「死的浮動」,所有人都知道那段時間就是這個價錢,這是因為交通部是請各地的計程車公會提供建議,接著就用這個費率。
「而計程車公會在沒有『浮動費率』的概念下,就不會建議出這東西來,」翟本喬說,事實上,並非只要費率不同就叫浮動費率,Uber 浮動費率厲害在可以根據供需關係來制定費率,而且這還是一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
翟本喬說,政府不妨從這點出發,允許計程車使用浮動費率,讓小黃和 Uber 「來 PK 一場」。
應幫小黃裝上翅膀,而非折了 Uber 的翼
張善政也同意,Uber 雖然看起來給政府製造了一些麻煩,但也可以趁這個機會把 Uber 好的一面學起來,例如:讓台灣更多的計程車都可以上到網路平台,政府也較好管理資訊,包括誰叫了車、知道每個司機到底賺了多少錢等,政府應當輔導更多計程車平台與車隊進行升級和轉型。
蕭新晟舉了 PTT 的例子,指出 Uber 和小黃就好像是四代戰鬥機和三代戰鬥機,Uber 條款是在要求四代戰鬥機把裝備拆了、跟三代戰鬥機在同一個 level 上競爭,但政府應該要做的事情,是幫三代戰鬥機加裝先進的配備才對。
蕭新晟認為,Uber 背後有好幾百人的工程師、數據團隊,反過來看,台灣的科技部這麼用力在推廣 AI,可以以科技、技術的力量來幫助計程車業者,使其可與 Uber 在叫車平台上同場較勁。
創新衝擊只會越來越大,政府跨部門機構成立勢在必行
戴季全最後指出,政府面對新型態服務技術進來時,應要成立跨部會的單位,他並提醒政府,不管是哪個黨派執政,未來的創新,例如無人車、空中計程車等未來趨勢,所帶來的衝擊只會越來越大。
張善政說,以 Uber 的例子來看,這並非交通部這個單一部門的事情,更牽涉勞動部、科技部、金管會甚至國發會,政府部門之間,應該有同舟共濟的心,而非壁壘分明,他並再次呼籲成立數位創新委員會,因應創新在未來可能帶來的巨大衝擊。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截圖自集智台灣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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