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明天的表決將改變你認識的網路世界:引起巨頭和非營利組織對立的網路版權法案

歐盟將於明天針對版權法令的修改進行新一輪的投票,七月時歐盟投票失敗並沒有阻止這件事的演進,他只是退回讓原部門提出修正案,而他們也快樂地提出了數百版修正案,但這幾百種修正案,唯獨沒有修改的,是爭議性的第 11 與第 13 條法規。

第 11 、第 13 條法規在說什麼?

TechOrange 過去有針對這個法案做相關報導,在此引用當時我們針對這兩條法規的解釋:首先,第 11 條法規中規定, 若是一家線上平台在平台中,置入了某家出版商的網頁連結,則線上平台需支付費用給出版商 ,這條規定也被戲稱為「連結稅」。

舉例而言,如果今天你在維基百科上新增了一條解釋,並且引用了 CNN 的新聞連結做為資料來源,那麼,根據這條法規,維基百科就必須支付 CNN 費用;又或者,今天你在臉書上分享一則來自 TechOrange 的新聞,那臉書就要向 TechOrange 支付費用。

聽起來對 TechOrange(出版商)好像很不錯,但是對於線上平台,甚至是使用者而言,可就不是什麼好消息了。因為若是相關規定通過,線上平台不得不禁止使用者轉貼連結,或是要求使用者負擔部份這筆費用。

第 13 條規定,則是要求線上平台網站,強制性的執行版權規範,若是網站內容為使用者上傳者,網站本身一樣要負擔控管,並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用戶上傳版權影片到 Youtube ,被罰的將不是該用戶,而是 Youtube;若是有人在維基百科頁面中引述了具有版權的文字片段或照片,維基百科將受罰。

這兩者規定加起來的結果,將會對依靠使用者產出內容為主的網站產生重大衝擊。

這條法規的傷害衝擊在哪?就這樣說好了,維基百科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他讓大家主動幫他更新網頁,最後得到一個有千百種資訊的超詳細網路百科,但若要實行歐盟的法規,維基百科就會被迫付出高昂的成本,以官方檢核的方式去確認他的內容完全沒有錯誤。

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矛盾:我們該版權優先,還是毀滅網路

在這件事情上面,網路巨頭和非營利組織的觀點基本上可以說是完全不同的,網路巨頭、學者們都認為,這個過渡監控的法案,會導致網路失去它最初的意義(快速傳遞),如果每個訊息都是需要審核、強制檢查過的,形同會促進一定的言論監控系統誕生,為了假新聞、侵權而要對整個網路進行監控、審查,根本就是因噎廢食,反而回過頭損害了網路建立起的社會價值和產業結構。

更不用說如此嚴苛的審查條件,會阻礙小公司踏入網路產業(負擔不起審查系統的高昂成本),致使網路平台越來越集中在幾個大公司的手上,和版權法案的最初概念不合。

而非營利組織的觀點則是,現有的網路秩序,基本上很大部分是由現在的網路巨頭們形塑出來的,就是臉書、Google 、亞馬遜,版權的概念必須要被更好的落實、與時俱進,而要顛覆網路巨頭的統治,就應該要先跨越時代,從體制改革開始,而這對創作者而言也是更重要的東西:他們可以透過版權法案得到更穩定的收入,並藉此鼓勵整個社會的創作風氣,因為作品可以得到確切的保障。

9/13 的歐盟投票,就算沒過,這件事也不會就此打住,問題都還是存在,從網路興起開始,我們還沒有跨越盜版的鴻溝,每天都有無數人在網路上下載免費的音樂、免費的遊戲,創作者在創作時都必須要先評估沒有版權保護的風險,但我們是否要為了版權,推起整個網路的既有運作模式,或是有什麼更好的方式,可以在最小的改變下得到最大的成效,無論如何,這件事都是整個世界必須要關注的重要訊息。

歐盟,最近很認真

義大利維基百科關站抗議:歐盟即將表決的版權法案,恐將改變整個網路世界!

為了統一手機充電頭,歐盟擬禁止蘋果使用 Lightning 接頭,會不會管太多?

Google 壟斷 Android 市場?歐盟開罰史上最高罰金 1545 億,還要求 90 天內限期改善

參考資料

Tomorrow, the EU will vote on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gain)

EU sends controversial internet copyright reforms back to the drawing board

(本文開放合作夥伴轉載)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