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整的國際金融監理沙盒介紹:立委跟金管會快來看,勇敢修法給台灣人才一片天!

【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立委或是金管會之類的單位還不來抄嗎?馮昌國律師所整理,最完整的世界監理沙盒發展,包含了英國、新加坡、澳洲、香港,甚至還包含了整理資訊,加上先前所撰寫的台灣監理沙盒發展 ……,簡單來說人家作業都幫你寫好了,還不趕快回家研究!讓台灣的金融監理沙盒能夠繼續運作,給予台灣人才更多發揮的舞台啊!(責任編輯:陳君毅)

在看完臺灣金融科技監理沙盒(下簡稱「監理沙盒」)的立法方向後,相信各位一定很好奇:那其他國家的立法模式又有什麼不同?個別存在著怎樣的立法特色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監理沙盒在國際間的發展

提到英式風格的事物,大部分人可能會聯想到英式下午茶或英倫風的穿搭,但其實監理沙盒的出現,也是不折不扣的英倫產物。

據統計,目前通過監理沙盒立法的國家或地區共有四個——英國、新加坡、澳洲、香港。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共同特色,主要有二:

一、均屬於世界前十大金融中心或其所屬國(倫敦排名第 1、新加坡第 3、香港第 4、雪梨第 8);

二、全都是英國或其前殖民地。這樣的立法趨勢,當然不是單純出於巧合,那是什麼讓英國成為金融科技的領頭羊呢?

英國在歷史上給人的印象除了是最老牌的民主國家之外,另一個人們應該牢記的英國特色是:從 17 世紀以降,英國一直都是世界金融發展的櫥窗。從光榮革命開始,英國不遺餘力地帶動產業創新,世界最早的公司東印度公司、世界第一的專利權授予制度,到現在的監理沙盒,在在顯示出英國紳士復古又不失典雅的裝束下,藏著一顆前衛及顛覆的心靈(這看披頭四打哪來的,便可窺見英國人骨子裡搞怪的靈魂)。

英國重視創新的商業文化,也隨著英國人橫渡大海,在遠東的香港、新加坡,還有遺世獨立的澳洲大陸,扎下了根並開支散葉,持續影響著昔日英國屬地的金融發展。

在前述各國的監理沙盒制度中,影響我們最大的當屬英國與新加坡。從下表各位可以發現,上述四個國家中,英國是最早發展出監理沙盒制度的國家,其次是新加坡與澳洲,最後才是有東方明珠之稱的香港。下面筆者將分上下篇依序簡介這四個國家的監理沙盒制度,並簡單比較這四國的異同,最後說明是什麼因素影響了它們的監理沙盒規範模式。

(表一:國際監理沙盒制度發展時間軸)

英國模式

英國進入 21 世紀以來,就一直精準得抓著金融科技產業領域的發展脈動,為保持英國在金融服務業的領先趨勢,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率先研議監理沙盒的可行性,並於 2015 年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推行監理沙盒制度的國家。英國的監理沙盒制度簡介如下:

第一、英國歡迎金融業者或與金融業者合作的科技人申請進入沙盒試驗;

第二、申請的準備期約十週,緊接著是大約 90 天的審查期。在審查期間,英國政府關心的重點如下:確認申請人所提的計畫是否具有創新性、是否能使消費者獲益、申請人確有進入沙盒的必要性、申請人已經完成試驗準備。值得注意的是,在 FCA 招收第三梯監理沙盒試驗申請的最新說明中,特別強調申請人的總部必須位於英國,且英國境內必須有相當數量的員工

第三、在通過審核後,FCA 會跟申請人磋商沙盒試驗期間的變數與預期試驗結果,目前經核准的案件,試驗期間多在 3 到 6 個月,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豁免現有特定金融法規之適用,但申請人也必須提出試驗期間對客戶的保護計畫,並適當揭露相關資訊。試驗完成後,再由主管機關跟試驗者評估是否走出沙盒,並要求試驗人提出實驗成果報告。

新加坡模式

繼英國之後,第二個推出監理沙盒的國家是新加坡,由於新加坡與英國同樣都是金融服務業的重鎮,加上當時可資比對的修法方式只有英國模式,所以新加坡於 2016 年 6 月公布監理沙盒的諮詢文件(Consultation Paper on 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 Guidelines;後新加坡於同年 11 月發布正式文件 FinTech Regulatory Sandbox Guidelines)時,被認為與英國的模式頗為相似,由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統籌辦理監理沙盒相關事宜。

新加坡規範可申請進入監理沙盒試驗的主體,與英國相似,都包含金融業者與非金融業者,初步審查期間為 21 天。在實質審查過程中,MAS 關注的重點也與英國類似,例如:MAS 也關注進入沙盒的申請人,離開沙盒後是否有興趣在新加坡發展業務?試驗的前景為何

其次,在申請人通過審查後,新加坡政府將依據不同個案給予不同的試驗期間,此點也與英國相同。而新加坡在試驗期間,也跟英國一樣,對試驗者有相同的要求,例如:客戶保護、資訊適當揭露、實驗流程必須回報主管機關。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還特別(此地無銀的)點出試驗者有防止洗錢及反恐的義務(這裡也可以看到新加坡為了擺脫過去被稱為「洗錢天堂」惡名而做的努力 ……)。

最後,於試驗期滿後,除了讓試驗者可將產品上市或單純終止試驗外,還允許在試驗期滿前一個月,讓試驗者提出申請延長試驗期間。這種彈性的安排,貫串了新加坡的監理沙盒制度,也反映了新加坡人為了做成生意,總能展現高度彈性的務實民族性。

澳洲模式

近年因應多元意識抬頭和亞洲崛起,澳洲開始積極轉型,與東協各國一起競逐在亞洲區域之影響力,與新加坡幾乎同時,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ASIC)也在 2016 年 6 月發布了監理沙盒的諮詢文件(Consultation Paper 260: Further measures to facilitate innovation in financial services),向各界(尤其是金融科技企業、金融服務提供者、消費者、消費者代表團體),徵求對其加強金融服務創新措施的意見。

之後,ASIC 也在同年 12 月發布澳洲監理沙盒的正式文件(Regulatory Guide 257: Testing fintech products and services without holding an AFS or credit license)。

澳洲大部分的國土皆為沙漠,過去作為罪犯的流放之地,澳洲移民為求自立自強,也發展出如同美國拓荒西部之精神,更加勇於擁抱新事物,與其他國家相比,澳洲監理沙盒的主要特色有以下二點,對金融科技新創業者而言,這二點比起其他國家的制度,也是更具彈性的優點

第一,ASIC 依申請人提供的金融商品/服務種類,審查制度兼採「事前報備制」及「事前核准制」,讓提供風險屬性較低的金融商品/服務業者,只需要在開始業務試驗前,向 ASIC 書面報備即可,不用歷經漫長的申請、審查流程。

第二,即便是適用「事前報備制」的業者,在沙盒試驗的期間也可不囉嗦直接一次長達12個月,只當需要延長試驗期間時,才需事先向 ASIC 申請。

香港模式

香港,昔日英國女王王冠上最耀眼奪目的明珠,現在仍是亞洲與新加坡並列金融重鎮的雙璧之一。香港於 2016 年 9 月也跟進了新加坡,成為亞洲第二個擁有監理沙盒制度的國家。不過香港的監理沙盒制度並未如大家預想的,跟隨其他國家的腳步,而是走出一條獨具香港特色的道路。

而香港自回歸中國以後,雖說與中國仍保持一國兩制的微妙關係,但香港的金融制度思維確已漸漸滲入內地的色彩,秉持拿來主義,以「摸著石頭過河」這句中國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的名言,最能形容香港版的沙盒制度

香港在沙盒制度中設計的諸多留白規範,正是香港人受中國影響,摸索前行的展現,在審查期間上,香港沒有明確的規定,是否許可申請人進入沙盒試驗的審查標準,也比其他國家模糊許多。在進入沙盒後的試驗期間,香港則和新加坡一樣,採個案認定。

雖然香港政府只允許香港本地的金融業者申請進入沙盒,且適用者只限銀行,號稱是「銀行界的監管沙盒」,使得香港的監理沙盒適用範圍大幅小於英國、新加坡與澳洲。不過香港推出監理沙盒後,實務應用的速度倒是很快,不僅在短短二個月內,已有銀行透過沙盒試驗生物認證與證券交易服務的技術,也有數間銀行與香港政府商討,透過沙盒來試驗區塊鏈及人工智能的應用。

而香港跟英國、新加坡、澳洲相同的點則在於,試驗者在試驗階段還是要清楚界定試行範圍及階段、提出客戶保護措施、風險管理措施、將試驗流程回報主管機關,並在試驗結束後回報試驗結果,及決定是否將試驗產品/服務上市。

看完前面四國監理沙盒制度的簡介後,我們摘要做個比較表如下:

(表二:各國監理沙盒制度比較表)

各國監理沙盒制度之「同」

看完表二後,各位可以發現各國的監理沙盒雖然都是圍繞著「金融科技創新」此一核念,並賦予新創業者在沙盒試驗期間可豁免部分現行法規管制的特權。但事實上,這種特權並不如想像中的毫無限制,各國在監理沙盒的防弊措施上,可是一點都不放鬆。

不論是英國、新加坡、香港、澳洲或是我國,都把一定程度的審查和消費者保護機制納入沙盒運作的準則。可見對新創公司而言,縱然進入沙盒,也並非像穿上黃馬褂一樣,任何人都打不了你,不管是怎樣的科技創新或創意,在「金融消費者/投資人保護」這把尚方寶劍面前,也得低頭屈服。

另外,除台灣以外,其他各國對試驗期間的規定都相當彈性,容許個案判定的空間,回過頭來檢視台灣,更令人擔憂定死 6 個月+ 6 個月試驗期間的妥適性。

各國監理沙盒制度之「異」

此外,各國監理沙盒制度也各自反映出彼此的不同。

以英國而言,海洋國家的傳統富有向海洋冒險犯難的精神,多年的重商主義,世界上最早發展現代商業的幾個國家之一,英國人明白制度和強化商業的決心,才是他們數百年如一日領先群倫的關鍵,例如英國極早發展出的證交所、國債、還有專利制度到現在的沙盒,才是倫敦常保商業之都的關鍵,而且多年在歐盟單一市場影響下,曾經最早的工業化國家,工業製造業以不復興盛,英國更必須維持其金融業的領導地位,儘管英國的金融服務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靠大企業支撐,但認知到立國最重要的根本在於保持科技實驗精神,因此英國在設計監理沙盒的時候,並沒有忽略小公司獲個人推動創意的能量,仍然海納百川地仍然沒有忘記讓擁有先進技術的小公司加入,窮盡可能的蒐羅一切有助於推動變革的火種,反映出英國的商業文化。

而向來屬於亞洲創新重鎮的新加坡,長年處在各大勢力之間,其國策十分富有彈性,新加坡的沙盒制度亦同,與英國一樣都有延攬人才的需求,因此同樣的也允許個別擁有創新技術者進入沙盒,在沙盒中創造許多增加彈性的制度如延長實驗期間,但同時也強調,試驗者既受惠於新加坡的監理沙盒,受試成果當然必須用於新加坡,這也反映出新加坡近年對於自己在亞洲貿易樞紐地位的重視,不論是克拉地峽運河的興建,或是亞洲其他潛力運輸樞紐的崛起,都讓新加坡備感競爭。因而在鼓勵創新的同時,並非大國的新加坡,更希望能夠確保創新的成果能為新加坡所用。

相比英國與新加坡,澳洲雖屬遺世獨立的大陸,但這完全沒有封閉澳洲吸納金融科技的心。且恰巧正因澳洲沒有太多淵遠流長的強勢原生文化,反而使澳洲像一片空白畫布,能吸納更多色彩。此外,做為由移民建立且地廣人稀的國家,澳洲很自然的強調要吸納人才,方能維護國家競爭力。反映在監理沙盒制度上,澳洲對金融科技新創業者更為寬容。但就算澳洲、英國、新加坡、香港同樣都強調金融科技,遺世獨立的澳洲,反而是四個裡面走得最前的那個。如澳洲在沙盒制度的設計上,更直接開放讓所有進入沙盒的業者,允許個人可以申請進入沙盒,以吸納多元的人才帶技術前來澳洲投資。不僅容許無須經歷冗長事前審查流程,至少都可試驗創新業務一年。這從ASIC的監理沙盒規範開頭就詳細闡述、歸類澳洲金融科技新創業者遇到的各種困難,便可感受到澳洲政府對於扶持金融科技新創業者的用心。

最後,作為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卻截然不同,肇因於中英兩大強國背後角力的影響,使香港特別崇尚大機構體,忽視個人的能動性,也或許是因為香港民間的新創風氣,仍遠遜於他國之故,相比對金融業的青眼有加,新創業者可謂是被遺忘的一群可憐人。但就銀行而言,比起英國和新加坡精準設計進入沙盒的審核要件,香港在這部分卻留下很多想像空間。這種先求有再求好,且大量留白的沙盒政策設計,也反映出香港承襲中國政府不把話說死,端看實驗成果逐步調整、修正,「摸著石頭過河」的中國風味。

結語:沙盒裡能容納多少想像,將取決於台灣政府怎麼去充實

討論沙盒的口水已經很多,但在台灣討論沙盒規範的過程中,除了模仿其他國家的規定之外,台灣政府有沒有真正想過:希望透過沙盒將台灣的金融科技產業帶向何方?我們有別於其他國家的產業文化特色在哪?明確的定位是什麼?好比英國與新加坡近幾年特別重視區塊鏈、身分驗證等新興技術,對金融機構服務提升的助力;澳洲政府在規劃監理沙盒制度時,主要是圍繞在「降低沒有充足資源、經驗的金融科技新創進入市場的困難」此一中心思想。這些都是制度上該先釐清的問題。

沙盒的本意是一個虛幻的實驗空間,它可以趨近無限,也可以是個微小僅容芥子的空間,沙盒裡能容納多少想像,將取決於台灣政府怎麼去充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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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 馮昌國 授權轉載,並同意 Tech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各國金融科技監理沙盒機制簡介 〉。圖片來源:wiki,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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