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oBike 來到台灣才剛開始發力投車,就已經冒出了不少爭議,新北市在上周甚至出動貨車拖吊一口氣拖了三百多台。
oBike 是否有與縣市政府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就如我們在oBike剛出來的時候寫過的一篇評論,這個東西若是民間和政府沒有一套共識,或是共同擁有的執行概念,很容易在台灣已經相對狹小的馬路空間鬧出諸多爭議,現在這個狀況已經發生,oBike業者該怎麼解決問題將是後續的重要影響。(責任編輯:林子鈞)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8日電)無樁共享單車oBike蔚為風潮,卻也造成部分交通亂象。台北市交通局指出,目前確實無法源依據僅能勸導,但已研擬「共享單車規範自治條例」,預估年底前送議會審議,明年實施。
oBike近期蔚為風潮,除了搶食單車租賃大餅外,民眾也多了另一種騎乘選擇,但也因為「隨借隨還」特性,除了被稱「考驗騎乘者公德心」外,不少待租車輛占用機車格,台北市1999專線頻頻接獲檢舉。
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王湮筑坦言,租賃自行車並非特許行業,不需要向交通部、地方政府申請核准登記,只要有「商業登記」就能投車,加上法律規定,腳踏車除停放於腳踏車區外,也可以停放於機車格,並未違法。
不過,台北市目前已研擬「共享單車自治條例」,朝「申請必須給付許可費」、「使用市有地必須給付租金」方向進行,但細節仍在討論中,尚未定案;王湮筑指出,最快8月公告,若法治程序順利,年底就能送審議會,待三讀通過後,明年就能規範有租賃行為的共享單車。
王湮筑也說,目前雖然無法可管,但早已與oBike業者建立溝通平台,若待租的oBike遭檢舉造成民眾不便(停放機車格、亂停等),業者允諾在1個小時內派員移置車輛。
另外,如果要在大安森林公園等市區投車,業者允諾一次最多5台;如果是在郊區、且無YouBike站體,最多一次10台。
至於拖吊機制,王湮筑表示,北市已公布明年起針對違停自行車進行拖吊,依法收取新台幣100元(輛/次)移置費用,及25元(輛/半天)保管費用。若oBike遭拖吊也不例外,業者來領車仍須繳納罰鍰,至於怎樣與客戶追討,與公部門無關。
此外,有民眾質疑,為何北市不能效仿新北市以「公告」方式拖吊停放在機車格內的oBike?法務局官員指出,交通局確實有前來商討這個方法,但法源依據有疑慮,為了避免涉訟、有待研議,但最終仍必須朝自治條例進行。10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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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中央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Tech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oBike風潮亂象不少 北市最快明年立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