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基本法難在哪?蔡玉玲:法律是在規範人的行為,偏偏科技不斷改變人的行為
PChome創辦人詹宏志:數位經濟的困難,在於政府的家長式管理與新創界的傲慢態度
數位經濟的關鍵字是什麼?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許毓仁也發布了這項好消息:「這次公聽會之後,將會開始聯署投票。」
數位經濟基本法也在前幾日(3/22)來到了第二場公聽會。接續著上次討論到的焦點,這次將會著重在政府實際運作的考量、並結合業界需求,提出行政院成立數位經濟發展委員會做為跨部門的協調機構。
來複習一下,上次業界代表都提了些什麼好建議
TO也有參加第一次的數位經濟公聽會,當天針對基本法的用詞、大綱做了概念性詮釋。
(想完整複習,請參考這篇文:【數位經濟基本法來了】許毓仁:政府,拜託不要每看到新創都見一個打一個)
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王可言:政府應該要有機制,讓政府以及產業界能夠有所適從。以往政府對於新創產業的歸返往往有擴張解釋或是保守性的施政,常常話講得不清不楚而讓業界感到不知所措。
同時,王可言也建議政府以負面表列的方式,列出政府的紅線──只要沒有在紅線外的事項,業界都可以在監管沙盒的場域中進行實驗。
《TO法律小百科》什麼是負面表列?
所謂的負面表列,翻成白話文之後的意思就是「政府直接明訂出不可以做的事」。透過立法,把所有不適用範圍全數列出。這可以方便讓民間與行政部門明確了解哪些事情是「禁忌」,更容易享有刑事與行政免責權。
還有這個詞: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監管沙盒是一種管理機制,由英國政府發明。他們為新創公司打造一個安全空間,讓這些公司可盡情的在這空間中嘗試新服務、功能,而且政府也可以在這個模擬過程中,陪伴這些公司解決實驗過程中會遇到的法律、政策問題。
總而言之──該趕緊了,台灣再不開始就會來不及。政府與業界必須合作無間,才能共同打造我們所想看見的台灣。
數位經濟基本法不只是冰冷的法條,更是台灣進軍國際的宣示
「基本法的功用是原則性的立法,這是國家的宣示態度、也是各部會有操作性的法源。」立委許毓仁說這是最初立法的用意。
作為一個原則性的立法,數位經濟基本法必須要有彈性、以及滾動性。簡而言之,這法必須要能夠跟著時事脈絡改變、能讓各部會可以再進行細部的修正與操作。
許毓仁也發布了這項好消息:「這次公聽會之後,將會開始聯署投票。」大家要注意關於數位經濟最重要的四件事情:數位經濟是未來新經濟的基本、平台經濟很重要、監管沙河可以減緩新經濟帶來的衝擊、世界必須習慣新型態的經營方式。在新的時代,我們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也許數位經濟可以為我們帶來更多選擇。
立法團隊也在思考一個核心問題:要不要有一個中心掌控所有的經濟體?還是全交由市場掌握呢?
PChome創辦人詹宏志:「把後段的東西搬到前端來,我們要在適當的時間作適當的事。」
「我在台灣的數位經濟發展過程中,既是參與者也是見證者。」PChome創辦人詹宏志這麼說。
詹宏志舉了Uber當時的慘痛例子:Uber的服務模式跟現行法規的強烈衝突──營業車跟非營業車有非常大地的分別,但Uber的工作是把非營業車集結起來做服務。「我以為uber會再蔡玉玲的幫助下順利解決,但落實的細節還是有爭議;例如稅是要落在哪個依據──是支費的總額呢?還是平台的收費的淨額呢?這都非常複雜,也很需要時間讓雙方共議出雙方都認可的結果。」
重點是,Uber跟政府雙方都沒有要溝通的意思阿。
詹宏志接著說:「兩種文化的傲慢相遇──家長式的管理與創新者的傲慢。Uber消失之後,同樣的模式卻沒有在提升,這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
這是一個「we can uber everything」的時代,通過平台媒合的力量,民間是放了許多非職業能量到市場。這是物聯網時代我們必須珍惜的成果。
像是第三方支付也是,這是業餘者出頭天的機會──把所有閒置的、市場外圍的能量拉攏過來,再爆發到市場上。「把後段的東西搬到前端來,要再適當的時間作適當的事」詹宏志語重心長地說。
詹宏志:我對監管沙河的想法與政府完全相反!
「其實我反對監管沙盒的概念,」詹宏志語出驚人地說「成功發展數位經濟動能的社會,用的都不是監管沙河的辦法──最有能量的美國跟中國,用的都是行政部門直接去推。」
(想聽更多詹宏志的想法,歡迎參考這篇文:如何避免產業變慘業?詹宏志:電商轉型是台灣下一步該思考的問題)
例如,美國當時就先把一切交給市場決定──政府不先定義Uber到底是交通服務還是資訊服務,他們先停下來聽市場的風向。「先讓市場跑,當事情威脅到社會公平的時候政府再出手!」詹宏志的出奇想法,是否真能在台實現?
蔡玉玲:「我在科技法律業已經做了二三十年,在政府單位工作更能體會到法律帶來的問題──法律是在規範人的行為,偏偏現在的科技再改變人的行為。」
這是時代必須面對的矛盾──科技飛速發展,法律卻停留在好幾年前。蔡玉玲提到,法律的規範也要開始做根本性的思考,並有足夠的速度與彈性因應社會改變。在新創的路上,許多人都會責怪公務人員不懂得與時俱進。蔡玉玲也為他們平反了:「你也不能怪他們,在現行法律的規範下,他不可能看著別人犯法卻不管。」
「我得反駁一下詹宏志對於監管沙河的看法,安全的空間是必要的──政府與民間都可以在這個場域得到豁免權。我認為所有的新科技、新經濟都需要監管沙河的實驗方法,公部門可以陪著企業一起探索什麼路徑與管理方式是最好的。」蔡玉玲說,政府也很難在沒有任何前例的時候就制定一個空的法規,這對大家都沒有好處。(蔡玉玲政委執政期間做了什麼?詳細請看:搭建創業者與政府的溝通橋樑,謝謝蔡玉玲政委把台灣新創圈推了這麼遠)
第二次公聽會之後,業界怎麼說?
業界也提到許多重要的問題。例如AAMA台北搖籃計劃共同創辦人顏漏有就提到,除了協助新創業進軍國際外,也必須思考現有產業如何做數位轉型,才不導致兩敗俱傷的情況發生。
AppWorks 合夥人程九如也提到,台灣是小國,先做就可以先出去平衡國際競爭。「行政院內有仲裁的機構,不能為了讓自己方便讓行政力量變成商業競爭的手段。」程九如認真說道。
(傳統企業如何轉型?聽程九如怎麼說:AppWorks 合夥人程九如:傳統企業數位轉型取決於老闆,偏偏老闆就是離網路最遠的那個人)
最後,立委姚文智做了整場公聽會的總結。「網路跟數位經濟不分藍綠,大家一起努力!」姚文智笑著說。數位經濟基本法所面對的挑戰大家必須共同面對。數位人權、數位機會、個資法的確都是大家得面對的問題,但有風險同時也會有商機。「希望未來台灣各領域產業都能夠跨界整合,並會流程較完整的體系。」姚文智做出總結:只有共同團結面對,台灣才有站上國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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