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如何在台灣落地?把計程車管轄權分到各縣市,讓市場決定誰是贏家

【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Uber 在台經營的爭議至今持續進行著,不過話題仍舊圍繞在他是否合法經營,少有針對他經營模式做探討,而去思考如何讓他造益於整體社會的言論。

作者提到能以「分權」的方式嘗試。讓權力從中央政府下放到各縣市,除了能進行小規模的試驗,與當地居民取得共識外,也能借鑑其他縣市的成果,判斷是否要跟進,而不是在中央政府掌權下,一步錯導致萬步錯。

這種方法不僅限於 Uber 上,任何新政策都能以此方式引進,比起以重罰治理,台灣政府真的該好好考慮這種方式!(責任編輯:張瑋倫)

撇開 Uber 在台經營者的作法不談,我們要想想看,要怎麼樣讓這一個對社會整體有益的經營模式在台生根?

對島國台灣而言,中央集權可以被使指,快速達成目標。如果今天中央政府要讓 Uber 取代小黃,那不過是彈指間的事。 但民主台灣,所有政策一動不如一靜,因為你一動,不但既得利益馬上撲了上來,會獲利的大眾,也不一定了解決策的意義而感恩。

加上幾十年國民黨的黨國體制,已經讓中央政府的官員和社會、時代脫節,不但不是進步的動力,還很可能是阻力。

要繞過中央政府的阻滯,辦法也不難,只要修法把計程車業者的管轄權由交通部劃到地方縣市,問題就解決了。

讓地方管理的意義不在地方官員比較厲害,而是地方分權下的競爭,以及小規模的試驗方式,可以逐步取得民眾共識,而讓好的政策留下,淘汰壞的政策。

試想如果今天台北的柯文哲不要 Uber,但是高雄的陳菊看到 Uber 的機會,知道高雄的小黃無法強力反彈,因而大力引進,親善 Uber,高雄的民眾用了,口碑傳出來了,也許柯文哲也發現可以因此壓制小黃的反對,而改弦易張。

而且,不一定要受制於傲慢的 Uber,GrabTaxi 和 Lyft 也可以讓這些勇於嚐試的市長,拿來實驗,拿來作為談判的籌碼。風行草偃,全國很快都會享受到新經濟的好處,同時這也符合民主的精神,如果一地的多數民眾想要 Uber,憑什麼中央政府有權把這模式擋下?

這樣的分權,不限於 Uber 模式,任何新的政策,幾乎都可以用此方法引進。當然,政策有好有壞,也許高雄用了什麼白痴政策,別的縣市看到後果,不再跟進,壞政策對國家的影響也會限於局部,而不會是中央集權下,全國受害的情況。

規模小的試驗,好處多多。不但反對力量容易說服、壓制,而且因地制宜彈性大,決策反應快,有錯立改。聽起來有沒有很像矽谷的創業手法,先有 minimum viable product(基本可用產品)問市,快速取得客戶反應,再修改產品的一整套過程。新世代有新世代的經營,政府當然也要有新世代的作法。

當 Uber 在加州試驗無人駕駛車被州政府強力擋下的時候,Uber 不是哭爸哭母,而是把車子裝一裝上拖車,全班人馬立刻移至亞歷桑納州,另起爐灶,Uber 前進的腳步,並沒有被小鼻子小眼睛的加州官員限制住。在聯邦主義下,各州競爭產生出來的政策競爭力,是許多人沒注意到的美國強大之處。

台灣何妨一試?

(本文經原作者普通人的自由主義授權轉載,並同意 Tech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讓優步落地生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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