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的獨占意味的是新產品讓大眾受益,為創新者帶來長期利潤,競爭意味大家都沒有利潤,產品沒有實質差異,而且必須掙扎求生。那為什麼大家還相信競爭是健康的呢?答案是,競爭不只是一個經濟概念,或簡單到只是公司和個人在市場上必須面對的困難。更重要的是,競爭是一種意識型態,一種充斥在我們的社會,扭曲我們想法的意識型態。我們鼓吹競爭、內化競爭的必要,而且制定相關法規,結果我們把自己困住,即使我們的競爭愈來愈多,我們得到的卻愈來愈少。

這就是實情,但我們被訓練到忽略這個事實。我們的教育體系反映並促成我們對競爭的癡迷,分數讓我們可以精準測量每個學生的競爭力,成績最高的學生得到地位和證書。我們以類似的方法教導每個年輕人追求相同的目標,不問個別的天份和喜好。無法一直坐在書桌前學習的學生感覺自己技不如人,而在考試和作業等傳統評量中表現出色的小孩,最後則在有著奇怪設計、與現實世界沒有交集的學術界裡證明他們的存在。

等到這些學生進入高等教育的競賽,情況變得更糟。菁英學生充滿自信地往上爬,直到競爭激烈到粉碎他們的夢想為止。高等教育是一場困局,高中時代胸懷大志的學生與聰明程度不相上下的同儕激烈對抗,爭取管理顧問和投資銀行等傳統的職場生涯。為了取得特權,他們成為保守人士,他們(或他們的家庭)付出數十萬美元的學費,而且學費的漲幅持續超過通膨。為什麼我們要這樣折騰自己?

但願我年輕時問過自己這個問題。我過去選擇跟大家一樣的路,8 年級紀念冊上就有朋友正確預言 4 年後我會跳級進入史丹福大學。經過傳統成功的大學生活後,我申請到史丹福法學院,努力爭取成為人生勝利組。

在法學院學生的世界,最高榮譽很清楚:在每年畢業的數萬名學生中,爭取只有數十人才可以進入的最高法院。在聯邦上訴法院工作一年後,我受邀面試,爭取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甘迺迪(Justice Kennedy)和史格里亞(Justice Scalia) 的助理。我和兩位法官相談甚歡,差一點就贏得這個職務。我想如果我得到那個工作,我這一生就定下來了。但我沒有得到那份工作,我深受打擊。

2004 年,在我賣掉創辦的 PayPal 之後,巧遇一位法學院的老友,就是他幫我準備爭取那次的法官助理工作。我們將近十年沒聯絡。他講的第一句話不是「你好嗎?」或「真不敢相信時間過得這麼快」,他反而笑著問我:「彼得,現在是不是很高興當時沒有得到那份工作?」後見之明讓我們很清楚,如果真的贏得那個職務,我的人生只會變得比較糟。如果我真的到最高法院上班,我的整個職業生涯很可能都在採錄證詞,或為某個人的商業交易草擬合約,而不是創造新東西。很難說到底有多麼不一樣,但是至少機會成本非常高。就像所有得到羅德獎學金的「羅德學者」(Rhodes Scholars) 都有前程似錦的期待。

  • 競爭是破壞的力量:從《羅密歐和茱麗葉》看 Google 和微軟

教授輕描淡寫地描述學術圈的割喉文化,經理人卻老將商場比作戰場。MBA 學生隨時帶著《戰爭論》與《孫子兵法》。戰爭的隱喻滲入日常商業用語:我們利用「獵人頭」來建立銷售「大軍」,讓我們「擄獲市場」、「狂撈一票」。但經營生意並不像戰爭,競爭才像戰爭,而且競爭被宣稱有必要、讓人感覺很英勇,可是卻有破壞性。

為什麼大家要彼此競爭?馬克思(Karl Marx)和莎士比亞(Shakespeare)提供兩種模型,可以讓我們理解所有形式的衝突。

根據馬克思的說法,人們會打架是因為他們不一樣。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鬥爭,因為他們有完全不同的理念和目標(對馬克思來講, 起因是他們有非常不同的物質環境)。差異愈大,衝突愈大。

對莎士比亞來說則恰恰相反,所有戰士多少都有相似之處。他們爭戰不休的理由並不清楚,因為根本沒什麼好爭的。想想《羅密歐和茱麗葉》(Romeo and Juliet) 一開始就說:「這是兩個同樣尊貴的家族。」兩家人很像,但他們彼此憎恨。隨著仇恨升高,他們甚至變得更相像,到最後,已經沒有人記得最早他們為什麼鬥爭。

至少在商場,莎士比亞的說法比較貼切。在公司, 員工為了升遷,全心注意競爭對手動態,公司也留心市場競爭者。在所有人類衝突的劇碼中,大家都會忽略重點,只注意對手。

讓我們把莎士比亞的模型拿到真實世界測試一下。想像有齣叫《蓋茲與施密特》(Gates and Schmidt)的戲,改編自《羅密歐與茱麗葉》。羅密歐的蒙太古家族(Montague) 是微軟, 茱麗葉的卡普雷特家族(Capulet)是 Google。兩個偉大家族都由古板的菁英領袖掌權,講他們很像鐵定會發生衝突。和所有悲劇一樣,回顧來看,衝突似乎無可避免, 可是事實上完全可以避開。這兩個家族來自非常不一樣的地方。蒙太古家族建立軟體作業系統和辦公室應用軟體,卡普雷特家族寫搜尋引擎程式,有什麼好爭的呢?

顯然有不少東西要爭。身為新創事業,兩家人各自尋求發展,都不想惹事生非。但隨著事業日漸茁壯,他們開始在意對方。蒙太古在意卡普雷特,而卡普雷特在意蒙太古,結果 Windows 大戰 Chrome OS,Bing 對上 Google Search,Explorer 力抗 Chrome,Office 打 Docs, Surface 則與 Nexus 纏鬥。

爭戰不休讓蒙太古和卡普雷特失去羅密歐與茱麗葉,也讓微軟和 Google 失去獨占地位,結果蘋果公司後來居上,超越兩大家族。2013 年 1 月,蘋果的市值 5000 億美元,超過 Google 和微軟加總的 4670 億美元。回想 3 年前,不管微軟還是 Google 的市值都比蘋果高, 打仗其實是件花錢的事。

─ 文字摘自《從 0 到 1:打開世界運作的未知祕密,在意想不到之處發現價值

  • 關於作者

1. 彼得‧提爾(Peter Thiel)

美國創業家、創投資本家、避險基金經理人。1998 年創辦 PayPal 並擔任執行長,2002 年帶領 PayPal 上市,把電子商務帶向安全快速的新紀元。2004 年開始投資其他事業,先是在臉書(Facebook)擔任董事,同年成立軟體公司 Palantir,利用電腦強化分析師在國防安全與全球金融領域的表現。他也提供 LinkedIn、Yelp 和十幾家出色的科技新創公司早期資金,其中多家公司由 PayPal 的同事負責營運,他們的感情好到有「PayPal 幫」之稱。

他現在是矽谷創投公司創辦人基金(Founders Fund)合夥人,投資包括太空運輸公司 SpaceX 和網路訂房網站 Airbnb。他成立的提爾獎學金(Thiel Fellowship)鼓勵年輕人休學創業,引發全美激辯。他另外成立提爾基金會(Thiel Foundation)推動科技進步和對未來的長遠思考。

2. 布雷克‧馬斯特(Blake Masters)

2012 年在史丹佛法學院就讀時選修彼得提爾的課「資訊科學(代號 183):新創事業」,細心整理的課堂筆記在網路爆紅。他後來創辦法律研究科技新創公司 Judicata。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出版,圖片來源:天下雜誌出版、Andree Lüdtke,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