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了,台灣的第三方支付行政院草案終於通過,並送交立法院。這是不是代表往後台灣的第三方支付發展終於可以加入世界潮流之中?未來不再發生數字科技這樣令所有擁有熱誠的創業者唏噓的案件?
為了解答這樣的疑惑,九月初《TO》拜訪了對創業、網路這一塊熟悉,並曾有過銀行經驗的策睿商務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簡榮宗。

- 儘管支付相關法案終於要進立院,但面對後續主管機關的管理多數人心裡卻不見得樂觀
首先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上月月底「數字科技」遭人檢舉,老董與總座皆被起訴一案。當時《TO》總編輯撰寫了一篇專文分析:〈在台灣,最大的罪,是懷抱創新和創業的夢想〉;文中,策睿商務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簡榮宗認為:
因為現行適用法律還是《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從客觀的法律條文來看,數字科技發行的虛擬貨幣的確用於多用途支付,金管會作為監管單位,有人檢舉,當然必須交由駐檢調查,而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而具體起訴,也是依法行事,「新聞上說吸金,我認為過份了。他們只是創新早了點,檢察官目前是以電子票證法起訴而不是銀行法,針對的是數字科技在沒有獲得主管機關審核前經營儲值業務,不應該說是吸金。」
除此之外,在《創業小聚》針對該事件的報導中,他們也引述了 Pchome 董事長詹宏志的回應:
詹宏志上午參與論壇後受訪表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是非常糟糕且落伍的法令,遊戲使用者要跨平台交易虛擬寶物,但這麼多年政府卻沒有呼應修改法令,數字科技只是做了先於法令的服務,卻遭此不幸,他充滿同情,他覺得這是落伍法令帶來的不幸,他個人聲援數字科技。
綜觀來看,圍繞著「數字科技」和「第三方支付」的關鍵就是政府認為這項創新事業無法可管,因此不願給予企業「創新」嘗試的可能。
10 幾年前,台灣就已經發展了第三方支付,當時的主要業者有紅陽科技、藍新科技與綠界(並稱為紅藍綠),台灣在第三方支付方面領先國際許多,甚至當藍新在 2004 年推出 ezPay 業務後,時隔一年中國才有了支付寶;然而現在支付寶成長為傲視國際的龐然大物時,藍新的 ezPay 卻還在苦守寒窯,等待法案的通過。
而現在,這場等待或許終於看見終點了,因為台灣相關法案終於在最近由金管會出台、並於月初行政院院會通過,是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然而,在這場等待的終點,台灣這群創業者的心中可以說是五味雜陳,只能說到了這個地步,他們所能做的也就是盡力追趕罷了。
為什麼我們會花了 10 幾年,讓台灣的進步變為牛步,讓台灣再也沒有可能追過中國大陸?簡榮宗提到這中間最主要的核心問題是卡在金管會是監管機關,一切都要金管會核准。綜觀台灣第三方支付的歷史,這中間許多的「不可、不行、不能」都是因為金管會最終擋下了。
「當然,金管會所考量的大部分是在於是否會影響消費者權益,但我自己認為既然不是台灣獨有的,是在許多地方都運行到一定程度的東西,那就應該回歸到市場機制。」
儘管草案已出,也待立法院審查,看起來至少是有動了,而且主管機關看起來也持開放態度,但對於之後的發展簡榮宗並不樂觀,他說「新專法看似開放,但還是綁一個要經過我金管會核准的程序,監管的腳色仍然存在,並不是國外開放你就照著做吧,如果是這樣一個核准的前提的話我不認為最終會開放到哪裡。」原因很簡單:一是這一塊金管會的人不懂、二是少做少錯。
- 新創法規的慢,來自於主管機關他們真的不懂你要做什麼!
簡榮宗分享,以當初他在銀行的經驗,當他們向金管會申請第三方支付的相關程序時,他們發現其實很多問題是在於主管機關對議題的不認識、理解程度很低,這就變成了你必須去教他們,讓他們理解運作的流程、原理是怎麼樣。但這樣的成效很低,因為這些東西主管機關他們不懂,這些新型態的東西對他們而言是陌生的、距離是遠的,因此就風險規避的考量他們就傾向否定,以避免不可預期的損害。
除了這些,簡榮宗也提到目前就銀行方面雖然就第三方支付的申請,並不十分難。但是程序上,卻十分繁複。怎麼說?他解釋,要做第三方支付服務,必須要通過主管機關的同意,這本身沒什麼,因為第三方支付本身列屬管制性行業,這樣的要求無可厚非。
但是,金管會的作法,是要求各申請人必須要遞交「營運計劃書」,他們沒有制定一個規格,例如提出 A、B、C、D、E 條件,看你符合哪個條件,我就給你過;眾所周知第三方支付的規格化並不難,現在也已經有許多的可循依據,像是 PayPal、支付寶等,因此如果要訂定標準在執行上並不難,同時這樣的處理方式也可以讓程序更快,但當然金管會最終沒有這樣選擇。
最後,針對第三方支付的議題,我們好奇的問了簡榮宗,在法案這方面銀行業會阻撓嗎?他簡短的說了一下他自己的意見,他認為銀行沒有阻撓的動機。簡言之,這項法案通過後,對於銀行來說它可以藉由第三方支付加強他們的信用徵信,例如它可以知道這家公司雖然很小,但他每個月可以賺進不少錢。
反過來,對於銀行之外的業者,他們主要的目的就不是這個,而會傾向是收取手續費。
- 不過說到底新創團隊也有錯,因為這是你創業前就應該有的「風險管理」!
回到數字科技的案件,有著擔任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在育成中心做顧問等等經歷的簡榮宗語重心長道:「對新創團隊來說,這些錯誤其實不應該犯的,如果這些事你事前就能先想到並做處理,就不會有那麼多轉折了。」
他認為數字科技的態度是很多台灣團隊容易有的「業務導向」,他解釋「多數團隊往往會覺得這個業務可以做我就去做,同時他還覺得說還沒發生的事情我為什麼要花那個錢先去了解、先去處理,可是他們可能忘了往往在發生事情之後,你這個洞是比以前大的太多了」。
也是因為這樣簡榮宗才感嘆地說「你看數字科技現在發生這件事情,先不論最終結果,可是至少現在他股價就掉下來了,公司的名聲、消費者的信任等也是,但其實這些東西都有可以在之前就預防的。」
除此之外,簡榮宗還提了其他案例。他說很多年前東京著衣曾來找他當法律顧問,原因是因為當時他們在中國的倉庫突然被中國工商局派人調查,後來才發現是有一個人主張東京著衣侵犯了他的商標權,說他們倉庫裡隸屬某商標的物品都是仿品。
最後深入了解後才知道,其實那些貨品不是仿品,而是東京著衣的那個商標沒在大陸註冊,被那個人搶註了,但是商標它是屬地主義的,所以在中國這個商標就是那個人的。因此他搶註了之後,就去檢舉東京著衣,接下來他就開了高價,要東京著衣買回去。這對於團隊來講就很虧,因為商標註冊其實並不貴,看國家不一樣,但平均價格都是不高的,但是再怎麼都不會是別人開了 100 萬人民幣的價格要你買。
簡榮宗說他當時就告訴他們說「其實這些東西在當初就應該要考慮到了」,所以後來簡榮宗就有協助他們去東南亞等其他地方先去把商標註冊起來。
除了上述兩個例子,簡榮宗又一連提到好幾樁,最終他說儘管有過那麼多的前例,「但多數台灣的新創業者,或是有一定規模的業者,他都還不一定願意去花事前準備(預防)的成本,而是發生事情之後他才去做。」也是基於看過太多這樣的案例,簡榮宗才決定創辦「群策整合顧問有限公司」。
- 簡榮宗坦言顧問公司除了希望宣導風險管理的重要外,投資團隊也是他們的目的之一
簡榮宗解釋這幾年來他跑遍兩岸三地,看到許多台灣、中國的 startups 都很積極、很不錯,更包括他以前的一些客戶也都很有機會,但這中間也如剛才所言這些團隊都吃過許多「不懂」的虧,這也讓他感覺新創公司在成長的過程中是需要很多幫助的,包括法務、財務、甚至是營運模式等等都是。
因此簡榮宗就找了一些股東,一起開了群策,他解釋這群股東中,除了他是法律人之外,還有上市公司老闆、會計師、創投高管、券商、營運管理那一塊的人。他說他們的團隊都是有一定業界經歷與財力的人,都有自己的公司,因此在群策的顧問提供上,是看前來的團隊需要哪些方面的協助,這些股東才會依 projects 一起合作。
但或許有人會問,諮詢很重要也的確很有幫助,可是新創團隊的特點就是沒錢啊?這該怎麼辦?
簡榮宗解釋策略上,群策是十分彈性的。以收費來說,他們有多種可能情況,第一是團隊有能力也願意付費用,這是一種情況。那如果他們沒有能力付費用,但群策的股東們覺得這個團隊不錯,那群策可能會自己參與投資團隊;又或是幫助團隊進行募資,那這就會以募資經營成功的比例來收費。所以收費的方式有很多種,不見得是一定要拿錢。
在公司的經營概念上,簡榮宗很坦白的說:「就像大陸有一個律師事務所金杜,投資四百萬人民幣天使資金給一家做電商的公司。我覺得大家的概念其實差不多,專業人士當然靠專業賺錢,但是他能夠賺的就是時間的錢、勞役的錢,可是如果我今天看到的公司有發展性,我投資了他、提供他協助,那他將來被併購或是 IPO 之後,那個利益會更大。我想我的 partners 大概也是在想這樣的事情,我們希望真的有一些不錯的公司可以在資本市場上可以有一些獲利。」
至於群策將如何提供團隊實質的協助?簡榮宗解釋為了推廣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他請股東們一齊設計了給創業團隊的十門課,這十門課包括了法律、會計、金融管理、商業模式等等。而在挑選參與團隊方面他們是先開放新創團隊報名,之後經過篩選,目前這一次他們挑了 10 支團隊並邀請了 4 支簡榮宗自己覺得十分有潛力的團隊,並讓這 14 支團隊免費上這一系列課程。
簡榮宗也介紹,第一堂就是他上的「法律風險評估入門」,他說不管這個概念要建立多久,但至少希望能在新創的時候就讓這些團隊知道說風險評估與管理是重要的,「就是說你在做很多事之前,你都應該做法律風險的評估」。
的確,不管是對創業還是其他的公司運作,法律都是很重要的一環。對於許多創業團段來說,他們已經漸漸認識到預先了解法規的重要性。簡榮宗表示現在不乏有許多新創團隊找他來討論未來計畫中所需要的法律準備,「這當然是好事」他說「不管如何多一手準備總是讓你的創業路比較順,不需要走冤枉路」。
而這樣的認知對於台灣來說又尤為重要,因為在台灣我們的政府傾向先訂好法律了,再讓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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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Robert Scoble、hunterseakerhk、 StockMonkeys.com,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