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不用擔憂大政府侵占隱私,因為政府根本不懂怎麼利用

《TO》導言:「那些為了一時安穩而放棄自由的人,不配得到自由與安穩。」這是富蘭克林說過的一句名言,用在現在這個「人民毫無隱私」的時代,仍然實用。當我們不斷接受政府以「為你好」為由,奉獻我們的隱私時,我們只能被迫接受這些演算後得出的「施政」方向,卻無法判斷背後的邏輯是否正確、公正。

隱私與民主的議題在美國被討論得沸沸揚揚,反觀台灣,我們卻「來不及」思考隱私的重要性,因為我們的政府能連得到這些資訊後要如何運用都不懂--是呀,台灣當然也關注隱私,但我們的政府和媒體關注的隱私「層級」,卻只是新上任官員的生日派對到底是怎麼開的、家人是在做什麼的……。

Paul Baran 是研究分封交換這類資料傳送方法的先驅,他 1967 年時在「公共利益」這個知識分子辯論政策的重要期刊上,發表了「未來電腦效用」(The Future Computer Utility),引發廣泛討論。文中他表示未來會有大型的中央電腦以「相當於現今人們購買電力的方式處理資訊。

「當家用電腦可以像電報一樣收發訊息,而資訊傳達快速又正確時,輕鬆在家用電腦付帳單、計算稅金、利用自動化圖書館形式的『資訊銀行』找到問題解答等都有可能,甚至電腦會傳訊息提醒某個記念日即將到來,免去忘記節日帶來的人際災難。」

Baran 文中的未來世界花了數十年才藉由雲端運算的技術實現,而他也預見了公用運算需要不同的管理模式。但他對市場力量受到大型電腦控制和強勢的國家干預十分不滿,他希望透過政策「對資訊隱私提供最大保障」

「高度敏感的個人及商業資訊會儲存於不同系統,對於資訊保護除了信任之外,我們沒有精密技術預防任何可能的監聽行為。由於目前將安全機制整併至複雜的運算系統有其困難度,因而侵犯隱私的問題是可被預見的。也就是說,我們缺乏安全防衛機制捍衛個人和商業資訊。」

  •  解決隱私問題的錯誤方法

Baran 這篇文章顯示侵犯隱私的問題不是當代特有的問題,也不僅是 Mark Zuckerberg 出賣靈魂和臉書用戶資料給美國國安局 (NSA) 這麼簡單。這個問題雖然很早就被討論,但缺乏實際的改善。

Baran 對公用運算的用法,純粹是從訂購襯衫、付帳等出發的商業角度,而這不是虛擬社群和網民認知的網路世界。Baran 只是單純想到網路運算,可以替我們做那些以往沒網路時所做的事,像是:逛街、娛樂、研究,甚至還有情報蒐集、監視和偷窺。

如果你覺得 Baran 的「電腦革命」聽起來很不革命,那有一部分原因或許可以歸於,他沒料到電腦可以顛覆運行幾世紀的資本主義和官僚系統。不過 90 年代的那些電腦迷深信數位網絡的擴展和通訊成本的降低,會迎來人類發展的新頁面。

他們認為 911 事件引發的監視審查,以及 Google、Facebook、Big Data 佔領原始數位空間的問題,可以有反轉或抵抗的辦法。這辦法就是把迷失的十年消除,回到八、九○的美好年代,制定嚴格的法規、給予使用者有更多的控制權限,及建置更完善的加密工具。

對近代史不同的解讀,可以得出不一樣的未來論述;1990 年代以降,透過資訊造成的種種解放或許只是幻覺。資本主義和官僚政治輕易地在數位時代安身,它們都在這波資訊流中茁壯。法律、市場還有科技都不會約束或阻礙資訊開放的訴求,反而這三者是維持資本主義和官僚政治的最佳夥伴。當然,政治也是。

  •  減肥、氣候變遷、酒駕問題等等,看似無害的計畫也能暗中破壞民主

讓我們先來省視造成不安的原因。科技公司的商業利益和政府部門的政策利益掛勾:兩者都對用戶資料的蒐集和快速分析感興趣。Google 和 Facebook 為了增進廣告收益必須收集更多資料、政府則是需要相同的資料來進行政治計畫,而政府可以選擇自己收集或是和科技公司合作。

許多政治計畫都和國家安全有關。但這些資料也可以挪作他用,像是侵犯隱私。舉例來說,義大利政府使用收入測量儀(Redditometro)分析人民的購物收據與消費紀錄,以找出潛在的逃稅者。假設一旦行動付費取代現金交易,大眾透過 Google 和 Facebook 作為中介,這些消費資料對查稅機構來說就是不可或缺的寶藏。同樣地,法律學者也在研究如何利用資料探勘,使契約和遺囑制定更符合個人特色和客戶過往行為,以便提高效率和減少弊端。

另外,前白宮資訊與法規辦公室負責人 Cass Sunstein ,大力推動「保姆聖經」(Nanny Statecraft),希望公民能夠順從,讓政府收集並即時分析個人資料,以便改變個人行為來解決肥胖、氣候變遷、酒駕等問題。

感謝智慧型手機、Google Glass 的發明,讓我們在做蠢事或作危害健康的事時,都會被警告;我們不需要知道為什麼這些行為是錯的:因為系統運算幫你做好了道德計算。我們將像資訊機器,用個人資料餵養科技與官僚結合的複合體。但何不呢?如果我們可以因此擁有更玲瓏有緻的曲線、更乾淨的空氣、更長壽、更安全、更…

先發制人的邏輯與美國國安局打擊恐怖主義的戰鬥如出一轍,無非就是事先預防勝於事後補救。即便利用公民監督、嚴格規範資料近用、更強大的加密科技等方法,我們還是無法打消國家機器對資料的渴求。政府總有堂而皇之的理由侵犯個人隱私,例如政客會說肥胖或氣候變遷的問題就像定時炸彈,所以他們贊成侵犯個人隱私,並且認為這一點點民主的小瑕疵可以讓社會走得更長遠。

是怎樣的小瑕疵呢?新的數位設備透過人民即時資料的餵養而壯大,使科技官僚將不利自己的噪音、摩擦、不滿全部排除在外,導致結盟、協商、審議等政治過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依靠人民資料運行的高效行政管理。

矽谷出版商 Tim O’Reilly 將這種現象稱為「演算型法規(Algorithmic Regulation)」。理論上,資訊大量流通的民主體制在一定程度時,政府將會「不與人民解釋、不向人民辯護自身決策」就試著解決公眾問題。看似荒謬,但只要政府掌握精確的大眾個資,就能輕易揣測大眾想法,屆時誰還能不被他們完美、高度個人化,又令人無法抗拒的騙局吸引呢?

  •  隱私是達到民主的「方法」而不是「目的」

德國研究隱私的重量級學者 Spiros Simitis 在 1985 年時擔任德國 Hesse 地區的資料保護委員。該年他在賓州大學法學院授課,課程中探討一個曾經讓 Baran 陷入深思的問題:資料處理的自動化。和 Baran 不同的是,Simitis 沒有忘記回顧資本主義與民主的歷史,所以科技轉變在他眼中會比 Baran 所想的更加交錯複雜。

他認為隱私不是目的,而是達到民主政治理想的方法。面對窺視人民又美化一切的技術官僚,人民的角色不該僅是自我滿足的資訊提供者。Simitis 警告:「隱私一旦被拆解,個人省視政治演進,以及維持特定生活的機會都會一併失落。

以下列舉三項科技趨勢佐證 Simitis 的分析。

首先,有鑑於當時各層面的社會交流是透過資訊科技做為中介,他警告「密集取用員工、納稅者、病患、銀行客戶、福利受惠者、駕駛等的個人資料」,將使隱私成為每個人都該正視的問題,而不再只是哪個沒有防備心的倒楣鬼?

第二,智慧型卡片和電傳視訊(Videotex)這類新科技不僅可以將個人活動的點滴詳實記錄、重建,也讓監試平常化,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第三,透過這類科技記錄下來的個資,允許社會機構藉此強化行為準則,引發機構意圖透過長期策略操控、調整個體的行為。

  • 在這種發展趨勢下,人民喪失「民主」的權柄

現代各式機構當然都贊同這樣的隱私曝光,因為:保險公司可依病患、醫院、醫藥產業的需求,量身打造節省成本的方案;警察也能利用資料庫和各類遷移檔案,找出潛在罪犯和嫌疑人;福利機構也可以揭發詐騙行為。但這些科技將如何影響公民生活?作為一個試圖理解和改革周遭世界的主體,我們不可能只有消費者和客戶的角色。

然而在觀察了各式各樣的例子後,Simitis 認為人民徹頭徹尾地輸了,因為他看到了:當政府制定決策時,人民接收的背景資訊越來越少;而人民做決定的時候充滿疑惑,因為這項權力變成一個自動化的運算過程,人民看不見背後官僚體制運作的邏輯,因此無法將這個邏輯修改得更正確;即使科技可以促進個人化和培力的發展,但互動系統僅會提供人民參與的假象,屆時我們會逐漸淡忘社會機構如何運作,到最後「互動系統… 只是提出刻板的回應。」

如果有人覺得 Simitis 描述的未來不會成真,或許該看看研究「資料探勘(Data Mining)」(《TO》編按:資料探勘是指在處理龐大資訊量時,能夠預測多變向之間的關係,對問題做出更精準的判斷。)與「資料探勘倫理」的大師 Tal Zarsky 最近發表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主要在談自動預測系統的透明度。他發現「資料探勘的對象可以針對特定個人或事件,卻沒有人說得出為什麼這些人或事被篩選出來。」

資料探勘分析會有一段無法用人類語言解釋的過程,軟體透過多重變因做出決定,政府無法提供詳盡的回答去解釋,為什麼某個人會被自動化系統篩出、鎖定,他們頂多能答出這是電腦經由以往案例得到的運算結果。

這樣的未來,是我們夢遊到的。在這裡似乎一切都可以順利地運作、事情也往好的方向發展,只是我們從來不知道這究竟是為什麼,又是如何發生的。

  • 隱私保護得「不夠」或「太多」都會侵害民主

Simitis 對科技演變趨勢的推論非常正確。跳脫了對「網路世代」的可疑假想,他對隱私的想法回歸到原始且謹慎的捍衛心態,這也是自我批判民主的重要特色。而不是我們現在所棲息的混亂、嘈雜、永遠矛盾的民主社會,又或是抽象的政治理論。Simitis 的核心觀點尤其強調隱私可以是民主的助力、也是阻力。

人們往往認為只有受影響的個人,才需要關注自動資訊處理。 Louis Brandeis 和 Samuel Warren 於 1890 年合著的「隱私權」一文中,將隱私權列為一項「獨特的權利」,希望它免於外人干擾、侵犯。對 Simitis 而言,這兩位的論點傳達了當時每個獨立個體的共同渴望:「在自我預定的情境下,享受由經濟與社會活動產生的果實。」也因此創業者的這項獨特權利有了法律保障,所以現代美國的資本主義才如此興盛。

隱私權若沒有相應的責任,也會導致使用者自溺,讓人們自外於社會,而危害立法保護隱私的民主政權。但如果每個公民充分行使隱私權,社會的運作便不再透明。這種情形下,雖然技術官僚無法取得個資,但同樣地,公民用以評斷事務、形成意見、進行辯論(有時是關於開除技術官僚的辯論)的這些資訊也將無從獲得。

  • 「隱私」其實是民主社會所容許的矛盾

當代思想家,如法國歷史學家與哲學家 Marcel Gauchet,認為民主的失敗亦來自它的成功:合法政權讓人民可以追求私人利益,但若人民不考量公共利益,那麼所有資源將會以維護個人私利為目的而耗盡。

我們該如何共處於同一個社會?公共利益的範圍包含什麼?如何在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人民若只知要權利卻不知盡義務,那幾世紀以來我們定義民主社會的重要提問,將被整併進法律、經濟和行政體系。而「政治」、「公共」不再是某種領域,法律、市場、科技也就取代辯論和爭論,成為大眾所偏好且有條不紊的解決途徑。

民主政體少了公民參與就不是民主,甚至有可能崩毀。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人 Thomas Jefferson 非常清楚公民參與的重要性,所以他一方面希望每個公民都是政府事務的參與者,另一方面也相信公民參與必然存在公共與私人領域之間的拉扯。Simitis 認為一旦中產階級開始注重隱私並阻斷資訊取得,那麼這樣的民主社會也無法運作順利。

所以「隱私」和「社會運作透明度」在現今科技快速更迭的世代更需要平衡。但這個平衡該如何拿捏,就需要透過公開辯論以及開放協商,不可能經由理論、市場和科技的綜合論述一蹴可躋。Simitis 說:「隱私不是構成民主社會的基礎要件,相反地,它是被民主社會容許的矛盾,必須一再討論。」

  •  法律和市場機制不足以解決問題

過去幾十年內我們產生的資訊越來越多,社會機制也就越來越積極取得這些資訊。身為公民的我們處在一個詭異的位置:我們公開資料的目的,不是因為我們關心公共利益,反是出於私利考量,例如使用 Google 或是使用必須留下資訊的應用程式。我們因為貪圖靠廣告賺錢的免費服務,或想要追蹤減肥的狀況而出賣個資。

Simitis 在 1985 年就預測「演算型法規」是無可避免的發展,因為政治成為「公共行政」,人民可以放輕鬆、開開心心地生活,如同有自動駕駛系統代勞,我們只是偶而會被提醒「別忘了買個花椰菜」之類的芝麻小事。

個人的習慣、活動、喜好之類的資料透過科技累積並為人汲取,其目的是透過資料分析讓個人調適自我行為,卻不是為了增強個體行動以及做決定的能力。不論電腦化的本意為何,資料處理讓人修正自我行為以符合既定標準,最終將人馴化為模範病人、消費者、納稅人、雇員或公民。

  • 嗜吃個資的政府,將我們困在「無形鐵絲網」中

Simitis 描述的正是我稱之為「無形鐵絲網」的結構,它禁錮我們的思考和社會生活。海量數據內彼此連結的資料庫,收集並運算來自四方的資訊和可疑地出處,嚴格的限制了個體的政治化和社會化。德國哲學家 Jürgen Habermas 在 1963 年就提出警告:「一個完全被科技宰制的文明,會因兩種對立的階級而動盪。一邊是社會工程學家,另一邊則是封閉體制內的囚犯。」

巨量資料形成的無形鐵絲網,讓生活於其中的人安靜地過日子,雖然這樣的生活很誘人,但因為不是出於人們的選擇,所以也無法改造或擴展。最糟的是人們根本無法意識到這一點,我們自以為可以四處遊走,卻不知道生活已被鐵絲網框住。而且我們不知道造成這種禁錮生活的主謀是誰;絕對不是 Google、Dick Cheney(小布希的副總統) 或美國國安局。這是許多現代資本主義、官僚政治、風險管理等等不同邏輯和系統相互作用,最後將權利放給「自動資訊處理」以及「去政治化的政治」接管的結果。

人們透露越多資訊,加諸於生活的鐵絲網就越多,也更難意識到鐵絲網的存在。慢慢地,人們失去理性分析和辯論的能力,不再理解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

但我們還沒失去這些能力,只是被困在鐵絲網內,而捍衛隱私是個突破的方法。如果我們夠幸運,甚至可以規劃逃脫路線。

以上是 Simitis 提出的革命性觀點,卻不見於當代的隱私辯論:他說只要隱私保護「與個人權利劃上等號,人們有權決定使用資料的時機和其性質」,這個討論就永遠不會有進展。許多善意的隱私權倡議落入一個窠臼,即認為透過法律和強力的財產管理機制給予人民更多個資的控制權,就能讓無形鐵絲網現形並進而破壞它。事實不然,如果個人資料最終仍會回到架設鐵絲網的國家體制手上,一切都是枉然

  •  隱私是個倫理詞彙

如果我們接受隱私問題同時是民主的助力和阻力,那麼就不該大規模的修正。Jaron Lanier 在他的書《Who Owns the Future?》中提議不要管法律層面的隱私,只要專注於經濟層面的隱私。「在數位隱私的問題上,商業權利的討論比公民權利的討論,更適合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各種情境。」依此推論,人們可以將個資轉變為可出售的資產,如此就可以決定誰來掌握資訊,同時彌補類比資料造成的經濟損失。

Lawrence Lessig 在《網路自由與法律》這本書中,也不約而同鼓吹用財產管理機制來處理個人資料。Lessig 要的是個「電子管家」來和網站協商:「用戶只要設定過喜好,具體表達希望如何保護隱私、以及願意放棄哪些相關權利後,每次進入網站,該網站便會和用戶的機器進行協商。」除非機器同意,否則網站無法取得用戶的個人資料。

也就是說智慧型手機裡的應用程式都必須客製化,以便能持續更新資訊,例如我們見了誰、去了哪些地方、以及讓個資檔案更有價值的資訊。這是一個不斷更新的過程:假設你正走過一間時尚的珠寶店,對這間店來說,它願意付更多錢知道你伴侶的生日,因為這遠比你何時在家看電視來得有商業價值。

財產管理機制的確能強化隱私保護:如果消費者希望自己的個資檔案值個好價錢,他們要確保這些資料無法在別處獲得。所以他們可以選擇像 Netflix 一樣出租個資,或是在嚴格管制的情況下選擇出售。有公司已經提供「資料保管箱」的服務幫助消費者進行安全的資訊交換。

所以如果你想要有「掌握隱私的權利」,把個資轉變為可交易的資產就可以解決你的不安。但國安局仍然可以得到它要的資料;如果你擔心的是個資四處流動,無法控制它的流向,聰明的商業模式加上強有力的「數位權利管理機制(Digital-Rights­-Management Regime)」可以解決你的疑慮。

  • 當政府也能夠使用這種理論來說服人民,「民主就輸了」

推崇「保姆聖經」的政府機關也會想得到這些資料。他們付一筆小錢打發了事或是給予人民扣抵稅額,人民的個資就從智慧型手機轉到他們手上。消費者贏了、創業者贏了,技術官僚贏了,隱私在某種程度上也獲得保障。所以誰輸了?Simitis 的讀者會知道答案「民主輸了」。

這不僅是因為無形鐵絲網仍然存在,真正的問題在於人民更應該擔心隱私在司法和平權上的使用。例如,我決定對保險公司開放個資,這個舉動卻無可避免地影響了其他生活環境較不富裕的人;喜歡記錄自己健康或到處打卡的人認為這種自我釋出訊息的舉動是種選擇,但他們不知道保險公司如何看待這件事。

一旦有足夠數量的人自願放出資訊讓人追蹤,通常這些人也會從中獲利;那些不願放出資訊的人就會被視為做賊心虛的異類,而不僅僅是個強調自主權的怪咖,他們的保險費會因此提高。自願放出資訊的舉動不純粹是經濟層面的私利問題而已,還需要有道德考量。如果我知道有人需要打三份工卻付更多保費,我是否真的願意用分享個資去交換不需要的折價券。如果我們把決定權委託給「電子管家」,那麼類似的道德考量就沒有實質意義。

很少人在個資分享上有道德掙扎,但這會改變。全球環境惡化前,很少有車階級想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在倫理消費的概念提出前,沒人會付多一點錢買公平交易咖啡;在許多人數十年的努力下,消費者只要看到「孟加拉製造」的標示牌,就會再想想要不要購買便宜的 T 恤。如果他們決定不買,原因是擔心這件衣服是出自被剝削的童工或製衣工人的手;如果他們決定購買,原因是想支持被剝削的工人以免他們被推入火坑賣淫。

到底哪個抉擇才是對的?正因為誰也不知道答案,所以我們要認真研究。但這樣的省視無法用在每項商品上,要不然消費者會在店裡花許多時間下決定。但是資訊交換是民主的氧氣,值得人們「更多思考」。如果我們不想將政治摒棄於生活之外,資訊交換就不是「電子管家」可以越殂代庖的事。

  •  破壞系統,激發質疑

有人提議隱私問題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這是個值得挑戰的想法。過去二十年人們不斷思考如何讓自己對個資有更大的控制權,但問題不只如此。我們必須不斷了解自動資訊處理是如何提升或妨礙民主。

至少就智識的層面來說,我們必須透過政治、經濟、法律三方面,去思考未來的隱私問題該如何和未來的民主互動,同時又不縮限市場或法律對資訊的取得。這種哲學觀點如何付諸實現?

首先,我們必須將關於隱私和資訊分享的辯論政治化。一開始我們就直指無形鐵絲網的存在,和其存在對於政治的重要性;另外,我們要仔細評估用密集資料解決問題的方法,更要突顯它有妨礙民主進程的本質;有時我們應該接受更多風險、不完美、隨興、效率不佳,才能讓民主精神活躍。

第二,我們要知道如何破壞系統並進行正當的訊息杯葛,或許從斷然拒絕在 Facebook 上打卡這種自我公開資訊的行為開始。當我們拒絕記錄卡路里攝取量和停止四處打卡,立法者才會試著解決造成肥胖和氣候變遷問題的結構性因素,而不只是透過資訊分析做些治標不治本的工作。

拒絕出賣個資賺錢可以像拒絕開車或吃素一樣,成為政治行為。屆時,隱私會是促進民主精神活躍的政治工具:想要保有私人空間是因為我們相信人有反省能力,可以找出世界變得不那麼美好的原因,以及有能力修復它。這些能力我們不想讓渡給運算系統和 Facebook。

第三,我們需要更多挑釁社會權力機制的數位服務,網站如果只能讓用戶決定誰可以看到資訊,這樣還不夠。

相反地,網站服務需要激發用戶的想像力。設計得好的話,網站可以賦予資訊分享的行為更多政治意涵。我們不需要「電子管家」,我們要的是一個「電子挑唆者 (Electronic Provocateur)」。我們不要應用程式透過監管日常例行活動教我們存錢,我們需要應用程式告訴我們如果保險公司掌握了和 NSA 等量的個資,有多少人會因此失去健康保險。

最後,我們要拋棄既有成見,以新觀點看待數位服務的運作和聯結。

否則我們會落入缺乏想像的窠臼,某些倡議者認為公共政策的驅策力量來自捍衛「掌握隱私的權利」,而不是捍衛民主。許多網路運動人士一定會持相反意見,因為真實生活中的民主出現危機,要比網路世界發生的隱私權受損來得重要。所以當我們探究隱私問題時,民主的命運絕對是首要的核心議題

1967 年時的 Paul Baran 雖然無法預見網路發展,但他仍然關心公用運算的好處和危險性,過去這十年網路的負面影響逐漸浮現,若能將人們從被誤導的歷史中解放出來,我們便能夠處理未來數位世界中威脅民主的因素。

  •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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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隱私史上最大危機?85 秒了解美國 SOPA 法案

(資料來源:MIT Technology Review;圖片來源: Sean MacEntee,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