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看下來,各位有沒有覺得網路上不能銷售的商品真的很多呢?再一下下就好,總算是要講完了……。現在我們已經把「人用」的大致看完了,接著就是給貓貓狗狗跟小強小蚊用的動物處方用藥,以及環境用藥了。
首先來聊聊環境用藥,大家一定會想這環境用藥是用來清潔環境、維護衛生的用途,應該也是歸衛生署管才是,不過其實不然呦!其實真正主管環境用藥的是我們的環保署,所以與前一篇文章主要關係到的藥事法不同,是屬於環境用藥管理法的範圍,那兩者有什麼異同呢?你只需知道,兩者都罰很重就是了……。
目前法律規定沒有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售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可為環境用藥廣告 (只要刊登就算廣告,你總不會寫自己商品沒有用吧?),如果違反可以處罰 6 萬~30 萬元不等的罰鍰,從環保署的新聞稿附件來看,光是 100 年就有 11 位網拍賣家被處以 6 萬元 (少數因情節較輕僅罰 2 萬元) 的高額罰款。
所以你的商品如果主要目的是用來消滅老鼠、蚊子、蟑螂、螞蟻、蜘蛛或任何昆蟲,不論是叫 X 愛呷、滅 X、一點 X、X 安住、X 絕跡,就連常見的樟腦丸 (目前多為化學合成的萘丸) 通通不能在網路上賣,大家請特別注意!
通常這類環境用藥上面都會印製有環保署的許可字號:環署 (衛製、衛輸、微製、微輸、污製、污輸) XXXX 號字樣,可以透過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來進行確認;另外有些朋友會有國外自行帶回的環境用藥,提醒你,自用 OK,但是只要拿出來販售,一樣是會觸法的,不可不慎。
最後,為了保護我們親愛的貓狗家人的權益,特別有專門的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來規範動物用藥,立法目的是要” 改進動物用藥品品質,維護動物健康,促進畜牧事業發展” (《評律網》小編按:維護動物健康跟促進畜牧事業發展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衝突感……),負責主管的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與前面都一樣,不得在網路上進行銷售,違反的話主管機關可以處新臺幣 9 萬元以上、45 萬元以下罰鍰 (謎之聲:感覺比人的還貴)。
辨別的方法也很簡單,您可以看看包裝上面有沒有 ” 動物藥入字第 XXX 號” 或 ” 動物藥製字第 XXX 號” 等字樣,或也可到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用名稱等條件進行查詢;一樣提醒您,國外自行攜回使用可以,只要販賣就是違法呦!
接著下一篇就是要跟各位聊聊可以賣但是要小心賣的商品了,那些真正容易出包的問題就是在這裡啦!請各位網拍賣家朋友們持續給他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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