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Works 共同創辦人林之晨:台灣政府不需要扶植創業,趕快撤除路障就好

政府應不應該扶植創業?如果答案是「應該」,那政府該給多少力?

由政府積極做莊扶植創業,新加坡絕對是難以忽視的典型。

新加坡政府從 2010 年開始推動國家層級的創新創業計畫,因此帶動一波網路與軟體新創風潮。政府直接做莊投資,新加坡的想法是:風險政府擔,賺了新創公司、創投、消費者、其他企業、新加坡政府,都賺。站在台灣看新加坡,不少創業者總會不禁生出羨慕的眼光,不過,親自走訪這個城市國家一趟,就會發現新加坡民間其實並不欣賞政府如此用力參與,他們反倒羨慕台灣擁有民間自發性的創業能量。

《Inc.》前陣子也刊登一篇類似觀點的文章 〈Government Shouldn’t Be In the Accelerator Business(政府不應該涉入太多創業育成)〉,文章作者是和 Y Combinator 並列矽谷兩大創新種子加速育成中心的 TechStars 共同創辦人 Brad Feld,他說,「明明民間就能做到的事情,而且民間也很多人在做了,為什麼還要政府動手?」

和新加坡一樣,台灣一樣缺乏天然資源,內需市場過小。在產業升級與轉型的腳步上,台灣比新加坡走得更辛苦處境更窘迫。政府的確應該做些什麼,有些創業者羨慕新加坡的環境,但是「新加坡式政府做莊」的作法,適合完全移植到台灣嗎?

同樣以孵化器形式做創投,台灣的 appWorks 之初創投共同創辦人林之晨的看法是否和 Brad Feld 一樣,認為政府應該閃邊站?《TechOrange》專訪林之晨,請他從民間育成中心的角度,就台灣的環境和民情,談談台灣政府應該如何參與扶植、怎麼拿捏「介入」的程度(appWorks 目前也正在招收第七屆育成計畫團隊)。

採訪:張育寧 / 鄒家彥        整理:鄒家彥 / 楊文心

《TO》總編輯張育寧(以下簡稱張):我們在新加坡看到政府以近乎霸道的方式,傾國家資源招商引資、扶植創業。我們也聽到很多跑過新加坡的創業者說,很羨慕新加坡。從台灣的創業環境來看,你覺得台灣應該移植新加坡的作法嗎?

林之晨(以下簡稱林):我們都想複製王建民、複製 Facebook。當我們想要有好幾個王建民的時候,當然會先挑選一群有潛力變成王建民的人去培育他們;但,不是所有想要打棒球的人,都有潛力變成王建民。如果由政府出來扶植創業,它沒有辦法指著三個人說:「他們比較有潛力,另外五個人沒有潛力,所以我只挑這三個扶植」,政府不能做這種事。

本質上,培養王建民這件事情本來也不可能是政府做,政府能做的事情是去蓋河濱棒球場,把環境弄好讓大家可以去練球。就如同在扶植創業這件事情上,政府該做的是「移除障礙」,建立一個好的環境

障礙很多,很多人都已經講到快爛掉了,並不是我才開始講這些事情。比方技術股的限制。現在規定技術投資的股份最高只能 15%,所以創業者如果技術很強,卻要像 Mark Zuckerberg 一樣擁有 50% 至 80% 的股份,是不可能的。而且技術股要課稅,當創業者拿到技術股的時候,都還沒有任何現金收入,就得用等值的股票價值課稅;問題是,他就已經沒錢了,你還要課他稅?

這個制度下,如果我是一個資本額 1,000 萬的公司,創業者想要擁有 80% 的股票的話,至少要拿 650 萬出來,而另外 150 萬他還要被課稅,所以其實加一加,創意者自己要拿 700 萬出來;問題是,如果他都已經有 700 萬,何必跟投資人募另外的 200 萬?Doesn’t make any sense。

再講到人才,譬如說兵役問題。台灣大學生畢業之後就要去當兵,他怎麼可能像 Mark Zuckerberg 這樣在學校就創業!

當然政府也可以讓創業者開的公司申請替代役時,自己 hire 自己就好。但現在不行,怕有弊端逃避兵役。但是你想想,一個人拿了 700 萬出來創業,這筆錢不能拿來 hire 自己,自己得去當兵,然後 hire 別人來幫我創業。

再比如個資法。個資法當初在定義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小型網路公司的需求,只顧及到大銀行和金融集團的需求;為了要防堵這些大的金融集團利用或販賣個資,政府訂了那麼嚴格的規定,但那對小公司而言是幾乎負擔不起的成本。

張:如果拿台灣政府跟其他國家比較呢? 前陣子你去了一趟新加坡,你看到的經驗是什麼?

林:每個國家政策環境和市場境遇不同,各有各的機會和問題。新加坡的優勢在於他能吸引到東南亞各個國家的創業者,吸引他們到新加坡創業,這能為新加坡多帶一些國際觀進去。不過可能只是「稍微」,因為東南亞不能代表全世界。

但東南亞國家的法規制度,會讓創業資金比較容易募得;多數是來自政府的共同投資,所以創業者平均可以募到 60 萬美元。當然,他們的營運成本也比台灣貴很多,大概是三倍多吧;同樣的 5、60 萬美元,在台灣運用起來可能相當於 20 萬元。

不過容易募得資金這一項,對創業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光是這一個部分,新加坡的環境絕對比台灣好太多了。

  • 政府做莊,不是追求報酬率而是一種社會教育

張:你認為台灣需要學習新加坡這種「政府做莊」的模式嗎?

林:Long-term 來說是好事--如果你把它當教育的話。

我的意思是,創業初期有很多 learning 課要排,所以如果政府做莊鼓勵大家學習創業的精神,即使創業者最後創業失敗,轉做上班族到別的企業上班,在創業過程中學到的東西,還是會對企業有幫助。這有點像政府做莊補貼大學學費,當然也是因為台灣現在高等教育和社會脫節太大,所以如果政府做莊,比較大的程度像是在補足教育上的落差。

張:你這樣的說法,是把「政府鼓勵創業」這件事當做一種在職教育來看,這種在職教育是用公部門的力量,培養民間創造企業的能量。

其實我們在新加坡採訪看到的狀況的確有這個意味,由總理公署下的公部門 NRF 主導投資種子期和早期團隊,而且擺明失敗就算了,並不要求成功率。NRF 是現任新加坡總統陳慶炎在 2006 年時設立的,他做過報業和金融業,然後才轉到政治圈。陳慶炎 2008 年時在一個公開演講上說,新加坡正面臨全球經濟結構的變化,政府設立基金會做投資新創計畫的目的重點,是培育新加坡的民間創新力量,才能面對全球變局。

林:對,「政府做莊」這件事情的意義就必須是這樣,他不是像創投在追求高資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