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於上週(9/19)獲報行政院管中閔與張善政兩位政委與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召開閉門會議,信用卡收單鬆綁政策方向確定定調。個人或小型商家將可以越過銀行,透過線上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如美國的Paypal或大陸的「支付寶」),以低成本、快速、多元創新加值的新支付工具,發展廣義電子商務。
就在前一個週末(9/16),行政院政務委員管中閔才在媒體上表示,正和另一位政委張善政研議與金管會開會,推動與電子商務發展高度相關的「第三方支付」,因為要「讓電子商務活絡起來」,「也可以創造就業機會。」
張善政在今年7月多時,也曾經在媒體上發言,談到台灣在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的發展不如大陸,要和大陸電子商務產業競爭,「台灣沒有利基,現階段應該先把台灣電子商務金流部分做起來,比較要緊。」
管中閔是中研院經濟所院士,是陳沖內閣的「國際景氣因應小組」召集人,張善政則是馬政府向Google挖角來的台灣CIO(資訊長),曾經負責Google亞洲區資料中心的建置。一個專精經濟發展、一個專精網路資通訊技術,兩個人聯手在陳沖內閣拼經濟的時候推動線上第三方支付法規鬆綁,顯見電子商務市場在陳沖內閣眼中的重要性。
根據國際數據資訊公司(IDC,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2013年全球電子商務交易金額預估會超過16兆美元,是2009年時的兩倍,成長速度4年翻一倍,電子商務市場的爆發潛力可見一斑。要讓電子商務市場蓬勃的一個關鍵,就是釋放C2C等線上交易的巨大能量,讓個人與小型商家也能夠用最低成本與風險的方式參與市場。
線上第三方支付是釋放C2C交易能量相當重要的一環,台灣因為發展速度太慢,主管機關和銀行業在代收支付業務上採取監管態度、發展次之的態度,導致台灣的線上支付發展與全球趨勢比較,顯淂相當落後:
信用卡業務相關法規,其實並沒有實質規範自然人不得簽訂為特約商店(編註:即以信用卡收款),但銀行公會自律公約(這些公約對國內銀行是真的有約束力的!)卻具體要求特約商店必須具備營利事業登記或稅籍編號等(編註:即排除個人或小型商家參與),這些才真正是阻擋國內線上支付產業的絆腳石。(–Paypal 到 Paylink,第三方支付到台灣為什麼全變了形?)
線上第三方支付法規鬆綁,不只有助台灣電子商務市場發展,也會促進新的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服務發展。但行政院這帖救經濟藥單要起作用,最大的難題是什麼?
「從法規面來看,台灣本來就沒有任何一條法律限制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存在,關鍵還是在主管機關的態度問題,」熟悉國際第三方支付產業發展的業內人士認為,行政院閉門會議的結論,根本就不在鬆綁法規,而是鬆綁主管機關的態度。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的「無能說」,強調內閣改組得一路改到處長、科長層級。如果這次大力鬆綁的動作,最後又因為體制與官僚害怕負責的心態,造成摩擦力過高或耗時過久,那又回到陳沖與馬英九的「組織改造」大責了。
大陸的支付寶2004年正式上線服務,目前一天交易額7億人民幣,一年交易額約2500億人民幣。台灣雖然起步已經嫌晚,但由行政院主導向前邁出第一步,值得我們鼓勵與讚許。
我們可以站出來分享、表達自己的意見,替挺身推動政策的管中閔政委與張善政政委加一把力。督促政府是公民義務,但政府作對事情的時候,更要讓他們知道。公民的關注永遠是政策推動最大的力量來源,歡迎在TO上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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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kmadrid,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