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連續兩次獲得來自新加坡的亞洲科技媒體 Penn-Olson 訪問,引起了新加坡政府的注意。24 小時之內,星政府部門主管主動連絡我,先表示歡迎台灣新創公司到新加坡設立公司,同時表示,願意提供給國外新創公司補助計畫。
計畫內容概要:
1. 僱用的前十位員工,只要是新加坡在地居民或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前兩年薪水的 50%將由新加坡政府買單。
2. 前兩位外派到新加坡的台灣籍員工,前兩年薪水的 20%將由新加坡政府買單。
這讓我不禁想到前一陣子美國參議院在推行的 “新創公司簽證法案(Startup Visa Act)”,非美國藉的新創公司,只要獲得政府認證的美國創投投資 $ 25 萬美金以上,就可以獲得兩年的美國工作簽證。兩年後公司若能在美國國內產生超過 5 個工作機會和達到一定營收目標,則工作簽證就會變成美國永久居留權,也就是所謂的綠卡。
EZTABLE 在台灣拼死拼活打滾也快三年了,從原本四個創辦人,窩在沒電梯的六樓頂樓加蓋,到現在有 14 個正職員工,若不是一路上一直有貴人相挺,根本就撐不過來。 台灣還有更多很更強的網路新創公司,做得比我們好太多,但共同的是,一路上都是單打獨鬥,從來不見台灣政府噓寒問暖。
若為了讓一家新創公司生存,或更有國際競爭力,所以大家開始選擇離開台灣,這是不是 “ 不愛台灣 ” ? 或者說要跟世界女子高爾夫排名第一的曾雅妮一樣,拼到世界第一才突然變成 “ 台灣之光 ”,“ 台灣之光 ” 才能夠 “ 再愛台灣 “?我不知道, 但我想問的是, “ 台灣政府愛我們這些新創公司嗎?”
(資料來源:新加坡 IDA、TechCrunch、VCCIRCLE 圖片來源:TVBS、TechCrunch )